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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家店镇中心小学办学理念的引领下,全校教师牢固树立“学生第一位、学生的需要第一位;课堂第一位、课堂的教学质量[1]第一位”的教育意识,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创新品质为核心”的现代化教学思想[2]。
普法教育活动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5月26日,西丰县郜家店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一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各班通过班会、手抄报等形式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学生了解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让孩子们更深刻的加强了是非分辨能力、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
此次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社会责任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进一步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学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德育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学校德育体系,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高尚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助推先进文化进万家,郜家店镇中心小学于11月22日举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手抄报比赛活动。
此次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各班准备资料自己动手做,全员参与并在班内评比三幅优秀作品;二是将班内选出优秀作品代表班级参加校级评比;三是将学校评出来的优秀作品上交县里参加评比。通过手抄报的活动形式,学校加大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让学生深刻理解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这次活动的开展,让学生感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自己并不遥远,当向老师、长辈彬彬有礼地问好时,向有困难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时,向父母表达感恩之心时,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考文献
- ↑ 提高教学质量的四个途径,搜狐,2021-09-16
- ↑ 学生的核心素养与现代教学理念 ,搜狐,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