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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种(Mongoloid),是人种划分中的一个概念,最早由德国自然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提出,是他划分的五大人种之一。 后来,该词成为黄种人的近义词。 根据美国学者孔恩的观点,蒙古人种的特征主要是:淡黄色的皮肤,浅栗色的眼睛,多为黑色的直发,体毛及胡须均不明显,面部中等,颧骨较平,鼻梁中等,两眼内角具有特别的毗褶等等。他认为,亚洲蒙古人种又可分为北亚、东亚、南亚三个人种支系。一支北亚人沿阿拉斯加陆桥进入美洲大陆,发展为印第安人;另一支南亚人则扩展到南太平洋诸岛屿。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种划分的科学性遭到了国际学界的质疑。 美国人类学协会在1998年发表声明称,不同种族之间只有6%的基因差异,94%的体质差异都存在于种族内部。“人种”是一个带有殖民色彩的概念,因而不主张使用。[1]

相关争议

“蒙古人种”的划分,被认为带有种族主义色彩。据美国学者奇迈可分析,布鲁门巴哈采用“蒙古人种”来命名东亚人,并非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而是因为蒙古人是历史上最令西方惊恐的东方人,这个名称足以唤起西方对于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等的历史记忆。其后,“蒙古眼褶”、“蒙古斑”以及“蒙古人病”(唐氏综合征)的命名,则体现了种族思维在医学中的发展。 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蒙古政府还曾为此向世界卫生组织提起抗议。 另一方面,“蒙古人种”与“黄种人” 的结合,也进一步催生出了近代欧洲的所谓“黄祸论”。 当代,“蒙古人种”等概念的使用,仍是在政治、学术、社会等诸多层面带有争议性的话题。[2]

概念演变

1775年,在林奈的四大人种区划提出40年之后,德国自然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在他的《人类的自然变种》一书中,公布了一个新的人种划分方案,全世界的人被分为五大人种,即: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马来人种、尼格罗人种(初称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他及后来的许多人种学家,还尝试从肤色之外寻找划分人种的方法,包括头骨、鼻部、头发、眼形、眼色、耳廓外形、牙齿、耳垢、基础代谢、血型、指纹等等,但运用这些标准均不能进行严格的人种划分。 也有体质人类学者力图证明蒙古人种具有黄皮肤, “黄种人”和“蒙古人种”迅速相结合,成为近义词。 1966年,美国人种学家孔恩又提出了五大原始人种区系的划分。其中,第二个人种区系为蒙古人种,又称亚美人种。他们最初生活在东亚、东南亚、中亚及西伯利亚等地。后来,一支北亚人沿阿拉斯加陆桥进入美洲大陆,发展为印第安人;另一支南亚人则扩展到南太平洋诸岛屿。蒙古人种的特征主要是:黄色的皮肤,栗色的眼睛,黑色的直发,体毛及胡须均不明显,面部平扁,颧骨突出,鼻梁不高,两眼内角具有特别的毗褶等等。亚洲蒙古人种又可分为北亚、东亚、南亚三个人种支系。孔恩的人种划分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也仍然存在各种争议。

体质特征

部分蒙古族具有独立的浅色特质,是一种独立的人种特征;其肤色多呈白色、淡黄色,部分较为红润;黑色且较为细直的毛发,胡须和体毛不发达;下巴不凸出,但是有些人较尖,有些则为较扁;鼻宽度中等,鼻尖点指数中等;眼裂中等,褐色虹膜,上眼睑褶发达,大多眼有内眦褶遮盖泪阜;上门齿舌面的铲形结构也是黄色人种的显著特征之一;美洲印第安人的面部不像北亚说蒙古语族的人的面部那样扁平鼻根较矮,大多为长颅型,鼻子的突出度也稍大。

语言分类

远古时期 远古,黄色人种主要讲乌拉尔语系、汉藏语系(苗瑶语系、壮侗语系、南亚语系)、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通古斯语族、突厥语族、爱斯基摩-阿留申语系(古西伯利亚诸语言)、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印第安诸语言、波利尼西亚语族等。

参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