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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登武


圖片來源中國法制史學會

出生地 南投縣竹山鎮人
出生 1964年-


陳登武(1964年),南投縣竹山鎮人,歷史學者。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主任、副教務長兼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院長,主要從事隋唐史、魏晉南北朝史、中國法制史、影視史學。興趣多元,除從事教學與研究之外,喜歡登山賞鳥。關心環境與生態、社會與文化、歷史與人生。

簡歷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2010.08.01~2013.08.01)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2010.02.01~)
  • 國立臺灣大學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 訪問學者(2011)
  • 中國法制史學會秘書長(2007~2011)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訪問學人(2006)

學經歷

陳登武主要研究中國法制史、隋唐史與影視史學。在中國法制史方面,曾著有《從人間世到幽冥界》,所關心的法律課題,從俗世犯罪的層面延伸到地獄審判,從而彰顯國家統治的開展,包含著法律與宗教信仰等手段。

中國法制史研究容或有許多不同的視野、不同的角度,惟陳氏最關切的課題,始終是皇權如何透過展現其統治的方式,以鞏固政權,並進而達到維護社會秩序的意義。該書從「人間世」的法律犯罪課題與司法制度延伸到「幽冥界」的地獄審判,討論唐代法制的相關面向,基本的關懷包括:透過庶民犯罪,檢視唐代訴訟制度的實際運作細則;庶民犯罪個案所彰顯的社會治安概況與國家的因應措施;國家在建立法秩序的過程中,如何運用超越法律之外的其他宗教或信仰的力量,以降低犯罪率,達到有效社會控制的目的。

法律是國家彰顯統治威權的象徵;但卻不是有效控制社會秩序的唯一方法。論者謂:法律、道德與宗教,是維持國家政權穩定、社會秩序安定的三大支柱。陳氏在處理「地獄審判」的部分,就是希望能夠瞭解國家、社會、宗教之間的互動,以及民間信仰對於國家統治所發揮「王法所不及」的威力,透析國家對於冥律的操作與運用,以及地獄審判所展現的唐代司法的現實面。

如何把握與理解古代中國的國家統治與秩序原理,一直是陳氏最感興趣的研究課題。因而又出版《地獄‧法律‧人間秩序--中古中國的宗教、社會與國家》,探索中古中國的宗教、社會與國家之關係。

近年來又從事唐代「判」的研究,已出版多篇與白居易「百道判」相關之研究論文。

另一方面,陳氏對於「歷史與人生」的課題充滿興趣。曾應三民書局之邀請,著有《歷史與人生》一書。陳登武相信:「歷史與人生」是一個沒有範圍、沒有邊界、沒有特定主題的課程。所謂「沒有範圍」,是因為「人生」百態,什麼都可以是範圍;「沒有邊界」,是因為「歷史」無窮,所有剛剛遠去的當下,都有可能成為未來歷史研究的對象;「沒有特定主題」,正因為無窮的歷史和百態的人生,導致任何主題都可以成為討論的對象。因此,即使是專業歷史學者,可能十個人可以寫出十種全然不同版本的「歷史與人生」。「歷史與人生」是一個永遠寫不完的課題。生命有時而盡;而歷史的巨輪卻不因任何生命的消逝而停止。無論如何,「歷史」之於「人生」,實在有著千絲萬縷的糾葛,提醒著世人時時思考這個屬於全體人類的共同課題。用英國史學家霍布斯邦(Eric J. Hobsbawm)的話說,如果安徒生童話裡那個被發現沒有穿衣服的國王的故事,背後隱藏著:「他應該穿衣服」的命題!那麼,如果人類也需要具備某種知識,就像必須要穿衣服那樣不辯自明,應該是哪種知識呢?霍布斯邦毫不猶豫的說:歷史。他認為隨便一個外行人都可以看到,社會科學與歷史學本身都需要歷史,來說明現代世界的社會系統是如何形成的,並且以此來讓我們對各種社會的研究更具分析性。因此他強調「所有的人都擁有歷史」(All peoples have a history.)。「歷史」的價值絕不只是在於功利主義下的「功用」,更絕不僅限於權謀。歷史的意義與功用,可以在最大範圍內為人類追求愛、希望與和平,帶來更多的訊息;也只有在這樣的意義之下,歷史與人生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用。

視頻

2016師大說書人講堂--陳登武院長談經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