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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獻臣希深伯中源叔景純會飲城東小園·共到東園把酒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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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與獻臣希深伯中源叔景純會飲城東小園·共到東園把酒卮

創作年代: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宋祁

與獻臣希深伯中源叔景純會飲城東小園·共到東園把酒卮是北宋官員,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詞人宋祁的作品之一。

宋祁(998~1061)北宋文學家。字子京,安州安陸(今湖北安陸)人,後徙居開封雍丘(今河南杞縣)。天聖二年進士,官翰林學士、史館修撰。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書成,進工部尚書,拜翰林學士承旨。卒諡景文,與兄宋庠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詞語言工麗,因《玉樓春》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句,世稱「紅杏尚書」。[1]

正文

共到東園把酒卮,邀歡只畏酒行遲。

尚書有對何能顧,況是尚書無對期。[2]

作者生平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時任御史中丞的高祖宋紳,因其言語不當而獲罪,被罷免其官,遂舉家遷於雍丘縣雙塔鄉(今河南商丘民權縣)。

北宋天聖二年(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於是定宋庠為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小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宋祁初為復州軍事推官,後經孫奭(shì)推薦升任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殿試之後授予直史館,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又升遷為尚書工部員外郎,修撰《起居注》。

寶元二年(1039年)宋祁改擔任鹽鐵句院,知制誥,升遷為天章閣侍制,判太常禮院,至國子監。在西北邊境戰事財政都吃緊的情況下,他寫下了關於「三冗三費「的上疏。

慶曆元年(1040年),因其兄宋庠與宰相呂夷簡不合被罷相之事,被貶為知壽州(今安微省鳳台縣),後至陳州(今河南淮陽縣)。

慶曆三年(1043年)回朝,擔任龍圖閣學士、史館修撰,奉皇帝的詔令同歐陽修合修《唐書》,前後歷時十七年。

慶曆六年(1046年),宋祁升為右諫議大夫,出任群牧使。

慶曆八年(1048年),再次擔任翰林學士

皇祐元年(1049年),宋祁因張貴妃冊封之事被貶知許州(今河南省許昌市)。數月後又被召回,為侍讀學士,史館修撰,升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貶知亳州(今屬安徽省)兼集賢殿修撰。

皇祐五年(1053年),又調知成德軍(河北省正定縣)升為禮部侍郎。又調到定州(河北省定縣)。皇帝加封他為端明殿學士,特地升為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佑四年(1059年),從益州回京後被授於三司使,後因包拯等上書說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沒能上任。之後皇帝加封他為龍圖閣學士,知鄭州。

嘉佑五年(1060年),《唐書》修撰完畢,宋祁被升為左丞、工部尚書。

嘉佑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學士承旨,復任群牧使。

嘉佑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於東京,卒後諡號景文。[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