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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是蒲松齡寫的一篇文言小說,出自聊齋志異。   

原文

康熙間,有術人攜一榼,榼中藏小人,長尺許。投以錢,則啟榼令出,唱曲而退。至掖,掖宰索榼入署,細審小人出處。初不敢言;固詰之,始自述其鄉族。蓋讀書童子,自塾中歸,為術人所迷,復投以藥,四體暴縮;彼遂攜之,以為戲具。宰怒,殺術人。留童子,欲醫之,尚未得其方也。

榼:古代盛酒的器具,「使行人執~承飲。」泛指盒一類的器物

鄉族:鄉里族姓。

掖:古縣名,今山東境內。

暴:突然。

攜:攜帶。

署:官府。

啟:打開。

審:審問,查問。

索:討取,要。

許:左右,表示約數。

固:堅持。

詰:問。

復:又。

啟蓋令小人出:讓,命令。

掖令索瓮入署:縣官。

方自述其鄉與族:才。

蓋讀書童子:原來。判斷句。

出處:本文中指「來歷」、「身世」。

投以錢:介詞,用,把。省略句,倒裝句,應為「以錢投之」。

為其迷:被動句,被他迷惑。

復投以藥:倒裝句,應為「復以藥投」。

以為戲具:省略句,應為「以之為戲具。

杖:名詞作狀語,用杖。

翻譯

康熙年間,有個有手藝的人攜帶着一個瓮,瓮中藏着一個小人,才一尺左右高。人們扔給他錢,他就打開蓋子讓小人出來,唱個曲子再退回去。他到了山東掖縣,掖縣縣官要把榼帶進縣府,仔細審問小人的來歷。小人起初不敢說。縣官堅持問他,才自己說出了家鄉和姓氏。原來小人是個讀書的童子,從學堂中回家時,被他拐騙,被灌藥,四肢突然縮小。他於是攜帶着小孩,當成了賺錢的道具。縣令聽說後大怒,殺了藝人。[1]

一、關於作者

蒲松齡(1640—1715),清代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山東淄川(今屬淄博)人。

蒲松齡出身在一個沒落的地主家庭。蒲家號稱「累代書香」,祖上雖然沒有出過顯赫人物,在當地卻是大族,但在明末清初的動亂中衰微下來。蒲松齡的父親蒲槃原是讀書人,由於家境困難,不得不棄儒經商。

蒲松齡童年時跟着父親讀書,由於勤奮和穎慧而深得父親鍾愛。他19歲初應童子試,以縣、府、道三個第一名補博士弟子員,頗受當時主持山東學政的著名詩人施閏章的賞識,贊他「觀書如月,運筆成風」,一時文名頗高。此後,他與同鄉學友砥礪學問更勤,曾與李希梅等人結成「郢中詩社」,常「以風雅道義相劘切」(張元《柳泉蒲先生墓表》)。他在李希梅家中讀書時,「請訂一籍,日誦一文焉書之,閱一經焉書之,作一藝、仿一帖焉書之。每晨興而為之標日焉。庶使一日無功,則愧、則警、則汗涔涔下也」(蒲松齡《醒軒日課序》)。康熙九年(1670)至康熙十年間,他應做縣令的友人邀請,先後到寶應和高郵做過幕賓。這是他一生中惟一的一次遠遊。幕賓生活使他對於官場和世情有了更多的認識。回家鄉後,長期在鄉間作塾師。他設館的主人家藏書豐富,使他得以廣泛涉獵。他不但研究經史、哲理和文學,而且對於天文、農桑、醫藥等等也有很大的興趣。

蒲松齡一生刻苦好學,但自19歲「弁冕童科」之後,屢試不第,直到71歲高齡,才援例成為貢生。康熙五十四年農曆正月二十二日,也就是在他的夫人去世的兩年之後,依窗危坐逝世。

二、思想內容

《聊齋志異》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說集,所收作品將近500篇。故事的來源非常廣泛,或者出於作者的親身見聞,或者是借鑑過去的故事,或者采自民間傳說,或者是作者的虛構。雖然有些故事有明顯的模仿痕跡,但因為加入了作者豐富的想像和創作理念,所以能夠舊瓶裝新酒,傳達出獨特的意蘊。

《聊齋志異》的故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抒發公憤,刺貪刺虐。這是《聊齋志異》中很有思想價值的部分。

2.揭露科舉制度的弊端。

3.狐鬼花妖與書生交往的故事。《聊齋志異》里眾多的狐鬼花妖與書生交往的故事,也多是蒲松齡在落寞的生活處境中生髮出的幻影。

4.關注社會風氣和家庭倫理的作品。

除此之外,《聊齋志異》中還有其他一些篇章,有的頌揚了女子超人的智慧,如《顏氏》《狐諧》《仙人島》;有的描寫了兒童的膽量和計謀,如《賈兒》《牧豎》等;有的則純是描述奇聞異事,如《偷桃》《口技》《海市》等;有的則是通過一些奇聞異事,表達一定的哲理和思考,比如《罵鴨》《狼三則》《螳螂捕蛇》等。[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