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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卖菜》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十。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原文

吴归命侯天纪三年八月,有鬼目菜生工人黄耇家,有卖菜生工人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批把形,上广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按图,名鬼目作芝草,卖菜作平虑草。以耇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唐·五行志》,中宗景龙二年,岐州郿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余,上广尺余,厚二分。说者以为草妖。予按荬菜即苦荬,今俗呼为苦笃者是也。天纪、景龙之事甚相类,归命次年亡国,中宗后二年遇害,虽事非此致,亦可谓妖矣。平虑草不知何状,扬雄《甘泉赋》“并闾”注,如淳曰:“并闾,其叶随时政,政平则平,政不平则倾也。”颜师古曰:“如氏所说自是平虑耳。”然则亦异草也。鬼目,见《尔雅》,郭璞云:“今江东有鬼目草,茎似葛,叶圆而毛如耳珰也,赤色丛生。”《广志》曰:“鬼目似梅,南人以饮酒。”《南方草木状》曰:“鬼目树,大者如木子,小者如鸭子,七月、八月熟,色黄、味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趾诸郡有之。”《交州记》曰:“高大如本瓜而小,倾邪不周正。”《本草》曰:“鬼目,一名东方宿,一名连虫陆,名羊蹄。”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2]。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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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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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