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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州故城址

饶州故城址

中文名称;饶州故城址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

所属时代;辽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时间;2013年

编号;7-0073-1-073

饶州故城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林西县,是辽代古城遗址。

饶州故城址遗址分东、西两城,全长1400米,其中东城长1050米,西城长 350米,城墙基宽 12 米,残高 2至4 米,东西各有2门,发掘有瓷片、陶片、壶、瓶、碗、盘、瓷牛头、马俑、铡刀、镐、铲、铁矛、箭簇等文物。

2013年5月,饶州故城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目录

历史沿革

据《辽史》地理志饶州条记载:"饶州,匡义军节度,本唐饶乐府地,贞观中置松漠府,太祖完茸故垒。有演河隶延庆宫,统县三"。"长乐县,本辽城县名,太祖伐渤海迁其民建县居之,户四千,内一千纳铁。"根据上述文字,这座古城址,唐初为饶乐都督府,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 648 年)改称松漠都督府。辽代由太祖完茸故垒,建立饶州,西南小城,为饶州的长乐县城 。

1970~1980年,开始对这一城址的发掘和研究 。[1]

遗址特点

遗址分东、西两城,东城大西城小。全长1400米,其中东城长1050米,西城长 350米,宽为 700 米,城墙基宽 12 米,残高 2-4 米,墙为夯筑,东西各有 2门,门址明显,有瓮城痕迹;北面有等距土堆 7 座 ,南墙邂中有 60 平方米建筑台基 1座,为南门遗址。东城东门附近有 1 建筑遗址,其上遍布冶拱焦渣和铁汁凝固物,并有大量铁丁、铁环、铸铁残片。

城址西南方 100 米处,有石庙 1 座,当地人称"白庙子"。石庙雕工细腻、花纹工整、造型精美。

城址西北方小山顶上,有明显的石墙遗迹,石墙周围全长 200 米,直径为 70 米,此为饶州城防御设施遗址。城址正北山上有平台 5 处,每处平台上均有明显建筑遗址。地面上有大量珑砖碎瓦,均为辽代庙宇建筑材料,是辽代庙宇遗址。

经文物考古工作者的实地调查,发现城址内东西两城的布局呈横向的"日"字形,即"城址平面为横长方形,系由大小相连的二城组成;西部城址面积较小,是一附城,东部当是主城。"而且在大城西城墙的外侧发现有马面的遗迹,而且四角还存在着角台,如大城与小城同时建成应无此必要,据此估计,西侧的小城可能是在大城筑好以后再接筑的。这一点的古代城市在其他城市比较少见,而在辽代城址中却有很多发现,这是辽代城址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据目前考古调查结果来后,具有这种结构的辽代城址除饶州外主要还有辽上京中京道松山州等,之所以有这样的城市布局,是同辽代的社会政治制度及民族分布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 。

首先,唐末以前,潢河(西拉沐沦河)两岸的广大地区是契丹族的发源地,主要从事传统的渔猎畜牧产业,基本上没有其他民族在此地定居。但是,据《契丹国志》记载,从五代时期开始,"藩镇骄横,互相并吞邻藩,燕人军士多亡归契丹" ,据《新五代史》记载"时刘守光残虐,幽、涿之人多亡入契丹",这说明迁入契丹腹地的中原汉人逐渐增多,契丹统治者将这些迁居以及虏掠而来的汉人安置在上京道地区,"依唐州县,置城以居之" ,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社会文化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为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是在契丹统治者眼里,这外来的人口都是地位低下的人,不能与契丹人同居一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契丹统治者在建设城市的时候,就采取了在主城的外面再加筑一座附城,用来供这些外来人口居住,这样就形成了辽代城市所特有的"日"字形布局,这些被分隔出来的附城规模较小,居住条件较差,与一墙之隔的主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为了防范外来人口的反抗,契丹统治者往往在主城构筑坚固的防御设施,对外面的附城进行严密的监控。

其次,由于自辽太宗耶律德光开始,辽代实行了"因俗而治"(百官志一)的民族政策,这是一种具有双重性特点的政治,即"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这一制度体现在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上,即形成了将契丹人和外来人口分别置于分隔开的两座城中,这样可以减少契丹人与外来人口的对立,保留各自的传统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有利于社会和安定和繁荣,但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人为的分隔,阻碍了各民族在各方面的紧密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族融合。

辽代这种"日"字形的城市,是以前历代中原王朝所没有的,在草原民族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尝试,这种创举,不但促进了辽代各民族的共同发展,而且对后世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文物遗存

考古发掘有片、陶片、壶、、碗、盘、瓷牛头、马俑、铡刀、、铲、铁矛、箭簇等物品,此外,还出土一件亚腰铁权,但无铭文;建筑材料有石雕盘龙筑件、兽纹、莲纹瓦档、布纹大瓦、筒瓦、勾纹灰砖、褐绿色琉璃瓦等;生产工具有石柞、石臼等 。

保护措施

2013年5月,饶州故城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