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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立法院

簡東明排灣語Uliw Qaljupayare,1951年6月4日),台灣政治人物,出生於屏東縣,為排灣族原住民,畢業於屏東教育大學,台北大學行政研究所碩士,擔任立法委員。2016年立委選舉才剛結束,自稱清廉的馬英九的國民黨員,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在台中地檢署的查獲下,就查出首樁疑似現金買票案,四個人被羈押禁見,他們都­是國民黨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的樁腳,涉嫌以每 票300元,在太平地區買票,已經有受­賄者坦承拿錢,但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簡東明表示,不清楚這件事,檢方則表示,目前沒有簡­東明本人涉賄的相關事證,還要繼續追查,其實2011年,簡東明跟妻子,就曾涉入賄選­,但最後判決無罪。

國民黨籍立委簡東明涉及賄選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對簡東明判刑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另有158名被告均判有罪,在獲知判決結果後,簡東明表示「太冤枉了」,強調自己一定會上訴到底。檢方調查,本屆立委選舉期間,國民黨屏東縣三地門鄉黨部黨工,以工作費名義交付1500至3000元不等現金,涉嫌替立委簡東明買票;簡東明重申,那明明就是工作人員的工作費,他一定會上訴證明自己的清白。簡東明是排灣族人,曾任三屆立委,是屏東縣唯一席國民黨籍的立委,一審判決出爐後,是否有停職問題,立刻引起地方討論,依選罷法117條規定,當選人一旦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務或職權。

目錄

政策

  • 不支持馬英九於2008年競選總統時所提「繼續管制中國830項農產品」之政見,多次投票反對「要求馬政府應正式具體宣示不再開放現行禁止自中國進口之830項農產品」之提案[1][2][3][4],也反對禁止中資直接或間接介入選舉及政治活動[5][6]

爭議

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涉嫌賄選

簡東明在參選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之山地原住民選舉區當選後,和其妻國民黨中常委戴錦花、屏東縣服務處主任高正雄、親友及樁腳等多人均因涉嫌賄選遭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起訴具體求刑,並聲請沒收賄款四百廿萬元。[7][8]此外,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原住民工作會會長許玉美、總幹事金正勝夫妻,涉嫌為簡東明買票被查獲,台南地方法院已判處二人四年六月和三年六月徒刑。[9]但是,簡東明被控賄選案最終獲判無罪(刑事部分在2013年7月判決無罪定讞、民事部分則在2013年12月宣判無罪定讞。)[10]

凍結原住民電視台預算

2011年孔文吉與簡東明以原住民族電視台近日播出原住民運動紀錄片為由,凍結原住民族電視台2千萬元預算,並要求提出原運紀錄片之專案報告說明才能解套。[11]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涉嫌賄選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後的1月20日,簡東明的全姓、呂姓、王姓、梁姓等4名女樁腳因涉嫌於投票前數日和支持簡東明的選民約定補助返鄉投票車資300元而遭臺中地檢署指揮搜索住處並查獲選舉名冊及現金,被依涉嫌期約賄選聲請羈押臺中地院開庭裁准。21日,屏東地檢署則搜索其樁腳住所並查扣近十萬元現金和投票人名冊,並對涉案的中國國民黨屏東縣三地門鄉和瑪家鄉黨部兩位主任聲押禁見獲准。兩位被告於選舉期間替簡東明抄錄名冊並交付現金新臺幣五千元不等之金額予有投票權人買票賄選。[12][13][14][15] 於同年2月19日檢方依選罷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16][17] 2017年6月12日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簡東明違反選罷法判刑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18]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