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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詩人對新樂府的理論闡述(郭麗)

中唐詩人對新樂府的理論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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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詩人對新樂府的理論闡述》中國當代作家郭麗寫的散文。

目錄

作品欣賞

中唐詩人對新樂府的理論闡述

唐代,有一批詩人在努力恢復古樂府傳統,如李白、元結等人。與此相反,還有一批詩人又在大力倡導新樂府,如中唐李紳、元稹、白居易等人。其實,早在初唐時盧照鄰就表達過對新樂府的看法。他在《樂府雜詩序》中對周代以來的樂歌提出了嚴厲批評,認為古樂府沒有很好地繼承周代樂歌傳統,同時認為古樂府擬作要求遵守本事,因此形成了「《落梅》《芳樹》,共體千篇;《隴水》《巫山》,殊名一意」的現象,這是詩人缺少反思和創新能力的表現。他強烈主張:「發揮新題,孤飛百代之前;開鑿古人,獨步九流之上。自我作古,粵在茲乎!」然而,盧照鄰只是提出了這一理論主張,他本人並沒有寫出「自我作古」的新樂府,這不能不說是個遺憾。

中唐詩人李紳、元稹、白居易開始有意識地寫作新樂府,並對新樂府做了理論闡述。李紳的新樂府沒有流傳下來,其有關理論闡述只能從元稹《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二首》題注中看到一些片段。元稹的新樂府理論集中體現在《樂府古題序》中,白居易的新樂府理論則主要體現在《新樂府序》《與元九書》中。在新樂府創作上,白居易後來居上,大幅度提升了新樂府的創作規模。新樂府組詩創作,由李紳的十二首、元稹的二十首,增加到白居易的五十首。

元、白等人進一步完善了新樂府概念。盧照鄰只是提出「發揮新題」,但他並沒有創作新樂府。之後杜甫創作了一些新樂府,但並未明確表示所作就是新樂府。元結也創作了一些新樂府,但他將其叫作「系樂府」。到了李紳、元稹,才把所作新樂府稱作「新題樂府」。到白居易,則明確稱作「新樂府」,即《與元九書》中所謂的「因事立題,題為新樂府」。可見,白居易所謂新樂府,也是指新題樂府。梳理「新樂府」概念出現的過程可以看出,從「發揮新題」,到「系樂府」,再到「新題樂府」,最後到「新樂府」,新樂府概念越來越明確。

在顛覆古樂府傳統上,元、白的態度更徹底,理論表述也更清晰。元稹《樂府古題序》云:「至於樂流,莫非諷興當時之事,以貽後代之人。沿襲古題,唱和重複,於文或有短長,於義咸為贅剩。尚不如寓意古題,刺美見事,猶有詩人引古以諷之義焉……近代唯詩人杜甫《悲陳陶》《哀江頭》《兵車》《麗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無復倚傍。予少時與友人樂天、李公垂輩,謂是為當,遂不復擬賦古題。」元稹把是否諷諭現實作為評價樂府優劣的標準,他認為寫作古題不如借古題諷諭時事,借古題諷諭時事不如寫作新題。元、白把樂府的現實功用強調到了極點。白居易在《新樂府序》中表示:「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他認為新樂府在內容上必須為具體的現實政治而作,不能為了作詩而作詩,顯然很強調新樂府的政治諷諭性。而元稹所說的「沿襲古題,唱和重複,於文或有短長,於義咸為贅剩」,也較盧照鄰「《落梅》《芳樹》,共體千篇;《隴水》《巫山》,殊名一意」的說法更為犀利,對古樂府的批評也更加徹底。照此說法,古樂府就只有文學價值而全無社會價值了。

元稹還闡述了一些樂府學知識。其在《樂府古題序》中對樂府詩的入樂情況作了區分,將樂府詩的辭樂關係分為兩種:一種是「因聲以度詞」。即所謂的「在音聲者,因聲以度詞,審調以節唱,句度短長之數,聲韻平上之差,莫不由之準度。」具體包括「操、引、謠、謳、歌、曲、詞、調」八個詩題標記。一種是「選詞以配樂」。即所謂「後之審樂者,往往採取其詞,度為歌曲,蓋選詞以配樂,非由樂以定詞也」。具體包括「詩、行、詠、吟、題、怨、嘆、章、篇」九個詩題標記。這是繼沈約之後,曲學家之前,對樂府詩辭樂關係最清晰的表述。「因聲以度詞」也自此成為一個關鍵概念,被後世用來揭示詞體起源。

元稹指出文人編撰的《樂錄》存在不當之處。如其《樂府古題序》云:「而纂撰者由詩而下十七名,盡編為《樂錄》。樂府等題,除《鐃吹》《橫吹》《郊祀》《清商》等詞在《樂志》者,其餘《木蘭》《仲卿》《四愁》《七哀》之輩,亦未必盡播於管弦明矣。後之文人,達樂者少,不復如是配別。」元稹所說《樂錄》當為《歌錄》。《樂錄》與《歌錄》有別,前者記錄樂府表演活動,後者記錄樂府歌辭。元稹認為不應把那些不入樂的詩編入《歌錄》。這一看法過於絕對,需要具體分析。宋代以前凡稱樂府者,必與朝廷禮樂機構有關:或是朝廷禮樂機構曾經表演的歌辭,或是朝廷禮樂機構正在表演的歌辭,或是希望成為朝廷禮樂機構表演的歌辭。據此而論,元稹的說法,就將大量樂府詩排斥在樂府《歌錄》以外。更何況,前人將元稹提及的《木蘭》《仲卿》等詩收入《歌錄》,必定有所依憑,並非隨意收錄。且郭茂倩在編撰《樂府詩集》時曾看到過元稹《樂府古題序》,但仍然收錄了《木蘭詩》《焦仲卿妻》等詩,這說明元稹這一觀點並未得到廣泛認同,最起碼郭茂倩並不認可。

元稹修正了「樂府肇於漢魏」的說法。《樂府古題序》云:「劉補闕云:'樂府肇於漢魏。』按仲尼學《文王操》,伯牙作《流波》《水仙》等操,齊牧犢作《雉朝飛》,衛女作《思歸引》,則不於漢魏而後始,亦以明矣。」劉補闕具體情況不詳,其所云「樂府肇於漢魏」是就樂府總體狀況而言,樂府詩中確有部分琴曲歌辭和雜歌謠辭出自先秦,但這不能改變絕大部分樂府詩產生於漢代這一基本事實。《樂府古題序》云:「其有雖用古題,全無古義者,若《出門行》不言離別,《將進酒》特書列女之類是也。」指出了前人寫作古題偶爾也會背離本事,這有助於人們了解擬作古樂府的一些實際情況。

元、白新樂府辭中也涉及一些樂府學知識,從中可以看出他們倡導古樂、反對俗樂的觀點。如元稹《華原磬》云:「泗濱浮石裁為磬,古樂疏音少人聽。……華原軟石易追琢,高下隨人無《雅》《鄭》。棄舊美新由樂胥,自此黃鐘不能競。玄宗愛樂愛新樂,梨園弟子承恩橫。……何時得向筍簴懸?為君一吼君心醒。願君每聽念封疆,不遣豺狼剿人命。」從詩中可以看出盛唐時古樂日漸凋零、俗樂備受歡迎的狀況,而詩末四句也表明元稹對此持反對意見。白居易《五弦彈》也表達了相同觀點,詩序云:「惡鄭之奪雅也。」詩中進一步闡述這一主旨云:「正始之音其若何,朱弦疏越清廟歌。一彈一唱再三嘆,曲澹節稀聲不多。融融曳曳召元氣,聽之不覺心平和。人情重今多賤古,古琴有弦人不撫。」古樂有很多優點,音調舒緩,曲淡節稀,一唱三嘆,能令人心境平和,怎奈重今賤古是當下人之常情,古樂已無人演奏。

再如白居易《法曲歌》云:「法曲法曲合夷歌,夷聲邪亂華聲和。以亂干和天寶末,明年胡塵犯宮闕。乃知法曲本華風,苟能審音與政通。一從胡曲相參錯,不辨興衰與哀樂。願求牙曠正華音,不令夷夏交相侵。」在白居易看來,胡樂摻入華音,會直接威脅到華夏政治興盛,因而呼籲朝廷一定要正華音,清夷聲,絕不能讓胡樂侵襲到華夏之音。此詩中有自注云:「法曲雖似失雅音,蓋諸夏之聲也,故歷朝行焉,玄宗雖雅好度曲,然未嘗使蕃漢雜奏。天寶十三載,始詔諸道調法曲與胡部新聲合作,識者深異之。明年冬,而安祿山反也。」可見,他甚至將安史之亂與樂府表演胡部新聲聯繫了起來。

這一看法並不限於白居易一人,而是唐人的普遍認識。開元年間,胡部樂曲升堂演奏,到天寶年間,樂曲多以邊地名,如《涼州》《伊州》《甘州》等,這些樂曲多為邊將進獻。《開天傳信記》就記載了精通音律的寧王根據五音特點聽出了新曲《涼州》的異常,認為是「播越之禍,悖逼之患」的徵兆。儘管音樂與政治本無關聯,但審音知政在儒家理論中向來備受重視,而音樂與政治治亂的關係,又往往在政治衰亂之際被強化揭出。寧王的觀點事後確實因為安史之亂的爆發得到了佐證,雖然這樣的觀點在如今看來不免無稽,但是卻也反映了唐人對胡樂新聲與國運衰敗之間關係的認識。[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