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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選自《呂氏春秋》卷十九·離俗覽。
《呂氏春秋》章節目錄: 作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十二紀每紀五篇共六十篇,八覽每覽八篇(《有始覽》少一篇)共六十三篇,六論每論六篇共三十六篇,另有《序意》一篇,共一百六十篇[1]。
原文
凡用民,太上以義,其次以賞罰。其義則①不足死,賞罰則不足去就,若是而能用其民者,古今無有。民無常用也,無常不用也,唯得其道為可。
注釋
①則:若,如果。
譯文
凡是使用民眾,最好是靠仁義,其次靠賞罰。靠仁義如果不足以使民眾為之效死,靠賞罰如果不足以使民眾去惡從善,像這樣卻能使用所統治的民眾的,古往今來都沒有過。民眾不是總能使用的,也不總是不能使用的,只有掌握了其規律,才能使用他們。
原文
闔廬之用兵也不過三萬,吳起之用兵也不過五萬。萬乘之國,其為三萬、五萬尚多。今外之則不可以拒敵,內之則不可以守國,其民非不可用也,不得所以用之也。不得所以用之,國雖大,勢雖便,卒無眾,何益?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其民不為用也。用民之論,不可不熟。劍不徒①斷,車不自行,或使之也。夫種麥而得麥,種稷而得稷②,人不怪也。用民亦有種,不審其種,而祈民之用,惑莫大焉。當禹之時,天下萬國,至於湯而三千餘國,今無存者矣,皆不能用其民也。民之不用,賞罰不充③也。湯、武因夏、商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管、商④亦因齊、秦之民也,得所以用之也。民之用也有故,得其故,民無所不用。用民有紀有綱,一引其紀,萬目皆起,一引其綱,萬目皆張⑤。為民紀綱者何也?欲也惡也。何欲何惡?欲榮利,惡辱害。辱害所以為罰充也,榮利所以為賞實也。賞罰者有充實,則民無不用矣。闔廬試其民於五湖⑥,劍皆加於肩,地流血幾不可止;勾踐試其民於寢宮⑦,民爭入水火,死者千餘矣,遽擊金而卻之;賞罰有充也。莫邪不為勇者興懼者變,勇者以工,懼者以拙,能與不能也。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歸神農。密須之民,自縛其主,而與文王。湯、武非徒能用其民也,又能用非己之民。能用非己之民,國雖小,卒雖少,功名猶可立。古昔多由布衣定一世者矣,皆能用非其有也。用非其有之心,不可察之本。三代之道無二,以信為管⑧。宋人有取⑨道者,其馬不進,倒而投之鴻水。又復取道,其馬不進,又倒而投之鴻水。如此者三。雖造父⑩之所以威馬,不過此矣。不得造父之道,而徒得其威,無益於御。人主之不肖者,有似於此。不得其道,而徒多其威。威愈多,民愈不用。亡國之主,多以多威使其民矣。故威不可無有,而不足專恃。譬之若鹽之於味,凡鹽之用,有所託也,不適則敗托而不可食。威亦然,必有所託,然後可行。惡乎托?托於愛利。愛利之心諭,威乃可行。威太甚則愛利之心息,愛利之心息而徒疾行威,身必咎矣,此殷、夏之所以絕也。君,利勢也,次官也。處次官,執利勢,不可而不察於此。夫不禁而禁者,其唯深見此論邪。
注釋
①徒:憑空,自動。②稷:即穀子。③充:實,賞罰「當」,是實;賞罰「不當」,是虛。④管:指管仲。商:指商鞅。⑤紀:網的頭緒。綱:網的總繩。目:網眼。⑥五湖:指太湖。⑦寢宮:宮殿的名。⑧管:鑰匙,關鍵。⑨取,通「趣」,趨。⑩造父:春秋末期晉國人,以善於駕駛車馬著稱。次官:城上重要的建築,是敵人攻擊的目標。官,通「館」。
譯文
闔廬用兵不過三萬人,吳起用兵不過五萬人,萬乘大國的兵力比三萬、五萬還多,如今對外卻不能禦敵,對內卻不能保國,並非那裡的民眾不可使用,而是統治者沒有掌握使用民眾的規律。不掌握使用民眾的規律,國家即使強大,形勢即使有利,士卒即使眾多,又有什麼益處呢?古代很多人擁有天下,卻又丟了天下,就因為所統治的民眾不為他所使用。使用民眾的理論不可不鑽研嫻熟。劍不會平白斬斷物體,車子不會自己運行,總是有人驅使它們這樣做。播種麥子就收穫麥子,播種稷就收穫稷,人們不會感到奇怪。使用民眾也有播種的問題,不考慮所播下的「種子」,卻要求民眾為自己所使用,沒有什麼比這更加糊塗的了。在大禹的時代,天下有上萬個國家,到了商湯時代,就只有三千多個國家了,到現在所存無幾,因為他們都不能使用自己的民眾。民眾不被使用,在於賞罰不落實。商湯、周武王依靠的是夏朝和商朝的民眾,這是因為他們懂得使用民眾的方法;管仲、商鞅依靠的是齊國和秦國的民眾,這是因為他們也懂得使用民眾的方法。民眾被使用是有原因的,懂得其中的原因,就沒有什麼人不可使用。使用民眾有綱要,只要把握了綱要,各方面的目就能張開了。治理民眾的綱要是什麼呢?就是欲求和厭惡。欲求什麼、厭惡什麼呢?欲求榮譽和利益,厭惡恥辱和禍害。恥辱和禍害是用以實施懲罰的,榮譽和利益是用以實施獎賞的。賞罰都有內在的實質,這樣民眾就沒有不能被使用的了。闔廬曾經在太湖演習試驗他的國民,劍架在他們的肩頭,血流到地上,幾乎都不能阻止他們向前;勾踐曾經在寢宮演習試驗他的國民,百姓爭着赴湯蹈火,死的人有一千多,他立即敲鑼收兵,才使他們退下來,這是因為他們的賞罰得當。莫邪利劍不因為勇敢者和怯懦者而改變其性能,但在勇敢的人手裡就靈巧,在怯懦的人手裡就笨拙,這就在於會不會使用這種寶劍。夙沙部落的民眾,自發起來攻擊他們的國君,而歸順神農。密須的民眾自發起來捆住他們的國君,而投靠文王。商湯、周武王不僅僅能使用自己的民眾,還能使用不屬於自己的民眾。能夠役使不屬於自己的民眾,國家雖小,士卒雖少,功名還是能夠建立的。古代有很多由布衣百姓建立的一代王朝,都能正確使用不屬於自己的民眾。使用他們而不能了解他們的心理,這是不能考察民眾的根本欲求。夏、商、周三代的原則沒有別的,以守信用為關鍵。宋國有個驅車趕路的人,他的馬不肯前進,他就把馬殺了丟到中央鴻水之中,換過一匹馬繼續驅車趕路,那匹馬不肯前進,他又把它殺了丟到鴻水之中,像這樣有三次。即使古代造父馭馬的威嚴,也不過如此了。沒有掌握造父的馭馬方法,而只學到了他威嚇馬的手段,對馭馬是沒有什麼益處的。一些不賢明的國君,與這有些相似。他們不懂得役使民眾的方法,而只是增加威勢,威勢愈增,民眾愈不能被使用。亡國的君主,大多靠增加威勢來役使他的民眾。威勢固然不可沒有,但專門依仗它就不足取了。這好比食鹽與口味的關係,凡是食鹽的使用,總是有所依託的,用得不適當就會敗壞所依託的東西,而不能食用。威嚇手段也是這樣,必須有所依託,然後才能行得通。依託什麼呢?依託愛民利民的措施。愛民利民的心理被人理解了,威勢就能夠通行。威勢過重就會使愛民利民的心思熄滅,愛民利民的心思熄滅,而一味地厲行威勢,自身就必然遭殃,這就是商朝和夏朝為什麼滅亡的原因。國君,是利祿和威勢的集中體現者,其地位眾人所覬覦,如同駐軍於館舍。處在館舍受四面環攻的位置,又執掌利祿和威勢,不能不對用民這一道理認真考察。不發布禁令,邪惡就自行禁止,要做到這一步,大概只有深刻了解這一道理哩。
著作簡介
《呂氏春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組織按計劃編寫的文集,是在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下,集合門客們編撰的一部黃老道家名著[2]。上應天時,中察人情,下觀地利,以道家思想為基調,堅持無為而治的行為準則,用儒家倫理定位價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觀念、名家的思辨邏輯、法家的治國技巧[3],加上兵家的權謀變化和農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國家治理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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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呂氏春秋的作者,解歷史, 2020-12-07
- ↑ 秦國丞相呂不韋《呂氏春秋》,搜狐,2018-10-17
- ↑ 治國通論-法家治國思想 ,豆丁網,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