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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冉罪大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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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冉罪大》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四笔》卷九。《容斋四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该书与沈括的《梦溪笔谈》、王应麟的《困学纪闻》,是南宋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原文

自汉以来,议者谓秦之亡,由商鞅李斯。鞅更变法令,使民不见德,斯焚烧诗书,欲人不知古,其事固然。予观秦所以得罪于天下后世,皆自挟诈失信故耳。其始也,以商于六百里啖楚绝齐,继约楚怀王入武关,辱为藩臣,竟留之至死。及其丧归,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诸侯由是不直秦,未及百年,“三户亡秦”之语遂验。而为此谋者,张仪、魏冉也。仪之恶不待言,而冉之计颇隐,故不为士君子所诛。当秦武王薨,诸弟争立,唯冉力能立昭王。冉者,昭王母宣太后之弟也。昭王少,太后自治事,任冉为政,威震秦国,才六年而诈留楚王,又怒其立太子,复取十六城。是时,王不过十余岁,为此者必冉也。后冉为范睢所间而废逐。司马公以为冉援立昭王,除其灾害,使诸侯稽首而事秦,秦益强大者,冉之功也。盖公不细考之云。又尝请赵王会渑池,处心积虑,亦与诈楚同,赖蔺相如折之,是以无所成,不然,与楚等耳!冉区区匹夫之见,徒能为秦一时之功,而贻秦不义不信之名万世不灭者,冉之罪诚大矣!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1]。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2]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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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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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