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是中國專有文化名詞。
如今,一個擁有燦爛文化的中國,帶着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東方。而中華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漢字[2]。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是指當年組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包括返還性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專項轉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上年結餘收入、調入資金、債務轉貸收入、接受其他地區援助收入、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
術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財政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
稅收收入是指國家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藉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地、無償地取得的一種財政收入。具體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關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葉稅(已取消)、環境保護稅、其他稅收收入等。
非稅收入是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單位依法利用行政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而徵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的財政收入。具體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專項債務對應項目專項收入、其他收入等。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