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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民谊(1884-1946),字重行,浙江省湖州市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外交官,中国国民党元老,抗战期间叛国投敌,沦为汉奸,成为汪伪政府要人。抗战胜利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1946年被执行枪决。

褚民谊 (民国时期著名政客、外交官)
出生 1884
浙江省湖州市
国籍 中国
职业 政客、外交官
知名于 日伪汉奸
知名作品 《欧游回忆录》
《太极操》
《国术源流考》

人物简介

褚民谊,浙江省吴兴县人,曾赴日本留学,在法国获得医学博士。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汪精卫陈璧君,并由汪陈做媒,同陈母的养女陈舜贞结婚,于是成了汪精卫的连襟。[1]

抗日战争爆发后,汪精卫一到上海,就立即召见褚民谊,让他谈对“和平”运动的看法。他参加了汪精卫一伙的“和平”运动,积极与日本勾结,进行卖国活动。

1939年8月底,在汪精卫召开的伪国民党“六大”上,褚民谊任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被推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随后,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褚民谊任秘书长,成为汪伪国民党的“总管家”。当时,人们对汪陈夫妇手下的汉奸,以“陈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笔,褚民谊的腿”并称。

日本投降后,褚民谊与陈璧君等被软禁在广州。后又被押送南京宁海路25号看守所。

1946年,被关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监狱。

同年3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后被判处死刑。

同年8月23日,褚民谊在苏州被执行枪决。

生平经历

1903年东渡日本求学。

1906年随同乡张静江赴法国,途径新加坡时参加同盟会,抵巴黎后,与吴稚晖李石曾蔡元培等创办中国印书局,发行《新世纪月刊》和《世界画报》等,宣传反满革命。

1911年11月上海光复后返沪,与陈璧君母亲的养女陈舜贞结婚。

1912年5月任同盟会本部驻沪机关部总务长。9月再度赴欧。

1915年春回沪倒袁,9月三度赴欧。

1920年与吴稚晖、李石曾在法国创办里昂中法大学,任副校长。

1924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年底回国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广东大学教授、代理校长、兼任广东医学院院长。

1926年1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嗣后递升为执行委员,7月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后方军医处处长,留守广州。

1928年任上海中法工业专门学校校长。

1932年1月汪精卫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褚任院秘书长。

1937年上海沦陷前,任职中法国立工学院院长、中法技术学校医学研究部主任,未西撤。

1939年5月汪精卫赴上海,遂成为汪伪政府核心人物之一。

1940年3月底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任行政院院长、褚任副院长兼伪外交部长,12月任驻日“大使”。

1941年10月回南京复任外交部长。兼任伪中日文化协会理事长,在协会内设戏曲组,由溥侗指导拍曲和彩唱。

1942年褚曾任访日特使,日本天皇授予一等旭日大绶章。

1945年10月14日在广州被军统局诱捕。

1946年8月23日以汉奸罪在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被枪决。

欧洲的活动

褚民谊生于一个士大夫世家。父亲褚吉田是一位名医。

褚民谊早年学旧学,后来学习英语及理科知识。

1903年(光绪29年),他赴日本留学,入日本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当时,他为革命思想倾倒。

1906年(光绪32年),他随同郷张静江赴法国,途经新加坡时他加入中国同盟会。在法国,他和吴敬恒(吴稚晖)、李石曾、蔡元培共同创设中国印书局,发行《新世纪月刊》、《世界画报》等刊物以宣传革命思想。

1911年(宣统3年)11月,褚民谊回到辛亥革命后由革命派掌握的上海。当时,他经黄兴介绍,结识了汪精卫、陈璧君夫妇。随后褚民谊同陈璧君的义妹陈舜贞结婚。

1912年(民国元年)4月,他就任中国同盟会本部驻上海机关部总务长。后来宋教仁将同盟会等团体改组为国民党,褚民谊对此失望而留学比利时,在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学习。

1915年(民国4年),他在反袁世凯运动中一度归国。回到欧洲后,在法国他和蔡元培汪精卫组织华法教育会,以支持中国留学生。此后不久,他为无政府主义倾倒。

1920年(民国9年),他和吴敬恒、李石曾创建巴黎中法大学

同年,他赴斯特拉斯堡大学学习医学。

1924年(民国13年),他获得医学博士。

国民党的活动

同年末,褚民谊归国,在孙文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内从事教育工作,历任广东大学教授、代理校长,广东医学院院长。

1926年(民国15年)1月,他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候补执行委员,不久又升任中央执行委员。以后,他作为汪精卫的心腹参加党政活动,成为改组派要人。同年北伐开始,他任总司令部军医长。

1928年(民国17年),他赴欧洲研究公众卫生。归国后,他任国民卫生建设委员会委员长。

1932年(民国21年)1月,蒋介石同汪精卫和解,汪精卫就任行政院院长,褚民谊出任行政院秘书长。

1934年(民国23年),他兼任中国国民党新疆建设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1935年(民国24年)11月,汪精卫遇刺负伤而辞任,褚民谊也一同辞任,赴上海任中法国立工学院院长等职务。

汪精卫政权的活动

1937年(民国26年),日军攻占上海,褚民谊因要负责中法国立工学院的事务而留在上海

1939年(民国28年)5月,他被秘密访问上海的汪精卫拉拢,参与建立亲日政府的活动。

同年8月,汪精卫在上海召开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褚民谊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党部秘书长。

1940年(民国29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成立,褚民谊任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部长。以后,他负责对日本的外交折冲。同年12月,他任驻日本大使。

1941年(民国30年)10月,他复任外交部长。此后他曾任访日特使,获昭和天皇授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在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中,他是和汪精卫、陈璧君接近的派系“公馆派”的一员。

1944年(民国33年)11月汪精卫逝世,陈公博代理国民政府主席一职。此后陈公博和褚民谊发生激烈冲突,周佛海乃从中斡旋调和。

1945年(民国34年)7月,褚民谊被任命为广东省长兼保安司令、广州绥靖主任。

同年8月日本投降,褚民谊摆出了对蒋介石的顺从姿态。然而10月他还是在广州被蒋介石下令逮捕。

1946年(民国35年)4月22日,他以汉奸罪被宣判死刑。

同年8月23日,他在苏州的监狱被处决。终年63岁。

个人著作

《欧游回忆录》

《国术源流考》

《太极操》

人物事件

偷藏孙中山肝脏

1946年4月15日,汪伪政权第四号人物褚民谊被国民党军统诱捕并押解至南京,后送往苏州江苏高等法院接受审判。4月22日,江苏高等法院判处褚民谊死刑。“孙中山肝脏被盗案,就是在褚民谊被判处死刑后浮出水面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员王晓华在整理民国时期所有汉奸大审判材料时,发现了这一细节。

审判后,褚民谊被关在苏州监狱内,他不甘心,说他愿意献出珍藏多年的宝物,以求将功赎罪。在重庆汪山疗养的蒋介石得知褚民谊的行径虽极为震怒,但又不敢大意,为了慎重起见,特将此事交给军统局办理。毛人凤指派叶翔之沈醉一同赶往苏州监狱,追问褚民谊到底是什么宝物。褚民谊写下一封亲笔信,交给叶翔之和沈醉,要他们到他南京的一个亲戚家中去取此宝物。

沈醉所著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找到了此事的印证答案。沈醉在书中写了自己急于“取宝”的心情。他说:“带着万分好奇心急忙赶回,下车后什么也不干,便先去取这件宝物。”结果沈醉到了褚民谊亲戚家中取出宝物一看,原来是一副泡在福尔马林中的肝脏。

孙中山的肝脏至此再次被找到。但此后的下落,并未找到相关的档案材料加以证实。而据南京市档案局副局长王菡介绍,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研究“孙中山肝脏被盗案”中,寻访到了孙中山的侍卫范良及中山陵园管理处的多位老人,均说被追回的肝脏最终进行了焚化。

抗战胜利前夕,时任汪伪政府“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褚民谊,乘乱将存放于灵榇前的孙中山的肝脏攫为己有,存放在南京的一个亲戚家。他深知孙中山肝脏的重要性,他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在供出孙中山肝脏下落后,江苏高等法院发表了对褚民谊的裁定书,认定褚保护“国父”“灵脏”及遗著“不能谓无功”,有再审的理由,获准再审。法院通过传媒详细介绍了褚民谊如何与日本人交涉,如何获得中山先生肝脏及文献,有意为褚表功。但立刻引发舆论哗然,许多国民党元老级人物更是对褚民谊盗窃“国父”“灵脏”,攫为己有的行为,表示愤慨。在强大的外界压力下,褚民谊最终被执行枪决。[2]

人物贡献

褚民谊颇具名士风范,写得一手好字,也热心公益。

他一直从事国术研究与宣传工作,曾改组中华国术协会,力主国术科学化、民众化。正中书局1936年曾出版他的著作《国术源流考》。

他打的一手好太极拳,并积极推广,还创造太极棍与太极球健身方法。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曾出品明星影片公司代制《褚民谊博士表演中国体育》视频,他以行政院秘书长身份,亲自示范太极拳动作,在当时亦堪称佳话。

除此之外,他还提倡民众进行踢毽子、放风筝、射箭等体育运动。

早年学习世界语并在创办的刊物上提倡世界语,对世界语传入中国作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另外,著作有《欧游回忆录》、《国术源流考》《太极操》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