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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type C,HC簡稱丙型肝炎),系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所引起的疾病,主要經血源性傳播。臨床表現有發熱、消化道症狀及肝功能異常等。與乙型肝炎類似,但較輕。多數病例呈亞臨床型,慢性化程度較為嚴重,也可導致暴發性肝衰竭。多見於與其他病毒合併感染者。本病呈全世界分布,。

病因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致病根本原因,在外界因素的影響下,如飲酒,勞累,長期服用有肝毒性的藥物等,可促進病情的發展。丙肝的病理改變與乙肝極為相似,以肝細胞壞死和淋巴細胞浸潤為主。慢性肝炎可出現匯管區纖維組織增生,嚴重者可以形成假小葉即成為肝硬化。[1]

HCV感染的發病機制主要包括免疫介導和HCV直接損傷兩種,病毒因素包括病毒的基因型、複製能力、病毒多肽的免疫原性等;宿主因素包括人體的先天性免疫反應、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反應等。飲酒、免疫抑制劑的使用等因素對HCV的感染病程也有影響。

HCV傳播途徑:接吻、擁抱、噴嚏、咳嗽、食物、飲水、共用餐具和水杯、無皮膚破損及其他無血液暴露的接觸一般不傳播HCV。HCV主要通過以下途徑傳播: [2]

1.血液傳播

(1)經輸血和血製品傳播 由於抗-HCV存在窗口期、抗-HCV檢測試劑的質量不穩定及少數感染者不產生抗-HCV,因此,無法完全篩出HCV陽性者,大量輸血和血液透析仍有可能感染HCV。

(2)經破損的皮膚和黏膜傳播 這是目前最主要的傳播方式,在某些地區,因靜脈注射毒品導致HCV傳播占60%~90%。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和針頭、未經嚴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內鏡、侵襲性操作和針刺等也是經皮傳播的重要途徑。一些可能導致皮膚破損和血液暴露的傳統醫療方法也與HCV傳播有關;共用剃鬚刀、牙刷、紋身和穿耳環孔等也是HCV潛在的經血傳播方式。

2.性傳播。

3.母嬰傳播[3]

抗-HCV陽性母親將HCV傳播給新生兒的危險性為2%,若母親在分娩時HCVRNA陽性,則傳播的危險性可高達4%~7%;合併HIV感染時,傳播的危險性增至20%。HCV病毒高載量可能增加傳播的危險性。

4.其他途徑

見於15%~30%的散發性丙型肝炎,其傳播途徑不明。

臨床表現

1,急性丙型肝炎:成人急性丙型肝炎病情相對較輕,多數為急性無黃疸型肝炎,ALT 升高為主,少數為急性黃疸型肝炎,黃疸為輕度或中度升高。可出現噁心,食慾下降,全身無力,尿黃眼黃等表現。單純丙肝病毒感染極少引起肝功能衰竭。在自然狀態下,其中僅有15%的患者能夠自發清除HCV達到痊癒,在不進行抗病毒治療干預的情況下,85%的患者則發展為慢性丙型肝炎;兒童急性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後,50%可自發性清除HCV。[4]

2,慢性丙型肝炎:症狀較輕,表現為肝炎常見症狀,如容易疲勞,食慾欠佳,腹脹等。也可以無任何自覺症狀。化驗ALT反覆波動,HCVRNA 持續陽性。有1/3的慢性HCV感染者肝功能一直正常,抗HCV和HCVRNA持續陽性,肝活檢可見慢性肝炎表現,甚至可發現肝硬化。

3,丙肝肝硬化:感染HCV 20-30年有10%~20%患者可發展為肝硬化,1%~5% 患者會發生肝細胞癌(HCC)導致死亡。肝硬化一旦出現失代償情況,如出現黃疸,腹水,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肝性腦病等,其生存率則急劇下降。[5]

實驗室檢查

1、 血象:白細胞總數正常或稍低,分類計數中性粒細胞可減少,淋巴細胞相對增多。

2、 尿

急性黃疸型肝炎病人在黃疸出現前尿膽紅素及尿膽原即可陽性。

3、 肝功能試驗

(1)血清膽紅素:病人在黃疸期血清膽紅素逐日升高,多在1~2周內達高峰。

(2)血清酶測定:血清丙氨酸轉氨酶(ALT):在黃疸出現之前就開始上升,在病極期達峰值,急性肝炎可有極高的酶活性,恢復期隨血清膽紅素緩慢下降。慢性肝炎時ALT可反覆波動,重型肝炎在膽紅素急劇上升時ALT反而下降,稱為「酶疸分離」,這是病情重篤之徵象。

血清乳酸脫氫酶(LDH)、膽鹼酯酶(ChE)、r穀氨酰轉肽酶(rGT)等在急慢性肝損害時都可有改變,但靈敏度及改變幅度均遠不及轉氨酶。血清鹼性磷酸酶(ALP)在肝內外膽管梗阻、肝占位性病變時可明顯升高。rGT在膽汁淤積和肝細胞損害時可增高,可用其來鑑別ALP增高是否與肝膽疾病相關。酗酒也可引起rGT增高。慢性肝炎在排除膽道疾病後,rGT增高表示病變仍活動,肝衰竭時肝細胞微粒體嚴重損壞,rGT合成減少,血rGT也下降。

(3)蛋白代謝功能試驗:低清蛋白(A1b)血症是肝臟疾病的一個重要指標,其降低程度取決於肝病的重度和病期。低A1b血症和高球蛋白血症是診斷肝硬化的特徵性血清學指標。

甲胎蛋白(aFP):在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和肝硬化(活動性)時可有短期低、中度升高,aFP的增高標誌肝細胞的再生活躍,在有廣泛肝細胞壞死的病人中,aFP增高可能預後較好。病人出現極高的血清aFP水平,以肝細胞性肝癌可能性最大。

血氨測定:重型肝炎肝衰竭時不能將氨合成為尿素排泄;肝硬化門一體側支循環良好病人血氨均可增高。氨抑制腦血流、糖代謝及能量供應,並且直接作用於神經元膜。氨中毒肝性昏迷的主要原因之一,但血氨水平與腦病的發生和重度也可不一致。

血漿氨基酸譜分析對肝性腦病的診斷及預後有重要意義,重型肝炎和肝硬化病人的支鏈氨基酸接近正常或減少,芳香族氨基酸明顯升高,致使支/芳比值下降(正常3.0~3.5),肝性腦病時甚至可倒置。

(4)凝血酶原時原時間(Pt)及活動度(PTA):肝病時相關凝血因子合成減少,可引起Pt延長,Pt延長程度標誌着肝細胞壞死和肝功能衰竭的程度,且其相關凝血因子半壽期很短,如Ⅶ(4~6h)、Ⅹ(48~60h)、Ⅱ(72~96h),因而能較迅速反映肝衰竭情況。重型肝炎PTA多在40%以下,PTA降至20%以下,常常預示預後不良。Pt延長也可見於先天性凝血因子缺陷者,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時及Vitk缺乏者等情況,應注意鑑別。

(5)脂質代謝有關試驗:血清總膽固醇(TC)在重型肝炎時明顯降低。血清甘油三酯(TG)在肝細胞損傷和肝內外阻塞性黃疸時可增高。

4.丙肝病毒抗體

抗HCV,即丙肝抗體,目前診斷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主要指標。但因感染HCV後抗HCV出現較慢,一般在發病後2~6個月,甚至1年才轉陽,故不能作為早期診斷的方法。而且1次陰性,也不能直接否定診斷。當各型病毒性肝炎特異性標誌檢測陰性,臨床症狀及單項ALT升高,提示急性病毒性肝炎時,應考慮是否為丙型病毒性肝炎。

5.丙肝病毒定量

血清HCVRNA,即丙型肝炎病毒的核糖核酸,是HCV的遺傳物質,是表示體內感染HCV的直接指標。目前用PCR方法可以直接檢測血中的HCV-RNA,可用於HCV感染的早期診斷。因其較丙型肝炎抗體出現早,故是丙型肝炎病原學診斷和判斷傳染性的一項有用的指標。

6.影像學

腹部肝膽脾超聲檢查了解肝臟有無慢性損傷。必要時行腹部增強CT或MRI檢查,以了解病情損傷程度。

7.肝臟瞬時彈性波掃描

是一種無創檢查可用於慢性丙型肝炎患者肝臟纖維化程度評估。丙型肝炎患者評估肝臟纖維化程度對於確定治療方案非常重要。

8肝組織活檢

是評估患者肝臟炎症分級與纖維化分期的金標準。[6]

治療

[7]在治療前應明確患者的肝臟疾病是否由HCV感染引起,只有確診為血清HCV RNA陽性的丙型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抗病毒治療目前得到公認的最有效的方案是:長效干擾素PEG-IFNα聯合應用利巴韋林,也是現在EASL已批准的慢性丙型肝炎治療的標準方案(standard of care,SOC),其次是普通IFNα或複合IFN與利巴韋林聯合療法,均優於單用IFNα。聚乙二醇(PEG)干擾素α(PEG-IFNα)是在 IFNα分子上交聯無活性、無毒性的PEG分子,延緩IFNα注射後的吸收和體內清除過程,其半衰期較長,每周1次給藥即可維持有效血藥濃度。[8]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證

(一)一般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1.急性丙型肝炎:有確切證據提示干擾素治療能夠降低急性丙型肝炎的慢性化比率,可在HCV感染急性肝炎發作後8-12周進行,療程為12-24周。最佳治療方案尚未最終確定,但早期治療對於基因1型高病毒載量(>800000log IU/ml)的患者更為有效。

2.慢性丙型肝炎:應在治療前評估患者肝臟疾病的嚴重程度,肝功能反覆異常者或肝穿組織學有明顯炎症壞死(G≥2)或中度以上纖維化(S≥2)者,易進展為肝硬化,應給予抗病毒治療。

3.丙型肝炎肝硬化:

⑴ 代償期肝硬化(Child-Pugh A級)患者,儘管對治療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為使病情穩定、延緩或阻止肝衰竭和HCC等併發症的發生,建議在嚴密觀察下給予抗病毒治療。

⑵ 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多難以耐受IFNα治療的不良反應,有條件者應行肝臟移植術。

(二)特殊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1.兒童和老年人:有關兒童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療經驗尚不充分。初步臨床研究結果顯示,IFNα單一治療的SVR率似高於成人,對藥物的耐受性也較好。65歲或7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原則上也應進行抗病毒治療,但一般對治療的耐受性較差。因此,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對藥物的耐受性、併發症(如高血壓冠心病等)及患者的意願等因素全面衡量,以決定是否給予抗病毒治療。

2.酗酒及吸毒者:慢性酒精中毒及吸毒可能促進HCV複製,加劇肝損害,從而加速發展為肝硬化甚至HCC,的進程。由於酗酒及吸毒患者對於抗病毒治療的依從性、耐受性和SVR率均較低,因此,治療丙型肝炎必須同時戒酒及戒毒。

3.合併HBV或HIV感染者:合併HBV感染會加速慢性丙型肝炎向肝硬化或 HCC的進展。對於HCV RNA陽性/HBV DNA陰性者,先給予抗HCV治療;對於兩種病毒均呈活動性複製者,建議首先以IFNα加利巴韋林清除HCV,對於治療後HBV DNA仍持續陽性者可再給予抗HBV治療。對此類患者的治療尚需進行深入研究,以確定最佳治療方案。

合併HIV感染也可加速慢性丙型肝炎的進展,抗HCV治療主要取決於患者的CD4+細胞計數和肝組織的纖維化分期。免疫功能正常、尚無即刻進行高活性抗逆轉錄病毒治療(HAART)指征者,應首先治療HCV感染;正在接受HAART治療、肝纖維化呈S2或S3的患者,須同時給予抗HCV治療;但要特別注意觀察利巴韋林與抗HIV核苷類似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包括乳酸酸中毒等。對於嚴重免疫抑制者 (CD4+陽性淋巴細胞<2×108/L),應首先給抗HIV治療,待免疫功能重建後,再考慮抗HCV治療。

4.慢性腎功能衰竭:對於慢性丙型肝炎伴有腎功能衰竭且未接受透析者,不應進行抗病毒治療。已接受透析且組織病理學上尚無肝硬化的患者(特別是準備行腎移植的患者),可單用IFNα治療(應注意在透析後給藥)。由於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發生嚴重溶血,因此,一般不應用利巴韋林聯合治療。

5.肝移植後丙型肝炎復發:HCV相關的肝硬化或HCC患者經肝移植後,HCV感染復發率很高。干擾素(interferon,IFN)治療對此類患者有效果,但有促進對移植肝排斥反應的可能,可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和嚴密觀察下進行抗病毒治療。[9]

一、干擾素絕對禁忌症有10個:

1.妊娠

2 精神病史如嚴重抑鬱

3. 未能控制的癲癇

4.未戒斷的酗酒或吸毒者

5.未經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6.失代償期肝硬化

7. 有症狀的心臟病

8. 治療前粒細胞<1.0*109/L.

9治療前血小板<50**109/L.

10.器官移植者急性期(肝移植除外)

干擾素相對禁忌症有6個: 甲狀腺疾病,視網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鬱病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

二、抗病毒藥的禁忌症:

利巴韋林的絕對禁忌症有5個:妊娠,嚴重心臟病,腎功能不全,血紅蛋白病,HB<80 g/L.

利巴韋林的相對禁忌症有3個:未控制的高血壓,未控制的冠心病,HB< 100 g/L。

抗病毒治療期間的藥物不良反應較多,需密切觀察及時處理

(一)IFNα的主要不良反應

為流感樣症候群、骨髓抑制、精神異常、甲狀腺疾病、食慾減退、體重減輕、腹瀉、皮疹、脫髮和注射部位無菌性炎症等。

1.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發熱、寒戰、頭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注射IFNα同時服用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以減輕流感樣症狀。隨療程進展,此類症狀逐漸減輕或消失。

2.骨髓抑制:一過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外周血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如中性粒細胞絕對數≤0.75×109/L,血小板<50×109/L,應降低IFNα劑量;1~2周後複查,如恢復,則逐漸增加至原量。如粒細胞絕對數 ≤0.50×109/L,血小板<30×109/L,則應停藥。對於中性粒細胞明顯降低者,可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療。

3.IFNα可誘導自身抗體的產生:包括抗甲狀腺抗體、抗核抗體和抗胰島素抗體。多數情況下無明顯臨床表現,部分患者可出現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減退或亢進)、糖尿病、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銀屑病、白斑、類風濕性關節炎和系統性紅斑狼瘡樣綜合徵等,嚴重者應停藥。

4.精神系統表現:可表現為抑鬱妄想症、重度焦慮精神病。其中抑鬱是 IFNα治療過程中常見的不良反應,症狀可從煩躁不安到嚴重的抑鬱症。因此,使用IFNα前應評估患者的精神狀況,治療過程中也要密切觀察。抗抑鬱藥可緩解此類不良反應。對症狀嚴重者,應及時停用IFNα。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臟損害(間質性腎炎腎病綜合徵急性腎衰竭等)、心血管併發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臟病心肌病等)、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發生上述反應時,應停止治療。

(二)利巴韋林的主要不良反應

利巴韋林的主要不良反應為溶血和致畸作用。

1.及時發現溶血性貧血:須定期做血液學檢測,包括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和網織紅細胞計數。在腎功能不全者可引起嚴重溶血,應禁用利巴韋林。當Hb降至≤100g/L時應減量;Hb≤80g/L時應停藥。

2.致畸性:男女患者在治療期間及停藥後6個月內均應採取避孕措施。

3.其他不良反應:利巴韋林還可引起噁心、皮膚乾燥、瘙癢、咳嗽和高尿酸血症等。

(三) 博賽匹韋Boceprevir(BOC)的突出不良反應是貧血和味覺障礙

(四) 特拉匹韋Telaprevir(TVR)的突出不良反應包括皮疹、瘙癢、貧血以及肛門直腸反應。

預後

急性丙型肝炎干擾素抗病毒效果好,90%患者可獲得完全應答而徹底痊癒;慢性丙型肝炎病情相對較乙型肝炎為輕,經標準抗病毒方案治療,有機會清除病毒獲得痊癒。 部分患者感染20-30年後可出現肝硬化或肝癌。

預防

(一)丙型肝炎疫苗預防 目前尚無有效疫苗預防丙型肝炎。

(二)嚴格篩選獻血員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推行無償獻血。通過檢測血清抗HCV、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嚴格篩選獻血員。應發展HCV抗原的檢測方法,提高對窗口期感染者的檢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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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治療

參考資料

  1. 張清泉. 丙型病毒性肝炎. 吉林醫學. 1990, (2). 
  2. 王青; 梁曉峰; 陳園生.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研究近況. 國際檢驗醫學雜誌. 2006, 27 (4): 349-351. 
  3. 程勇前. 丙型病毒性肝炎母嬰傳播機制研究. 第四軍醫大學. 2002. 
  4. 張清泉. 丙型病毒性肝炎. 吉林醫學. 1990, (2). 
  5. 聶青和.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診斷與治療. 世界華人消化雜誌. 2004, 12 (10). 
  6. 朱明德. 丙型病毒性肝炎. 廣州醫藥. 1993, 024 (006): 6-7. 
  7. 聶青和.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診斷與治療. 世界華人消化雜誌. 2004, 12 (10). 
  8. 劉菲菲, 龔作炯. 丙型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療的研究進展. 疑難病雜誌. 2017, (03): 96-100. 
  9. 張翠花; 楊慧芳; 張麗娟. 干擾素治療丙型病毒性肝炎不良反應的護理. 護理研究. 2010, (S1): 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