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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
获得"最美奋斗者"荣誉
出生 1967年1月18日
国籍 中国 江西
别名 法治"燃灯者"
职业 法官
知名于 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
知名作品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主持开发信访监控管理系统
《提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
《主持开发上海律师诉讼服务平台 》

邹碧华(1967年1月18日 - 2014年12月10日),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1]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邹碧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同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邹碧华入选。

2019年9月,获得"最美奋斗者"荣誉。

2014年12月10日碧华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2]

2015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2017年人物排成电影《邹碧华[3]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邹碧华

别名;庭前独角兽、法治"燃灯者"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西奉新

出生日期;1967年1月18日

逝世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主要成就

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司法改革

提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主持开发上海律师诉讼服务平台

主持开发信访监控管理系统

代表作品

要件审判九步法[4]法庭上的心理学

主要荣誉

邹碧华生前先后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2015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3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015年9月17日,在"光荣力量·2015感动上海年度人物"评选中,邹碧华被评为"2015感动上海年度人物";2015年12月4日,在"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评选中,邹碧华被评为"2015年度致敬英雄";2016年2月1日,由中国搜索联合多家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创意主办的"搜索中国正能量·点赞2015"大型网络宣传活动中,邹碧华被评为"精彩中国·感动人物"。[5]

2018年11月,入选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对象。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邹碧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 同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邹碧华入选。

2019年9月,获得"最美奋斗者"荣誉。

人物履历

1984年-1988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1996年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1999年 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2001年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1年9月-2003年12月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

2003年12月-2005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5年6月-2008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08年6月-2012年11月 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1月 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曾赴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高级研究员。

事迹感悟

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一: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永远离我们而去了。这是一位出生于江西奉新,曾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一名值得人们学习和致敬的优秀法官。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忠于家庭,当好儿子、丈夫和父亲的不同角色,尽心尽责照顾好家人,他与妻子相识相知相守的30年,他热爱生活,在临走前的一天,还打电话给孩子以谆谆教诲。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用法律保护弱者,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信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邹碧华曾这样说过。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方便群众诉讼;为了一位身患白血病的男童的医药费,他带领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开创了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为工作呕心沥血的精神。他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始终践行从优秀到卓越的工作理念。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不畏艰难,亲自统领各项工作方案的研究和设计。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的精神,也激励和带动着他身边的人经常是“5加2”、“白加黑”。

学习他,是要学习他刚正不阿,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尚品德。邹碧华同志,一直以庭前庭前独角兽,时刻鞭策自己,独角兽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又称獬豸(xiè zhì),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能辨曲直,是公正、勇猛的象征,在古代,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行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二: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属于后者。我们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是要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好干部,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作为党员干部,都要有他身上体现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邹碧华是行业的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面对新形势,邹碧华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时代考题。

邹碧华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他充分体现了“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三:

邹碧华倒在司法改革第一线,令人痛惜。他生命的最后一瞬大放光彩,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担当精神,听到他的改革信念:“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权与法胶着较量的领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作为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却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弥足珍贵。人们对“燃灯者”邹碧华的高度评价,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改革共识。

工作中邹碧华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凝聚起法律职业最大共识、重拾社会对司法权威应有尊重、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未来的真诚信仰。正如他自己曾在一篇博文中写道:“当法官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法庭内就会建立起一种信赖的气氛。当这样的法官多起来的时候,整个司法就会获得受人尊崇的社会基础。”他这样恰恰反衬出现实中这种职业品格其实并未普遍建立起来。因此,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当邹碧华成为一座为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仰望的高峰时,他所留下的法治遗产,他在无数人心中种下的法治想象,却让我们无法仅仅满足于停留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6]

人物生平

2015年4月16日,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到长宁,来到他生前工作的地方,与大家分享邹碧华每一段感人故事、每一个难忘细节,与大家重温邹碧华生前带给所有人的美好回忆。斯人已逝,幽思长存。追忆邹碧华,在人间四月的时节里,让我们向这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道一声:走好,碧华![7]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吕红兵

去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不幸离世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律师界。那一晚,我的微信朋友圈被所有法律人的追思刷成了灰白色。那一晚,我和许多律师同仁都彻夜难眠,大家追忆着,思考着……

一直以来,法官与律师分属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不同的群体,各自有所封闭,缺少足够的认同。2010年初,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得知,一些法官在庭审中时常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呵斥律师,一些判决书对律师代理意见回应较少或回应时遗漏要点。这让邹碧华很是感慨。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基于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一个基层法院,能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为保障律师权利出台正式文件,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这让我们做律师的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上海律师学院在为新执业律师授课时,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等内容,均列入其中。

“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我和我身边的很多律师,手机里都保存着这条截屏,这是邹碧华在去世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的留言,时间永远定格在2014年12月9日11时45分。这是他对当天试运行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写下的寄语。这句话,在我们心中成为永恒。在邹碧华写下这句寄语的两周之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他受邀作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律师服务平台”的雏形,第一次闪亮在我们眼前。如今,上海1325家律师事务所的近17000名律师,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 枫

第一次近距离接触邹院长是在一次座谈会上。那是在2009年,邹院长针对青年干警召开了一次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会上,他就像洞察了我们的心里一样,和我们讲起了“职业生涯的七年之痒”。虽然我的办案绩效一直不错,但就像个车间操作工,凭着经验和感觉办案子。理想早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那天,我第一个发言,如实讲了心里话。邹院长很赞赏我的直率,他说,年轻人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关键是我们自己能不能坚守梦想。有时候,不是机会没有眷顾你,而是你自己迷失了方向。他的话句句打在我心上。从那天起,我和许多像我一样的同事,仿佛又有了再冲一下的渴望。

方法多,善于改进工作机制,这是长宁法院很多人对邹院长的印象。到长宁法院后,他大量旁听了大家的接待,并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得不到妥善的接待,于是情绪激动的事件不断发生,最后矛盾加剧,与法院形成了对抗。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错误”,他要改变这种状况。于是,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这65例场景,就像一面面镜子,让我们每个人检讨着自己的一言一行,也让我们在接待群众时,多了几分自信和从容。

2011年,我经过竞岗成为了民一庭副庭长,分管诉调对接中心。那段时间,有一些当事人和律师投诉,认为诉前调解效率不高,浪费时间。邹院长就问我,难道真是他们不愿意配合调解工作吗?我们的解释工作做到位了吗?如果不到位,当事人和律师当然会不理解、不满意。他要求我们用短信服务的方法解决问题。同时,邹院长还安排所有接待人员前往银行、酒店学习现代礼仪规范。没多久,一位律师写来表扬信。他感慨,他是第一次接到法院发送的短信服务。法院这么尊重律师,他很感动,而且案件也得到了这么专业化的调解。

在邹院长的带领下,我越来越喜欢现在的自己,我找到了工作的价值,也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每当我看到文化墙上那一张张退休法官微笑的照片,每当我看到一个个年轻干警自信满满地忙碌在各自的岗位上,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出邹院长那挺拔的身影,耳边响起他的话语:“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

邹碧华同志的妻子 唐海琳

我和碧华是1984年认识的,我们同一届考进了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是同班同学。碧华体育很好,是国家三级运动员,也比较调皮好动,偷偷爬树摘柿子的一群男同学中,总有他的身影。有一次,邹碧华拿着两张电影票走过来跟我说,同学那有两张票,但他们没时间去看,我想和你去。你敢去吗?被他这么一激,我干脆地答应了。后来我们聊了很多:他小时候跟着外婆,在江西一个淳朴的小山村长大;我生长在上海,习惯了城市生活。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经历,让我们彼此好奇,也产生了好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觉得碧华是个很有活力的阳光大男孩,多才多艺,又重情重义。我们的爱情日渐深厚,毕业前,碧华特意在我的毕业纪念册上写道“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

大学四年很快过去,因为父母坚持让我留在上海,碧华很理解我父母的心情。为了这份爱,他和我一起回上海发展。碧华来到上海,住进纺织大学的学生公寓。为找工作,他一家家单位敲门,主动推销自己。在抛来“橄榄枝”的单位中,碧华选择了专业对口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2年初,我们办了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在两三桌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开始了我们的婚姻生活。他对父母很孝顺,把江西老家的父母接到上海来住,将儿子的房间腾出来,儿子跟我们挤一间。作为父亲的他,工作再忙,也会抽时间陪儿子看英语原版小说,他常以自己的经历和儿子进行着男子汉之间的交流。在外面,无论碧华是书记员、法官,还是庭长、院长,我的眼里,他一直就是那个阳光大男孩。他知道我眼睛不好,平时很心疼我,经常提醒我不要太长时间看电脑、看手机,晚上出门他总会握住我的手,提醒我哪里有台阶,像是我的“拐杖”。

碧华先后担任上海长宁法院院长、上海高院副院长,担子越来越重,我第一次发现“阳光大男孩”的白头发多了。他睡得晚,早晨起床就会晚一些,每天都是我先起来。我收拾好了,就在沙发上坐一会儿,等他一起出门。而他总会在出门前一刻,突然加快动作吃饭、穿鞋,结果临到出门总被他占先,变成他站在门口看着我匆忙换鞋。他总是开玩笑地说:“喏,是我在等你啊……”

12月10日早上,他可能真的累了,我催了几遍,他才从床上爬起来。我早早地穿好了鞋,站在门口等他。碧华还打趣地跟我说:“总算是你等我了!”只是为什么,我等得到跟他一起出门,却等不到他回家……12月14日,无数人赶来送碧华最后一程,他却安静地睡了……盖棺前,我最后一次帮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最后一次摸摸他的脸,在他身边放下了一本《要件审判九步法》。那是他一生的自豪!

公正为民的好法官 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郭伟清

碧华曾对我说,当他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

有一张照片,是碧华前往一个当事人家中走访时拍下的。照片左侧拿着蓝色帆布袋的男子叫沃根生。2008年9月,沃根生83岁的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来到现场,碧华弓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在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我们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2014年12月15日,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碧华去世后,我在整理他的文稿时,发现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知行合一》,他在里面是这样写的:“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他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

法治“燃灯者”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记者 郝 洪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采访邹碧华北大同学,他们回忆当年一起求学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亲历这段流金岁月的法律人,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邹碧华却发现,每审理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和媒体回顾这段岁月时说,这些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走进长宁法院,我们看见,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一位年轻法官说,“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

燃灯者,是冲破困境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邹碧华们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中国法治未来,而是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唐海琳老师告诉我,邹碧华曾不止一次感叹,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像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

家庭生活

1984年,来自江西的邹碧华与来自上海的唐海琳同时考入了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唐海琳在班里担任班委、团支书,邹碧华则是出了名的"调皮大王"。

一天,邹碧华拿着两张北京大学的国际电影展电影票给唐海琳。"那时候电影展的票简直是一票难求,他排了一个通宵买到两张票,想请我去看又不好意思开口,最后到我面前时把两张票全给我了。"唐海琳和好友一起去看了电影。

第二次,邹碧华终于鼓起了勇气。他敲了敲唐海琳宿舍的门,门开了,唐海琳看见他手里拿着两张中国人民大学的电影票。"同学那里有两张电影票,晚上没时间看,我想和你去看。你敢去吗?"他问。"我有什么不敢的!"唐海琳被他一激,立刻答应了。

于是,两颗年轻的心终于有了碰触的机会。自那以后,唐海琳瞒着家里与邹碧华开始恋爱,毕业时邹碧华决定和唐海琳一起回上海发展。

1988年7月,邹碧华走进上海高院经济庭。1990年6月,唐海琳与邹碧华去领了结婚证。

2008年,邹碧华走马上任上海长宁法院院长,四年后调任上海高院副院长。海琳第一次发现丈夫的白头发多了。很多次深夜,她从梦中醒来,隔壁书房里的灯仍然亮着。

"可以睡觉啦!赶紧睡啊!"海琳轻轻喊着。

"噢。好。"邹碧华应着,灯仍然开着。

海琳每天给邹碧华做两件事:给他泡一壶红茶,给他掏一掏耳朵。邹碧华知道唐海琳眼睛不好,平时很心疼她,但掏耳朵这事儿一定要海琳为他做。邹碧华专门买了一个耳勺,每次要海琳掏,觉得很享受。"

2014年12月10日早晨,海琳看着熟睡中的邹碧华催道:"起床啦,你到底起床吗?"那几天,海琳明显感到丈夫累了,因为他把晚上睡觉的时间提前到了12点。

"起床吗?"她催着。

"好,起来!"邹碧华最后下定决心应了一声。

7时30分两人出门,7时50分,海琳下车,与邹碧华告别。

下午,正在单位上班的唐海琳接到邹碧华司机李小马的电话,说邹碧华情况不好,在瑞金医院抢救,让她赶快过去。当唐海琳走进抢救室时,邹碧华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身上插着管子。17时20分,邹碧华去世。

2014年12月14日,邹碧华遗体告别仪式。盖棺前,唐海琳最后整理了一下邹碧华的衣服,最后一次摸着心爱的丈夫的脸,她在他身边放下了一本《要件审判九步法》。

主要事迹

对知识如饥似渴

在邹碧华的家中,书房是最特殊的地方。书柜从天花板一直到地上,每一格都挤满了书。房里有几千本书,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法律书籍。邹碧华每天回家待的时间最多的地方也是这里。

对知识如饥似渴,是妻子唐海琳对邹碧华的评价。他去美国做了一年访问学者,回来时运回了几大箱的复印资料。邹碧华的妻子唐海琳曾多次尝试晚上陪他一起"秉烛夜读"熬一熬,但都没能熬过来,晚上两三点钟休息是常事。

邹碧华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他去北京的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一大堆书回学校看,每天晚上练习写毛笔字,每周两次坐地铁去培训学校学日语。学日语的目的,是为了看懂日本法律书。

上海市高院司改办副主任顾全曾在上海高院经济庭与邹碧华共事过一段日子。邹碧华最初留给他的印象,就是"学者"。有一次,他俩一同参加一个外事接待活动,晚上11点后回到寝室休息后,邹碧华居然打开电脑开始"写东西"。

邹碧华写的东西,着实惊到了顾全--他正在把一本中文的法律文书翻译成英文,并在国外期刊上发表。顾全意识到,这是一个真正把法律当做一项事业来做的人。一个中国的普通法官想要向外传递中国法律界的声音,不多见。

无论在公开演讲场合,还是私人交流场合,邹碧华都是一个"讲真话者"。这种品质,加上他本身具备的专业素养,被法律学界广为推崇--学界称之为"学者型法官"。

邹碧华在会议上的点评发言,一句废话都没有,讲别人谈得好,就讲清楚好在哪里,但每一个人的发言,他都会指出不足之处。邹碧华参加法律相关讲座,他从来不拿'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这样的'大锅话'来搪塞听众。他是会真正指出问题、探讨解决方法的'学者'"。

"铁人"的三句口头禅

讲座一讲三个小时,中间也不歇息。结束还把同学们聚起来单独辅导,一直到夜里十一点。

邹碧华两年并成一年用,时间宝贵。时间都去哪了?白天奔波、晚上专研、假日加班……邹碧华的时间被撑得满满的。人生虽然不能控制长度,但可以控制它的宽度。回首那些感人瞬间,一个大写的"人"字是邹碧华留给世间最好的纪念。

司法改革的许多工作他都是亲力亲为。有个介绍司法改革进展的百宝箱式的PPT,几百页的PPT是他自己加班加点完成的。他总说,只要我能完成的,我尽量不麻烦你们。

与邹碧华共事过的人,都知道精力始终旺盛的他有三句口头禅,"没事,我不累";"你们先去忙吧";"没事,有我在就行"。

邹碧华出差去兰州开一个司法改革会议。当天下午6点多邹碧华下班后从单位直接出发,抵达兰州时已将近凌晨。第二天,会议持续一整天。会议议程本来就排得满满的,但邹碧华一边在会上发言,一边还不时审阅其他工作材料。会议结束,按主办方安排可以再休息一天返程。但邹碧华连夜又赶回了上海。

每个时间环节衔接紧密,每个时间段任务满满。一路风风火火,行色匆匆,绝不浪费一丁点时间。在同事眼中,工作连轴转的邹碧华向来没有官架子,讲话、做事方式颇具务实主义者作风。

有理想有追求的燃灯者

邹碧华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在律师界广为传颂。他认为,法官与律师之间应当互相尊重,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要先从法官做起,法官应当包容、超越、谦和、关怀,具有清醒的职业认知和高尚的精神境界。

对于邹碧华那篇声名远扬的《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也得到了法律人的一致认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曾经做了三个评价一、这是一篇好文章,好就好在讲道理、讲情理、讲法理;二、这是一个好法官,好就好在平和客观、客观理性、理性正面,不居高临下,不偏听偏信,不人云亦云;三、这是一种好主张,好就好在邹碧华院长提出法官与律师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是需要认真对待、理性看待、真情善待的。

他宽广的胸怀不仅引导了法官,也感动了律师界。他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

他留下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及那些闪光的思想火花,是永远不会磨灭的,纪念他的最好方式,是在庭审中用好九步法,以及让他的理念传承下去。对于许许多多法律人来讲,邹碧华院长就是一位燃灯者--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灯火。

叠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邹碧华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了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

2008年9月,当事人沃根生83岁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判决以后,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 邹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来到现场,邹碧华拱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阁楼很矮,邹碧华的头几乎要碰到楼顶的横梁,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

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

在邹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4年12月15日,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

47岁的邹碧华,去世前最牵挂的是司法改革。

2014年6月,上海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此前,邹碧华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这一次,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再次落在邹碧华肩头。

邹碧华参与主持起草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法官员额制是此轮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法官比例压缩至33%,意味着有一批现任法官进不了法官序列。怎么改?邹碧华力主避免两个"一刀切"--不按资历、行政级别"一刀切",要科学考核,给年轻人留有机会;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法官比例不能"一刀切",要给一线法官更多机会;要让真正有能力、有水平、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到员额中来。

在经过大量数据测算与分析后,邹碧华发现,助理审判员在实际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很大,而有的审判员已常年不在办案岗位。因此,他坚持按照新的法官入额办法对现有法官进行考核、考试和遴选,以保证所有入额的法官都是办案骨干。

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

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团队,调研全市法官分布情况、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独创了一套"案件权重系数",分析全市法官办案质效,并请来调查公司进行专业分析,寻求最佳方案。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还记得,两次讨论法院"员额制"方案时,如何取舍,大家都很纠结,双方意见尖锐。当时邹碧华语气强烈,几乎拍案而起。事后,他两次登门详细解释自己的观点:"每一次来,他都带着厚厚的资料,有数据分析,也有现实案例。"最后的方案,采纳了邹碧华的意见,员额制改革避免了"一刀切。

"决不能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

--司法改革"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气",然而一些同事在实践中却碰到了"理想主义被批评为幼稚偏激,接地气时常被以脸跄地",对此,邹碧华说出这么一番话。

2014年12月10日11时30分,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顾全收到邹碧华发来的短信:"人员分类的基础数据有什么变化?"

这句话顾全太熟悉了。每次法院司改办开会,邹碧华都会望向他:"你把上次的数据再报告一遍,再讲讲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得出的结论。"

他没想到,这句邹碧华最常对他说的话,也是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这条短信,顾全一直保留在手机里,舍不得删去。"在邹碧华主持下,上海法院司法改革一开始强调最多的不是方案,而是基础数据。"

方案设计初始,邹碧华就让顾全把全市法官的信息列出来,测算所有人近5年的工作量:"过去很多方案是根据意图来套,这次我们是先排摸实际情况。"

上海法院裁判文书层层审批的情况究竟占多少?每个法院的审委会每年讨论的个案数量有多少?领导对审判的行政干预究竟有多严重?--这些司法改革中的基础课题,邹碧华全部要求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得出数据,不准"毛估估"。

用数据说话,邹碧华觉得还不够。案件难易程度不一,法官付出的劳动有区别,不能光看案件数量考量法官的工作量。

邹碧华把一家试点法院200余名法官近5年来审判的案件卷宗全部调出来。技术部门的工作人员听到这一消息惊讶不已:"把数据拷贝到硬盘上就要4个小时,他怎么看得完?"

然而邹碧华用了一个双休日时间,不眠不休,把卷宗浏览了一遍。他提出,衡量法官工作除了数量,还要设置权重系数,按难易程度调整系数,这样得出的数据才更科学。

"他一直反对 '拍脑袋' 式的 '孤岛改革'。"在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看来,邹碧华始终把"科学管理"贯穿于司法改革之中,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一切以数据说话",甚至有人说他是"法院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

"改革这种事情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

--在一个全国司法改革法官交流群里,曾有同行对上海司法改革不理解、调侃甚至提出批评。面对尖锐的质疑声,邹碧华这样回应。

改革之初,任何建议都会招来一堆反对意见。邹碧华并不避讳这一点:"在各种力量相互制约、各种思想相互碰撞、各种利益相互博弈的背景下,很难形成一种周全详尽的方案。"张新记得,为了推进法官职业保障,不同部门开了无数次会。可一提起给法官加薪,就有人说"环卫工比法官还累呢"。

有高院司改办的同志听到这样的意见,难免觉得郁闷。但邹碧华一点不气馁,带领大家查找资料,整理数据,寻访国外同行,仅仅用了10天时间就制作出一份世界各国法官收入水平报表,对法官职业特点和当下各国法官收入水平做了客观比较分析,提交决策部门参考。

他甚至还请人专门搜集网络和微信上所有"吐槽"司法改革的文章和段子,时刻提醒自己,避免犯那些可能的错误。

"我们都觉得司法改革难度太大了。有没有成效,能不能得到法官认同,能不能得到社会认同,能不能实现司法独立和公正……"但长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宜俊相信,邹碧华"不一样":"他的内心有着强大的自信。"

邹碧华面对"硬骨头"时的自信,和他共事过的周宜俊很熟悉。

"我们完成一项任务,考虑的是困难在哪里。但邹碧华首先是看解决问题的意义在哪里。"周宜俊说,"只要认定这件事有意义,他就有信心做下去。"

司法改革对邹碧华来说,正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他是一个没有负面情绪的人。"上海市高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余冬爱记得,听到基层司法工作者发牢骚,他会用亲身经历引导他们向好的方向看:"他有一种气场,让你跟他一样相信明天会更好。"

强大自信的背后,需要常人难以想象的付出。邹碧华的办公室里曾放着一张行军床,累了他就拿出靠垫躺一会儿。有一次忙到凌晨3时才回家,5时他又出门了。

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历经15次座谈会、34稿淬炼,终于付诸实践。

改革没有捷径,没有坦途。

邹碧华生前最爱的电影 《肖申克的救赎》 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希望是一个好东西,也许是最好的,好东西是不会消亡的。"

他曾对想过放弃的同行说:"哪有把船划到江心就弃桨投江的道理?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未来还会有年轻法官接过船桨,把司法改革事业推进下去。"

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

邹碧华提出的许多改革建议和方案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它们都是建立在大量数据分析基础上的,不是理念的堆砌,是用事实说话。

邹碧华在长宁法院任院长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用数据和事实,一点一点往前推进自己的改革设想。

2008年6月25日,邹碧华到长宁法院赴任。还没进自己办公室,就直接到会议室,讨论信访案件的化解。

邹碧华到信访办调取了500多封群众来信、100件执行案件卷宗,逐一分析问题原因。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法官审案子。这样过了几个月,邹碧华了解了基层法院情况,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执行投诉多、管理薄弱,他就改革了执行流程,改变以往"一人一案管到底"的传统运行模式,将执行分成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每个环节相互牵制、监督,提高执行绩效,执行投诉率下降了76%。

有当事人投诉曾经33个电话找不到法官,他就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以防法官因开庭等接不到当事人电话,也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这一"小总机"模式成了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长宁法院大楼改建,需要设立临时立案大厅。"邹院长看了设计方案,没有说不好,只是要求我们,首先调查来立案的人员数据,再和现有方案对照,看是不是符合现实需求。"长宁法院办公室主任曾俊怡回忆。

调查下来,原来的设计果然有差距,设计团队根据结果迅速调整了方案。邹碧华总说,有数据、重事实,就容易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就能更好地推进改革。

先进理念不能超越中国实际

人们称邹碧华是博士院长,北大博士毕业后,他曾作为上海法院系统首个外派法官,去美国联邦司法中心进修了一年。

"他读的书多,可我觉着他不书生,不教条。"长宁法院副院长胡国均说。在长宁法院时,每逢信访当事人生日,邹碧华都要给对方发条短信,打个电话。他认为,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做好延伸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他熟悉西方法律,同时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坚守中国方法。"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让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为中国改革实际服务,这是邹碧华的智慧。"

早在2000年在美国进修时,邹碧华就专题研究了美国联邦法院内部职责分工及法官辅助人员配置方法,回国后,写下4万字考察报告。没人让他写这些,他自己总结的,他还研究了司法公开制度,回来后给年轻法官做讲座,引起了很大反响。

多年后,邹碧华在上海高院主持制定了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有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

邹碧华深知中国实际,了解中国法官队伍现状,不照搬国外一套。"碧华总说,给予法官更多独立审判权是改革大方向,但要有监督。"贺小荣说,"比如,碧华在方案中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可以发挥资深法官的作用,为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说:"邹碧华凭借前瞻性的改革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最让崔亚东感到难能可贵的是,邹碧华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分工、职务升迁上,每当崔亚东征求邹碧华的意见时,邹碧华总是说服从组织安排,以工作需要为重。至今,崔亚东的手机上还保留着邹碧华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我觉得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法院的两大领域。如果这两年能抓紧干出模样来,也算对得起党,对得起自己的人生。个人上不上台阶不重要。"

在历史给予的重大改革机遇面前,邹碧华追求改革理想,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用他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写下了改革者的执着和信仰。

经典语录

1.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2.有人说,时间在流逝。错了!不是时间在流逝,是我们自己在流逝!

3.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完美,但正因为它的不完美,才需要我们去努力、去奋斗,我们的存在才因此有了价值。

4.我们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5.当你处于黑暗之中的时候,当你看见一支蜡烛点亮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感受?你会感觉到温暖,你会感觉到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这支蜡烛?在照亮别人的同时,照亮我们自己。

6.我们总是认为,当赚到了更多的钱、拥有了大房子、孩子长大了以后,就幸福了。其实,幸福不在未来。如果你今天没有幸福,明天也不会有幸福;如果你当下没有幸福,未来也不会有幸福。幸福就在当下,就在此时此刻。幸福观是我们看待世界的态度,是我们的人生态度。

7.一个人有信念,有信仰,什么事情都会过去的。

8.永远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永不抱怨,去做那些力所能及能够改变的事情。

9.我们正在流逝,正在以一种不可逆转的速度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流逝。这听上去挺令人伤感的。但我们不必悲观,因为叔本华还说过,"我们流逝了生命,却收获了人生体验,而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体验"。

10.我们做法官的,一定要让自己的心中有一个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经历多少困苦,都不能把心中的理想磨灭了。当一个人的心中有了宏大的理想之后,所有遭遇的挫折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人物评价

邹碧华生命的最后一瞬大放光彩,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担当精神,听到他的改革信念:"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在已成舆论焦点的政法系统,在权与法胶着较量的领域,在司法改革艰难推进的此刻,甚至在法官与律师尖锐冲突的现实中,作为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却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弥足珍贵。(人民日报评)

不计毁誉敢于担当,坚定信念勇毅前行。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将担当看作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他拿出政治勇气坚定不移地干,敢担责任,敢啃硬骨头。这是一种不怕风险、迎难而上的精神,更是一种对党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他没有被眼前利益蒙蔽,更没有被暂时的挫折吓退,挑起担子,主动作为,敢于探路,将司法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这样的干部,不正是党和人民都要倚重的好干部吗?(光明日报评)

邹碧华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他不怕当法官中的"背徒",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们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法制日报评)

邹碧华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

视频

法治“燃灯者” - 邹碧华

邹碧华央视报道

电影《邹碧华》节选

参考资料

  1. 学习时代楷模 做人民好干部——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摘要长宁时报,发布时间;2015-04-24 09:47
  2. 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然病逝 当时正在会场工作 国内新闻,发布时间;2014-12-11 09:58
  3. 《邹碧华》 腾讯视频;
  4. 邹碧华讲授《要件审判九步法》 腾讯视频,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发布
  5. 忆邹碧华:一位法官逝后为何极尽哀荣? 共产党员网,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16:10
  6. 邹碧华事迹心得体会范文3篇 快资讯,发布时间;2019-12-13 13:47
  7. 学习时代楷模 做人民好干部——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摘要 长宁时报,发布时间;2015-04-2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