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拉迪沃斯托克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海參崴国家测绘局:第十七条 有关地名注记表示规定:
俄罗斯境内以下地名必须括注中国名称,汉语拼音版地图和外文版地图除外:
1. “符拉迪沃斯托克”括注“海参崴”,俄語名符拉迪沃斯托克,是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的首府,也是遠東聯邦管區行政中心所在。「海參崴」是該市的中國傳統名,1860年被割讓予俄羅斯帝國後改為今名「符拉迪沃斯托克」,意為「控制東方」。海參崴自新石器時代時起便有人類居住,原為肃慎民族居住地,後歷為渤海國、遼朝、金朝、元朝、明朝和清朝統治,1860年清朝與俄罗斯帝国簽訂《中俄北京条约》,將此地永久割讓予俄羅斯,改由俄罗斯帝国統治。海參崴是俄羅斯遠東地區最大的城市,也是遠東聯邦管區人口最多和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人口達605,049人。該市临近俄、中、朝三国交界之处,三面临海,是俄罗斯在太平洋沿岸最大的港口,為俄羅斯遠東地區近海運輸中心。同時,該市是俄罗斯太平洋舰队司令部所在地。
名称
清朝建制之後,滿人賦名此地滿文名「ᡥᠠᡳᡧᡝᠨᠸᡝᡳ」和漢名「海參崴」在此詞中,「參」字讀音爲「ㄕㄣ」;「崴」字在中國大陸定有兩種讀音,此處取白話音「ㄨㄞˇ」,臺灣則僅定有一種讀音「ㄨㄟ」。}},意爲「海邊的小漁村」。而該漢名作爲其最早的中文叫法,亦被華人沿用至今。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前三月,俄国取得此地区,更名爲“符拉迪沃斯托克”(Владивосток),意爲“东方统治者”或“征服东方”,也译「鎭東府」「東方的王后」。类似俄罗斯高加索地区的另一座城市的市名——弗拉季高加索(Владикавказ,即“高加索的统治者”)。1949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地图将其标记爲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根据中国国家测绘局[1] 2003年5月9日发布的《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汉语版地图中“符拉迪沃斯托克”之后必须括注中国名称“海参崴”,汉语拼音版地图和外文版地图除外。中国大陆官方媒体对此城的称呼不统一,或译爲“符拉迪沃斯托克”,或译爲“海参崴”。中華民國官方沿用「海參崴」這個傳統地名。台灣出版的地圖也標註爲「海參崴」。臺灣媒體對該市的稱呼不統一,或使用「海參崴」,或譯爲「符拉迪沃斯托克」。
日本人自明治時代以後把該地稱爲「浦鹽斯德」(j=浦塩斯徳|kyu=浦鹽斯德)「塩」爲漢字「鹽」的俗字。}}或假名「kk=ウラジオストク」,簡稱「浦鹽」(j=浦塩|kyu=浦鹽)或假名「jpn|kk=ウラジオ」;因借用同音漢字,也寫作「浦潮斯德」(j=浦潮斯徳|kyu=浦潮斯德),簡稱「浦潮」(j=浦潮)。二戰後則大多僅使用假名的「ウラジオスト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