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原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于1989年3月成立,是生态环境部的直属事业单位[1]。主要从事有关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技术应用、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安全的技术评价、验证、监测、科研以及核安全科技信息等工作,为我国民用核设施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中心简介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现设有21个处(部、所、办),人员编制600人,
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核与辐射安全技术队伍。面对国家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的新形势,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紧紧把握国际核与辐射安全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和监督技术支持工作,在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开发和研究方面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为我国核与辐射安全[2]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历史沿革
1989年3月,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成立,为国家核安全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0人。
1993年12月,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更名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核安全中心。人员编制100人。
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心转隶国家环保总局,成为国家环保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中心。人员编制100人。
2006年3月,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人员编制100人。
2008年10月,更名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人员编制170人。
2010年2月,扩编并加挂“环境保护部核安全设备监管技术中心”牌子。人员编制600人。
2019年,更名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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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生态环境部职责和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全面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新华网,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