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1],为正局级,加挂青岛市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市外专局)牌子。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2],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决策议事协调和咨询制度建设。
(三)负责拟订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统筹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解决科技资源配置行政化问题,完善技术创新链条,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管理监督市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七)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科技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九)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推动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特派员制度等,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等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科技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建设。
(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负责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海外高端智力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建设和管理海外引智工作站。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科技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四)负责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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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岛市政府工作机构,青岛政务网
- ↑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搜狐,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