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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肇淛(zhè)(1567年9月2日-1624年12月3日 [1] ),字在杭,福建福州长乐人,出生地为钱塘(浙江杭州),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明代博物学家、诗人。其诗清朗圆润,为当时闽派作家代表。

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雄迈苍凉,写实抒情,博学能诗文。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著作有《五杂俎》,《太姥山志》。

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谢肇淛                 出生时间         1567年9月2日
                字 号         字在杭                 字 号         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
                所处时代         明代                 去世时间         1624年12月3日
                  出生地          杭州钱塘                  主要成就           反对宋儒理学、批驳因果报应思想

人物专题

人物生平

  • 隆庆元年(1567年)七月二十九日生,父谢汝韶,举人出身,曾任钱塘教谕、安仁知县。谢肇淛自幼颖悟聪敏,稍长即博览群书,擅长诗文。青少年时随父往长沙。万历六年(1578年)汝韶辞官回福州,谢肇淛随父居福州朱紫坊,与名士徐熥徐火勃曹学佺等交游,组织“莲社”,切磋诗文,学识益进。
  • 万历十六年(1588年)谢肇淛中举,万历二十年(1592年)考中壬辰科进士,任湖州推官。湖州知府忌白衣,见穿白衣者均予逮捕治罪。谢肇淛作诗讽刺,知府大怒,调为东昌司理。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其父去世,谢肇淛回闽守孝三年。
  •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谢肇淛出任南京刑部主事。后升兵部郎中,又调任北京工部屯田司员外郎。万历四十年(1612年)大旱,谢肇淛上疏为民请命,指责宦官搜刮民众行为,指出国家诸多浪费弊端,语气恳切。神宗感其诚,曾传旨嘉奖,但不能用其言。旋奉命巡视河道,治理河流。仅用一年时间,即完成疏浚河道任务,并在治河中写成《北河纪要》,详载河流原委及近代治河利弊。翌年春,神宗爱子福王就国,用船1200多只。谢肇淛操小艇为之前导,沿途疏浚,船队得以畅通,沿途百姓亦少受骚扰。其后出任云南参政,又调广西按察使。
  • 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右布政使。谢肇淛到广西任职后,见吏治腐败已极。深感痛心,他认为吏治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为官不理政事,而由胥曹代理,胥曹因循守旧,上下虚与周旋,以至积弊无法解决。他到任后力挽时弊,置官增兵驻守广西与安南(今越南)边境,以抵御安南侵扰,他整顿盐政,增加财政收入,并铸钱招徕商人与少数民族互市,发展经济。他设法抑制土司的权力。使少数民族地区臣服政府管束。经他治理,广西境内政通人和,相安无事。
  • 天启四年(1624年)十月二十三日病卒于萍乡官邸,葬于长乐县下洋村大象山麓。咸丰五年(1855年)盐商魏杰在鼓山新建桃岩精含,内祀五贤,五贤即“曹学佺、徐熥、徐火勃、林弘衍与谢肇淛”,故名五贤祠[2]

人文成就

  • 收藏家

谢肇淛酷嗜藏书,收集宋人文集颇富,秘本较多,贮于“小草斋”中,藏书名耀于东南,与徐火勃 、曹学佺称福建藏书“鼎足三家”。曾有家藏数目为《小草斋书目》,今已不详。笔记《五杂俎》、多记掌故风物。对宋版图书的版本有独到研究,称:“书所以贵宋版者,不惟点画无讹,宜亦且笺刻精好,若法帖然。凡宋刻有肥瘦二种,肥者学颜,瘦者学欧。行款疏密,任意不一,而字势皆生动”。

家藏抄本颇多,亲手抄写有宋杨大年《武夷新集》、宋陈襄《古灵集》、《金瓶梅》、《沈下贤集》、《王黄州小畜集》、《竹友集》、《稼轩长短句》、《后村大全集》、《北磵集》、《论语意原》、《寓简》等,藏书印有“小草斋抄本”、“晋江谢氏珍藏图书”等。编撰有《晋安艺文志》、《滇略》等。 [3]

  • 所著作品

谢肇淛博学多才,诸子百家之书,无不涉猎;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其诗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在京为官时,无事即到内府抄阅古籍收藏,亦是知名藏书家。谢肇淛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一生勤于著述,写作大量笔记小品,是明末著名学者。所著《五杂俎》16卷,多记掌故风物,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

另著有《麈史》4卷,《麈余》4卷,《续麈余》1卷,《居东杂纂》4卷,《文海披沙》8卷,《百粤风土记》1卷,《粤藩末议》2卷,《北河纪略》8卷,《北河纪余》4卷,《谢在杭文集》28卷,《诗集》30卷,《续集》2卷,《今用礼考》10卷,《吴兴支乘》1卷,《史测》2卷,《史考》7卷,《史觿》17卷,《笔觿》10卷,《滇略》10卷,《泊堂台墨》12卷,《长溪琐语》1卷,《小草斋诗话》4卷,《小草斋集》30卷,《小草斋续集》3卷,《方广岩志》4卷,《晋安艺文志》3卷,《太姥山志》3卷,《鼓山志》12卷,《支提山志》7卷,《万历永福县志》5卷,《八闽鹾政志》16卷,《四部丛谈》、《郡国考》、《红云续约》等数十种,为我国书史留下大量宝贵的文化遗产。谢肇淛在广西任上,还校刻《二曹诗》行世。[4]

人物思想

  • 反对宋儒的“天理说”

宋儒认为“理即是天”,他认为恰恰相反,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他看来,“理”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是后于天而存在的,因此,言理即是天,就否认了“天”先于“理”存在的客观真理,是不正确的。“理者虚位,天者定体,天有毁坏,理无生灭”,不能将二者混淆。他举了个例子说,眼睛是用来看东西的,耳朵是用来听声音的,如果没有眼睛,没有耳朵,又怎么能看,怎么能听呢?看和听也就都不存在了。所以,他评论说言天“不得专言理”。(见卷一《天部》一)

  • 朴素的唯物主义的天道观

谢肇淛广学博识,对天人感应、轮回报应、阴阳禄命都采取否定态度。迷信的人通常认为,人若被雷电击中说明他做了坏事,遭了天的报应,他认为雷电击人,不过是雷电起伏不定,人不幸遇上罢了。他凭自己敏锐的观察和细致缜密的分析,推断“雷之蛰伏似有定所”,这种非常科学的结论并不是凭空而来——他曾细致地观察发现家门前的乌桕树每年初春都要被雷电击中,因此得出雷电击物击人是有规律的这一结论。因此他质疑,“如果说老天有眼,雷电击人是有心的,那么枯树畜产也会被雷电击到,难道它们也做了什么错事,因而遭报应吗?”

  • 大胆地批驳传统因果报应思想

他说,灾祥的降临都不是上天有意的,有人遇灾反而得福,有人遇福反而遭祸,也有同样遇到灾祸或者同样遇到好事,但两者结果却不相同,这其间并没有什么规律,如果有人硬要去牵强附会,找寻其中的缘故,就十分滑稽可笑了。

人物轶事

  • 满清时代的禁书《五杂组》

《五杂组》在清乾隆年间、文字狱最盛之时被列为禁书,全国收缴并“全毁”,其主要原因是言辞大胆触到了清统治者的痛处:其一,关于“夷夏”的议论。谢肇淛学贯古今,有着很清醒的头脑,对历史和时局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在明朝尚且强盛的时候,就看到了边疆最大的隐患——正悄然发展起来的“蛮夷之族”女真。不但如此,谢肇淛早在万历年间就已提出了制服夷狄的策略,就是“以夷攻夷”离间他们,防止他们联合。

  • 与《金瓶梅》

谢肇淛曾向袁宏道借抄《金瓶梅》,袁宏道在《与谢在杭书》中曾说:“仁兄近况何似?《金瓶梅》料已成诵,何久不见还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