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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宗教改革

苏格兰宗教改革
图片来自dreamstime

苏格兰宗教改革英语:Scottish Reformation)是苏格兰王国在1560年正式与罗马天主教会教皇决裂而产生的一系列改革,为整个欧洲宗教改革的一部分。苏格兰宗教改革以加尔文主义重塑了苏格兰的教会,使得苏格兰长老会成为了苏格兰国教[1]

1560年苏格兰改革议会形成,该议会拒绝承认教皇的权威,禁止教众举行弥撒,并且批准了苏格兰人信条。在这之前苏格兰由教皇支持者法兰西王国玛丽·德·吉斯统治,因此这项改革也被看做是反抗法兰西霸权的运动。

目录

改革前的苏格兰

教会

苏格兰在6世纪接受基督教。依照教皇雷定三世教皇诏书《Cum universi》(1192),苏格兰享有相当的独立权,整个苏格兰统一为一个主教区,即“Ecclesia Scoticana”,因为被称作“圣座特殊的女儿”。1472年圣安德鲁斯成为第一个苏格兰大主教区,1492年格拉斯哥紧随其后。在这之前的天主教会大分裂使得苏格兰王室得以掌握更大的权力,实际上在宗教改革发生之前的16世纪中期,80%的教会土地由当地贵族占用。

苏格兰君主不断将自己的人手安插到教会之中,例如詹姆斯四世的儿子亚历山大在11岁时就即位成为圣安德鲁斯大主教。教皇则在14世纪初就开始提拔底层僧侣,苏格兰贵族抱怨说许多新的僧侣缺乏教养,但并未能阻止此趋势。

历史学家发现这一时代的修道院修士数量很少,15世纪时贵族也开始减少对教会的捐助。但该世纪末托钵修士开始大量出现在苏格兰的各个皇家自治镇中,1467年方济会在苏格兰成立教省。苏格兰修士数量也开始增加。

外界影响

15世纪早期被视为异端的罗拉德派传入苏格兰、作为约翰·威克里夫杨·胡斯的信徒,他们开始宣传宗教改革。虽然一些人被以火刑处死,人民也对其学说并不很感兴趣,罗拉德派并没有被完全根除。

自15世纪开始,文艺复兴宣扬的人文主义开始对宗教产生影响,为苏格兰教会带来一股新风。马丁·路德的学说在苏格兰也有相当的影响力,新教徒数量开始增加,苏格兰议会不得不在1525年开始考虑禁止路德宗书籍,并对路德宗进行全面镇压。

1528年,詹姆斯五世即位。不像当时的英格兰君主亨利八世,詹姆斯五世较为保守,他不打算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改革。于是倡导路德学说的苏格兰贵族帕特里克·汉密尔顿在当年成为了第一个新教徒殉道者,他在圣安德鲁斯被当作异端以火刑烧死。之后在30和40年代又有一些新教徒被烧死。

参考文献

  1. Article 1, of the Articles Declaratory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hurch of Scotland 1921 states 'The Church of Scotland adheres to the Scottish Re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