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駐發〔2010〕2號),設立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1],規格為正處級。
基本信息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將市民政局承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職責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
(二)取消的職責
2.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
3.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1.將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審核和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2.將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能力評估認定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加強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全市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全市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全市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職業培訓制度,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全市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調解仲裁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7.加強人力資源素質和全民技能水平提升,統籌安排全市技能培訓和隊伍建設,提高全市核心競爭力。
視頻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分工,駐馬店人民政府,2014-10-21
- ↑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政策法律法規,人社通,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