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
科室设置
市水土保持局内设6个职能机构: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财务、保卫、保密、调研、信访、督查、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发展战略[2],编制市水土保持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年度统计汇总、编报财务预决算和全市水土保持统计资料;组织协调流域开发工作;对全市水保经费、专项资金的划拨、使用、报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水土保持行业产业发展、多种经营和财务、统计;负责局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工程技术管理科
审查上报全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调组织跨旗区的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水土保持的业务培训、宣传推广、科学研究和技术指导。
(四)生态建设科(沙棘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土保持治理开发和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拟定本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和砒砂岩沙棘减沙生态工程;指导旗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组织建设和行业归口管理;贯彻落实“五荒”拍卖政策和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面上治理;负责推进水土保持经济区绿色经济产业的治理开发,抓好发展水土保持产业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监测评价科)
负责《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破坏水保的水事案件;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各项治理措施及效能进行监察评价和定量分析,为市政府定期发布水土流失情况提供科学依据。
(六)审计科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为生态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为廉政建设服务”的方向,在全市水土保持系统内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合同审计、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围绕水土保持中心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等,着重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维护水土保持资金的安全,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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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鄂尔多斯市简介 ,鄂尔多斯政府网
- ↑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解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