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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官(?-1853年),字钧伯,又字训之[1],号质甫[2],云南太和(大理)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道光十三年(1833年)登癸巳科进士,历任福建安溪县、长泰县、霞浦县、云霄厅等知县,期间严守海疆、热心办学、勤察办案,道光十四(1834年)以优异政绩提升为云霄厅同知。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十一月十七日,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通判,又授噶玛兰厅通判[3]。
咸丰三年(1853年)朝廷因军粮不济,向富绅筹借劝募并向民间收购仓谷,因而刺激米价高涨,引发民怨。且官方收购价格过低,势同变相征收,造成官逼民反局势。
当时吴磋、林汶英召集群众以梅州(今宜兰市梅州里)为据点,抗拒官府贱价搜购粮食。
八月十四日夜,董正官会同营都司刘绍春围捕吴磋等义民,当时义首林汶英通知吴磋防范,吴磋乃派王强等人埋伏于斗门头树林,待董正官通过时将其刺杀并割断首级。之后首级滚落到韭菜园里,是台湾俗谚“董大老吃韭”、“董大老死埤口──有功打无劳 ”的来源[4]。
注释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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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卓津 |
台湾府抚民理番通判 1853年上任 |
继任: 王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