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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又称瞞稅、非法避税,泛指使用不合法的手段企图不支付有关的课税。在某些国家,逃税是刑事犯罪,案情轻者会被征收,少征收税款数倍的罚款(例如香港为3倍,新加坡更达5倍)。在中国大陆,逃税金额巨大者一度可被判处死刑,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取消相关罪行的死刑判决,改为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常见的逃税方法
- 在入息税中,低报收入,多报支出。
- 在出入口关税中,刻意填写不真实内容(包括货品分类、数量、金额、日期、付货人名字等)。又或者行贿海关及税务人员、以非法路线出入境运输走私等。
- 漏开交易凭证。例如:漏开统一发票,以虚伪方式减少销售纪录。
- 买发票、真逃税。虚报支出。
- 假捐赠、真逃税。(例如:在台湾可以使用捐赠行为来减免所得税,但有人使用假捐赠,取得不实的捐赠单据来逃税。)[1]
- 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隐瞒收入。
- 土地或不動產的贈與,以假買賣方式申報,以規避高額的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
- 移转定价
- 关联交易
參考文獻
- ↑ 假捐赠真逃税 企业家、名流也爱用. 自由时报. 2008-05-11 [200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