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榴花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致榴花社》是魯迅寫的一篇文章。
原文
榴花藝社諸君:
十一日信及《榴花》第一期,今天都已收到。徵求木刻,恐怕很難,因為木版郵寄,麻煩得很。而且此地盛行白色恐怖,僅僅主張保障民權之楊杏佛先生,且於前日遭了暗殺,聞在計畫殺害者尚有十餘人。我也不能公然走路,所以和別人極難會面,商量一切。但如作有小品文,則當寄上。
新文藝之在太原,還在開墾時代,作品似以淺顯為宜,也不要激烈,這是必須察看環境和時候的。別處不明情形,或者要評為灰色也難說,但可以置之不理,萬勿貪一種虛名,而反致不能出版。戰鬥當首先守住營壘,若專一衝鋒,而反遭覆滅,乃無謀之勇,非真勇也。
此復,並頌
時綏。
魯迅六月二十日
賞析
榴花社全稱榴花藝社,是由唐訶等人發起,1933年春成立於太原的木刻藝術團體。因為魯迅先生熱心提倡木刻,該社遂於6月11日致信魯迅,並寄贈他們出版的《榴花》周刊,希望得到先生的支持和指正,並請魯迅代為徵求木刻。這是魯迅收到他們來信後的回信。
這封信的內容並不隱晦。作為鑑賞,除了理解這封書信所說的內容外,更重要的,是通過短短的文字,體會作者隱藏於字裡行間的對有為青年的拳拳關愛之心和平等待人的真誠。信開頭即回答,要求代為徵集木刻之事做不到,但不是生硬而簡單的拒絕,而是進一步講清不能代為徵集的具體原因,是楊杏佛先生遭到暗殺,此地「盛行白色恐怖」,「聞在計畫殺害者尚有十餘人」,自己也在《鈎命單》之上,「我也不能公然走路,所以和別人極難會面,商量一切」,言外之意,倘非如此,自然是樂於應命,代為「徵求木刻」 了。這裡解釋原因,入情入理,使人非常易於接受,而為了榴花社諸君不致過份失望,又答應「如作有小品文,則當寄上」,以補不能代為徵集的遺憾,用心可謂深細。須知,榴花藝社的同人與魯迅只是通信而已,無一人有一面之雅,魯迅尚且如此關愛,如此以平等的態度相對待,可見,說魯迅難以相處,狹窄等等,實難使人信服。
第二段轉而對於榴花藝社所從事的新文藝運動的具體的指導和關懷,提出自己的意見。一是因新文藝在太原「還在開墾時代,作品似以淺顯為宜」,這樣也才便於讀者接受,立穩腳跟,才可能有進一步的發展。就內容而言,「也不要激烈」,「萬勿貪一種虛名,而反致不能出版。戰鬥當先守住營壘,若專一衝鋒,而反遭覆滅,乃無謀之勇,非真勇也」。這裡所表現的,就是魯迅先生的戰術思想,顯示先生鬥爭的藝術。先要守住陣地,不能一味衝鋒,與先生的韌性戰鬥和壕塹戰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對榴花藝社諸君提出這點要求和希望,當然寄有魯迅先生深刻的現實感觸,同時也凝聚着魯迅長期戰鬥的經驗。該社的《榴花》出至七期而被禁,正為魯迅不幸而言中,卻也見出先生對中國社會的洞察,這多麼深刻,敏銳!而對尚未謀面的請教者講出這番話來,則可以看出魯迅先生是把全國各地的新文藝運動視為一個整體而加關注,同時,也對於進步有為青年傾注了寬廣博大的愛心。
這封覆信態度平等,語言自然,思想深刻,感情真摯,幾十年之後捧讀仍然使人感動,感激,更加深了我們對於魯迅人格精神的理解。榴花藝社諸君接讀信後,想必也是如此吧?[1]
魯迅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山,後改豫才,「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著名文學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價:「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他對於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韓國、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被譽為「二十世紀東亞文化地圖上占最大領土的作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