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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斗屿灯塔英语:Mudouyu Lighthouse)是一座位于澎湖群岛最北端岛屿目斗屿上的灯塔,隶属中华民国交通部航港局

目斗屿位于澎湖群岛的最北端[1],由于附近海域暗礁密布,早期曾海难频传,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遂于此建造灯塔,至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完工,高度39.9公尺,为我国最高之铣造灯塔,也为航海人提供了一盏光明的曙灯。二次大战期间,灯笼、灯具、屋舍均被炸毁。光复后,才加以修复并换新灯具。黑白相间,塔下之房舍皆漆为白色,目前有人驻守。目斗屿灯塔于民国90年,澎湖县历史建筑票选中被选为澎湖县历史建筑十景之一。

建筑与设备

目斗屿灯塔始建于1899年(日明治三十二年),至1902年(明治三十五年)6月完工。灯高:49米。塔高39.9米,以铣铁制造,因为四周多,故外漆黑白相间的横条纹方便船只注意。内部则为砖造承重墙结构,分为三层,以旋转楼梯相连,蓄水池也设于其中,以灯塔及宿舍屋顶的雨水为水源[2]

灯塔的设备历经四代:最初为一等旋转透镜及四重灯芯煤油灯,发射206,000烛光的白光,每20秒闪光一次。1910年改装为煤油白热灯,500,000烛光,灯器于二次大战中被炸毁。1947年,装设五等临时直流电闪光灯,光力减至3,000烛光,但频率增加为每12秒闪光3次。1964年改建塔顶之后,改装新式四等旋转透镜电灯,频率回复20秒一闪,光力则增至1,500,000烛光,电力则由岛上三座发电机提供。公称光程:26.8浬。

灯塔行政诸元

  • 管辖机关:灯塔原为中华民国财政部关务署管理,已于2013年1月1日转交由中华民国交通部航港局管辖。
  • 人员编制:未知。
  • 开放参观与否:

历史意义

目斗屿是澎湖北端重要渔场,但四周珊瑚裙礁遍布,尤其与吉贝屿之间的海域,深仅1米左右,属于沉水海蚀平台。在灯塔兴建前,沉船海难事件不断。目斗屿灯塔的建立,正显现周围海域海上交通的险恶和重要性。因此在2003年,澎湖县政府文化局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将灯塔公告为历史建筑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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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目斗屿 ,优文网,2014-6-22
  2. 台湾:目斗屿灯塔——远东地区最高的铣造灯塔 ,新浪博客,200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