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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为'''(''' Behavior''')是指有机体(包括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动作、行动方式,以及对所处[[环境]]与其他生物体或物体的一种反应<ref>[http://www.doc88.com/p-796387834898.html 何谓行为],道客巴巴 ,2013-2-14 </ref>。词性为中性。在[[生物]]适应环境上,行为有很重要的意义,有助于避免受到负面的[[环境]]因素所影响。在人类或其他群居动物的[[社会]]里,有一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 | ||
==生物学的行为== | ==生物学的行为== | ||
− | 对动物而言,行为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是受到内分泌系统与神经系统的控制。一般认为行为的复杂度和生物体神经系统的复杂度有关。若生物体的神经系统越复杂,越有可能学习新反应,调整其行为。或者出现突发性改变行为。 | + | 对动物而言,行为可以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可以是自愿也可以是非自愿的。而且是受到[[ 内分泌系统]] 与[[ 神经系统]] 的控制。一般认为行为的复杂度和生物体神经系统的复杂度有关。若生物体的神经系统越复杂,越有可能学习新反应,调整其行为。或者出现突发性改变行为。 |
− | 植物和细菌可以因外界影响因子而活动,像是蓝绿藻的趋光作用。高等植物没有移动的能力,但仍有依外界的变化的行为。例如依日夜的变化而开花、叶向光性,甚至食虫植物还可以捕捉昆虫。 | + | 植物和[[ 细菌]] 可以因外界影响因子而活动,像是[[蓝藻| 蓝绿藻]] 的趋光作用。高等[[ 植物]] 没有移动的能力,但仍有依外界的变化的行为。例如依日夜的变化而开花、叶向光性,甚至[[ 食虫植物]] 还可以捕捉[[ 昆虫]] 。 |
− | 行为是生物个体或群体面对内在或外在刺激后的协调响应,可能是行动或是不行动 | + | 行为是生物个体或群体面对内在或外在刺激后的协调响应,可能是行动或是不行动。 |
− | 行为可分为两类:先天行为、学习行为<ref>[http://www.docin.com/p-2024839418.html 第二节 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豆丁网,2017-9-28 </ref>。 | + | 行为可分为两类:[[ 先天行为]] 、学习行为<ref>[http://www.docin.com/p-2024839418.html 第二节 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豆丁网,2017-9-28 </ref>。 |
==法学观点== | ==法学观点== | ||
− | + | [[ 法律]] 上的行为指基于人类自由意思的身体活动。 | |
− | 按法理学观点,法律行为是社会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基本特点是社会性与法律性:法律性指法律行为具社会意义,法律性指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 + | 按[[ 法理学]] 观点,法律行为是社会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基本特点是社会性与法律性:法律性指法律行为具社会意义,法律性指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
− | 刑事责任的归属以行为为前提。有认为具刑法意义的行为系有人格表现的行为,即“心理/精神现象”的行为;亦有认为具刑法意义的行为系出于意思所主宰支配的人类行止,内在要素必须有意思支配的可能性,外在要素则须具备社会重要性的身体行止。单纯的反射动作、睡梦中的反应、绝对强制下的行为、因病抽搐之动作等皆非刑法上之行为。 | + | 刑事责任的归属以行为为前提。有认为具刑法意义的行为系有[[ 人格]] 表现的行为,即“心理/精神现象”的行为<ref>[http://www.lawtime.cn/info/lunwen/xingfaxflw/2010110473278.html “无行为则无犯罪”——为一条刑法格言辩护],法律快车在线,2010-11-4</ref> ;亦有认为具刑法意义的行为系出于意思所主宰支配的人类行止,内在要素必须有意思支配的可能性,外在要素则须具备社会重要性的身体行止。单纯的反射动作、[[ 睡梦]] 中的反应、绝对强制下的行为、因病抽搐之动作等皆非刑法上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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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 | ||
+ | ===<center> 行为 相关视频</center>=== | ||
+ | <center>讲书 第95期 毁誉参半的心理学著作《行为心理学》</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l0617gucfxn|560|390|qq}}</center> | ||
+ | <center> 人类社会化行为(2)心理学和社会基础 </cen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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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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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tegory:360 生物科學總論]] |
於 2022年7月19日 (二) 23:11 的最新修訂
行為( Behavior)是指有機體(包括人類與其他動物)的動作、行動方式,以及對所處環境與其他生物體或物體的一種反應[1]。詞性為中性。在生物適應環境上,行為有很重要的意義,有助於避免受到負面的環境因素所影響。在人類或其他群居動物的社會里,有一些行為是不被接受的。
生物學的行為
對動物而言,行為可以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可以是自願也可以是非自願的。而且是受到內分泌系統與神經系統的控制。一般認為行為的複雜度和生物體神經系統的複雜度有關。若生物體的神經系統越複雜,越有可能學習新反應,調整其行為。或者出現突發性改變行為。
植物和細菌可以因外界影響因子而活動,像是藍綠藻的趨光作用。高等植物沒有移動的能力,但仍有依外界的變化的行為。例如依日夜的變化而開花、葉向光性,甚至食蟲植物還可以捕捉昆蟲。
行為是生物個體或群體面對內在或外在刺激後的協調響應,可能是行動或是不行動。
法學觀點
法律上的行為指基於人類自由意思的身體活動。
按法理學觀點,法律行為是社會主體所實施的、能夠發生法律上效力、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為,包括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基本特點是社會性與法律性:法律性指法律行為具社會意義,法律性指法律行為必須由法律規範予以調整。
刑事責任的歸屬以行為為前提。有認為具刑法意義的行為系有人格表現的行為,即「心理/精神現象」的行為[3];亦有認為具刑法意義的行為系出於意思所主宰支配的人類行止,內在要素必須有意思支配的可能性,外在要素則須具備社會重要性的身體行止。單純的反射動作、睡夢中的反應、絕對強制下的行為、因病抽搐之動作等皆非刑法上之行為。
視頻
行為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何謂行為,道客巴巴 ,2013-2-14
- ↑ 第二節 先天性行為和學習行為,豆丁網,2017-9-28
- ↑ 「無行為則無犯罪」——為一條刑法格言辯護,法律快車在線,20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