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赠樊著作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赠樊著作》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作品

《赠樊著作》的作者是白居易,被选入《全唐诗》的第424卷第21首。该首诗作于元和五年(810)。樊著作:樊宗师。宗师元和三年登军谋弘达、材任将帅科,授著作佐郎。

元稹元和四年以监察御史使蜀,幼奏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违制擅赋,又籍没涂山甫等吏民八十八户田宅一百十一、奴婢二十七人、草千五百束、钱七千贯。时砺已死,东川七州刺史皆受责罚。见《旧唐书·元稹传》。

基本信息

作品名称;赠樊著作

创作年代;唐代

文学体裁;五言古诗

作者;白居易

作品原文

《赠樊著作》唐朝 白居易[1]

阳城为谏议,以正事其君。其手如屈轶,举必指佞臣。

卒使不仁者,不得秉国钧。元稹为御史,以直立其身。

其心如肺石,动必达穷民。东川八十家,冤愤一言伸。

刘辟肆乱心,杀人正纷纷。其嫂曰庾氏,弃绝不为亲。

从史萌逆节,隐心潜负恩。其佐曰孔戡,舍去不为宾。

凡此士与女,其道天下闻。常恐国史上,但记凤与麟。

贤者不为名,名彰教乃敦。每惜若人辈,身死名亦沦。

君为著作郎,职废志空存。虽有良史才,直笔无所申。

何不自著书,实录彼善人。编为一家言,以备史阙文。

作品注释

谏议:谏议大夫,正五品上,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分为左右,分隶门下省及中书省。见《旧唐书·职官志二》。

屈轶:草名,称指侫草。《博物志》卷三:"尧时有屈佚草,生于庭,侫人入朝,则屈而指之。"

秉国钧:谓作宰相。

御史:监察御史。

肺石:周代设于朝廷门外的石头,赤色,形如肺。民有冤,可立石上申诉。《周礼·秋官·大司寇》:"以肺石达穷民。"

从史:即卢从史。从史贞元二十年(804)为昭义军节度使,骄纵不法。元和四年,成德军节度使王承宗叛,诏使从史讨之,兵出,逗留不进,阴与承宗通谋。五年,为中尉吐突承璀所执,贬驩州司马,赐死。事见《旧唐书》卷一三二、《新唐书》卷一四一本传。

士与女:指阳城、元稹、庾氏、孔戡。

凤与麟:指祥瑞。

著作郎:从五品上;佐郎,从六品上。隶秘书省著作局。皆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分判局事。见《旧唐书·职官志三》。

作品鉴赏

这组诗中最出名的之一。在白居易生活的时代,贵族官僚豪奢游荡,一掷千金。这首诗构思,仅仅从买花这个小角度落墨,深透剖析,就揭露出当时社会的种种弊端。诗末用"田舍翁"的叹息作结:"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这里含有十分深刻的意义,已经触及到了当时不合理的社会经济制度本身。前所谓"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主要就因此。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2]

白居易,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3075篇诗文

武宗会昌六年(846年)八月十四日(9月8日),白居易去世于洛阳,享年75岁,赠尚书右仆射,谥号“文”,葬于洛阳香山。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著有《白氏长庆集》,共有七十一卷。[3]

视频

百家讲坛.白居易

参考资料

  1. 《赠樊著作》 诗词名句网
  2. 百家讲坛白居易03铮铮铁骨—莫砺锋20 腾讯视频,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5日
  3. 白居易 古诗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