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神和咬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迎神和咬人》是魯迅寫的一篇文章。
報載餘姚的某鄉,農民們因為旱荒,迎神求雨,看客有帶帽的,便用刀棒亂打他一通②。【此段敘述和「迎神」有關的事件經過。】
這是迷信,但是有根據的。漢先儒董仲舒③先生就有祈雨法,什麼用寡婦,關城門,烏煙瘴氣,其古怪與道士無異,而未嘗為今儒所訂正。雖在通都大邑,現在也還有天師作法④,長官禁屠⑤,鬧得沸反盈天,何嘗惹出一點口舌【以上是對「有根據」的具體說明:一是儒家的大儒董仲舒創立了完善的求雨理論;二是道家有一套完善的作法儀式;三是這種求雨的理論和儀式都是歷史悠久且一致延續到當時,被上至政府官員下到黎民百姓所深信不疑】?至於打帽,那是因為恐怕神看見還很有人悠然自得,不垂哀憐;一面則也憎惡他的不與大家共患難。【此段是對上文所述「迎神」事件的分析和議論,指出此事的性質為「有根據」的「迷信」,點明「有根據」的原因所在,並分析為何要毆打「帶帽人」的原因。】
原文及解析
迎神,農民們的本意是在救死的──但可惜是迷信,──但除此之外,他們也不知道別一樣。【此段是作者對「迎神」事件的看法和評價。】
報又載有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黨員,出面勸阻迎神,被大家一頓打,終於咬斷了喉管,死掉了⑥。【此段敘述和「咬人」有關的事件經過。】
這是妄信,但是也有根據的。《精忠說岳全傳》⑦說張俊陷害忠良,終被眾人咬死,人心為之大快。因此鄉間就向來有一個傳說,謂咬死了人,皇帝必赦,因為怨恨而至於咬,則被咬者之惡,也就可想而知了。我不知道法律,但大約民國以前的律文中,恐怕也未必有這樣的規定罷。【此段是對「咬人」事件中,咬人的原因進行分析,認為百姓之所以咬人致死,就是因為百姓認為這種致人死亡的方式可以免於被刑罰,但實際上咬死人同樣要受到懲處——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所以百姓的這種想法其實是一廂情願的臆斷。】
咬人,農民們的本意是在逃死的──但可惜是妄信,──但除此之外,他們也不知道別一樣。【此段是作者對「咬人」事件的看法和評價。】
想救死,想逃死,適所以自速其死,哀哉!【此段是對「迎神和咬人」事件的總的評價,「迎神」出於迷信,「咬人」出於自己的臆斷;「迎神」的目的是為了求雨而救死,「咬人」的目的是為了免於刑罰,但都事與願違,最後導致的結果是「自速其死」,其共性就是出於百姓自身的愚昧無知。】
自從由帝國成為民國以來,上層的改變是不少了,無教育的農民,卻還未得到一點什麼新的有益的東西,依然是舊日的迷信,舊日的訛傳,在拚命的救死和逃死中自速其死。【此段是對百姓的愚昧無知從古到今毫無變化的議論和感嘆。】
這回他們要得到「天討」⑧。他們要駭怕,但因為不解「天討」的緣故,他們也要不平。待到這駭怕和不平忘記了,就只有迷信訛傳剩著,待到下一次水旱災荒的時候,依然是迎神,咬人。
這悲劇何時完結呢?【此段講明,百姓因為愚昧無知而恐懼,也因為愚昧無知而做着迎神和咬人之類的事,而這些事又導致新的悲劇產生,這些悲劇又使百姓恐懼,如此陷入歷史的循環中,也就是作者感慨的「這悲劇何時完結呢?」】
八月十九日。
附 記:
旁邊加上黑點的三句,是印了出來的時候,全被刪去了的。是總編輯,還是檢查官的斧削,雖然不得而知,但在自己記得原稿的作者,卻覺得非常有趣。他們的意思,大約是以為鄉下人的意思──雖然是妄信──還不如不給大家知道,要不然,怕會發生流弊,有許多喉管也要危險的。
八月二十二日
【注釋】
①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申報·自由談》。
②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九日《大晚報·社會一周間》載:「(浙江)餘姚各鄉,近因大旱,該區陡鎮農民五百餘,吾客鄉農民千餘,聯合舉辦迎神賽會祈雨。路經各處,均不准鄉民戴帽,否則即用刀槍猛砍!」
③董仲舒(前179—前104)廣川(今河北棗強)人,西漢經學家。曾任江都相和膠西王相。在他所著《春秋繁露》第七十四篇中有這樣的話:「令吏民夫婦皆偶處。凡求雨之大體,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樂。」又《漢書·董仲舒傳》:「仲舒治國,以《春秋》災異之變推陰陽所以錯行,故求雨,閉諸陽,縱諸陰,其止雨反是。」唐代顏師古註:「謂若閉南門,禁舉火,及開北門,水灑人之類是也。」
④天師作法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上海一些所謂「慈善家」及僧人發起「全國各省市亢旱成災區祈雨消災大會」,由「第六十三代天師張瑞齡」作法求雨。天師,道教對該教創始人東漢張道陵的尊稱,他的後裔中承襲道法的人,也相沿稱為天師。
⑤長官禁屠舊時每遇旱災常有停宰牲畜以求雨的迷信活動,如一九三四年七月上海一些團體聯合呈請市政府及江浙兩省府下令「斷屠一周」。
⑥一九三四年八月十六日《申報》載:「餘姚陡小學校長兼黨部常委徐一清,因勸阻農民迎神祈雨,激動眾怒。十二日晚五時,被千餘農民毆斃,投入河中;嗣又打撈上岸,咬斷喉管。」又同年八月十九日《大晚報·社會一周間》載:「據傳徐氏現年六十三歲,民國元年加入國民黨」,「徐極愛金錢,時藉故向鄉人索詐,凡船隻經過陡時,徐必向舟子索取現費若干。……徐之行為極為鄉民所不滿,此其慘死之遠因雲。」
⑦《精忠說岳全傳》長篇小說,清代錢彩、金豐編訂。張俊參與秦檜陷害岳飛被眾人咬死的事,見該書第七十五回。
⑧「天討」語出《尚書·皋陶謨》:「天討有罪。」[1]
魯迅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山,後改豫才,「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著名文學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價:「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他對於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韓國、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被譽為「二十世紀東亞文化地圖上占最大領土的作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