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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女第十二章(2)》(張愛玲散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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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女第十二章(2)》是中國現代作家張愛玲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他不開口,坐着不動。她一陣風跑過去搜他身上,搜出三十幾塊錢。你哪來的錢?說,哪來的錢?得衝口而出:三叔借給我的。好,好,你三叔有錢,你去給他做兒 子去。你要像了他,我情願你死,留着你給我丟人。打死你——打死你——"一面說一面劈頭劈臉打他。"他的錢好用的?一共借了多少,帶你到哪兒去,要你自己 說,不說打死你。"

他又不作聲了,兩隻手亂劃護着頭,打急了也還起手來。

老鄭連忙進來,拚命拉着他。"噯,少爺!——太太,今天晚了,太太明天問他。少爺向來膽子小,這是嚇糊塗了,沒看見太太發這麼大脾氣。少爺還不去睡覺去?"

她也就藉此下台,讓老鄭把他推了出去。打這樣大的兒子,到底不是事。要打要請出祠堂的板子打。就為了他出去玩,也說不過去。年輕人出去遛遛,全世界都站在他那邊。

她叫人看着他不放他出去,第二天再問他,說:"不怪你,是別人弄的鬼。你說不要緊。"他還是低着頭不答。追問得緊了,她又哭鬧起來。對他好一天壞一天,也 沒用,他像是等她鬧疲了,也像別的母親們一樣眼開眼閉。過了一向又想溜出去,要把他鎖起來,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叫親戚們聽見,第一先要怪她不早點給他娶 親。男孩子一出了書房就管不住,他的老先生去年年底辭館回家去了。現在不考秀才舉人,讀古書成了個漫漫長途,沒有路牌,也沒有[[終點],大都停止在學生結婚的 時候。但是現在結婚越來越晚,他的幾個堂兄表兄都是吊兒郎當,一會又是學法文德文,一會又說要進一家教會中學。二十四五歲的人去考中學。教會學校又比國立 的好些,比較中立。大爺現在出來做官了,大房當然是不在乎了。反正到了他們這一代,離上代祖先遠些,又無所謂些,有的兒女多的親戚人家顧不周全,兒子也有 進國立大學的,甚至有在國立銀行站櫃檯的。做父母的把這項新聞淡淡地宣布出來,聽者往往不知所措,只好微弱地答應一聲:"好哇……

銀行好哇,"或是"進大學啦?"買得起外匯的可以送兒子出洋,至少到香港進大學。是英屬地。

近兩年來連女孩子都進學堂了——小些的。大些的女孩子頂多在家裡請個女先生教法文,彈鋼琴,畫油畫。只有銀娣這一房一成不變,遵守着默契的祖訓。再看不起 他們二房,他們是煙臺姚家嫡系,用不着充闊學時髦攀高。玉熹頂了他父親的缺,在家裡韜光養晦不出去。她情願他這樣。她知道他出去到社會上,結果總是蝕本生 意。並不是她認為他不夠聰明,這不過是做母親的天生的悲觀,與做母親的樂觀一樣普遍,也一樣不可救藥。她仍舊相信她的兒子一定與眾不同,他可以像上一代一 樣蹲在家裡,而沒有他們的另一面,他們只顧得個保全大節,不忌醇酒婦人,個個都狂嫖濫賭,來補償他們生活的空虛。她到現在才發現那真空的壓力簡直不可抵 抗,是生命力本身的力量。

她所知道的堂子,不過是看那些堂子裡出身的姨奶奶們,有些也並不漂亮。一嫁了人,離開了那魅麗的世界的燈光,仿佛就失去了她們的魔力。在她,那世界那樣壁壘森嚴,她對於裡面的人簡直都無從妒忌起來。她們不但害了三爺,還害他絕了後。堂子裡人差不多都不會養孩子,也許是因為老鴇給她們用藥草打胎次數太多了。而他一輩子忠於她們,那是唯一合法的情愛的泉源,大海一樣,光靠她們人多,就可以變化無窮,永遠是新鮮的,她們給他養成了"吃着碗裡,看着鍋里"的習慣。他跟她在一起的時候老是有點心不在焉。現在她就這麼一個兒子,剩下這麼點她們也要拿去了。[1]

作者簡介

張愛玲(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1日左右),原名張煐,筆名梁京,祖籍河北豐潤,生於上海,中國現代女作家。7歲開始寫小說,12歲開始在校刊和雜誌上發表作品。1943至1944年,創作和發表了《沉香屑·第一爐香》《沉香屑·第二爐香》《茉莉香片》《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等小說。1955年,張愛玲赴美國定居,創作英文小說多部,但僅出版一部。1969年以後主要從事古典小說的研究,著有紅學論集《紅樓夢魘》。1995年9月在美國洛杉磯去世,終年75歲。有《張愛玲全集》行世。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