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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本体和属性,外文名:God,Being and Attributes of,基督教圣经术语。

《圣经[1]》是犹太教与基督教[2]的共同经典,出于希伯来文kethubhim,意为“文章”,后衍意为“经”;希腊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汉译作“经”。

简介

神固有的特性,在圣经中启示出来,祂大能的作为在圣经的历史中彰显无遗。这是指圣父、圣子、圣灵等同的特性。神的属性在救赎的历史中,愈见丰富和完全地晓谕给世人。

按照圣经的记载,所有受造之物,都彰显神的荣耀、神性和永恆的权能(诗十九1-6;罗一20)。神的供应也启示了祂不变的属性(太五45;路六35;徒十四16、17,十七22-31)。神属性完美的启示,可从祂藉著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中看到。

圣经怎样表明神的特性?第一,从神的圣名中得知,因神藉著祂的圣名启示祂自己(创一1,二4,十七1;出三6、14、15,六2-5)。神有些属性是藉著圣经的记载暗示出来,包括祂的创造、人类的堕落、洪水、巴别塔和出埃及,以及更多彰显在祂与选民所立各种不同的约中。对于以色列,祂表明自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15)。对于法老,祂表明自己是「以色列的神」或「希伯来人的神」(出五1、3)。

在以色列民到了西乃山的时候,按圣经的叙述,祂更明确地启示祂的属性,祂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这些话的重点在其他地方也有複述,只有少许的分别(民十四18;尼九17;诗一○三8;耶三十二18;拿四2)。

在历史中,神学家时常讨论神的属性,以抽象、推测、学术的方法去探索。然而,这种情况从不见于圣经里。神显示祂的属性,令摩西跪下敬拜,承认以色列人的罪,并求神赦免(出三十四8、9)。在其他经文中,也有类似的反应。约拿在怒中的祷告,向神发出带有罪性的控诉时,也指出了神的属性(拿四1-4)。对于基督徒,圣经提出了神的属性,是祂子民生活的标准。祂的子民要圣洁、仁爱等,因为这些都是神的属性(利十九2;约一四8、11)。

本质和属性

中世纪在希腊的哲学、神学教育的影响下,神的属性和「本质」一般是分开的。神的本质是以抽象的观点研究,他们论神「纯全的本体」或「绝对的本质」,一般都认为未可知道,或只能知道是「纯全的本体」。然而,祂的属性是人类所能知道的。

有些神学家认为神的本质,能解释为一种属性──独立、无穷或绝对的旨意。从一种开放的角度出发,立敕尔(1822-89)认为,慈爱是神主要的属性;这是当代神学一个重要的观点。鄂图(1869-1937)描述神是「那位圣洁者」,当时另外一些神学家也认为圣洁是神主要的属性。又有些人认为神的本质比较複杂,因此每种属性是神所有本质的一部分。

所有这些观点,都是推测。属性应视为神固有的特性,而且不应把属性和本质分开。所谓属性,是圣经对于神的本质的描述;这些属性列出神到底是怎样的,祂像甚麽。神向与祂有关的受造之物启示祂自己,而在那启示中,祂提供了确实可靠的自我描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