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是由登記管理機關省民政廳和業務主管單位省商務廳批准,於2008年10月16日成立。發起會員單位由從事第三方物流服務、綜合物流服務、貨運代理服務的物流企業、相關生產企業、高等院校和新聞媒體以及政府部門、企業、科研機構[1]的相關負責人組成。會員單位分布於省內各地州市,從行業布局、經濟實力、品牌效應以及發展潛力等方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協會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挖掘、集中、整合物流資源,加強物流學術研究和交流,發展壯大物流企業,培育物流需求市場,全心全意為會員及行業服務,維護會員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密切社團、企業與政府間的聯繫,建立和完善我省現代物流體系,促進地區現代物流[2]產業和物流企業的快速健康和諧發展,更好地為我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協會職能
組織實施行業調查研究,提出行業產業政策建議;承接有關課題研究、政策研究項目;參與研究和制定我省物流行業發展規劃,對重大物流項目提出前期評估意見;開展行業統計、行業准入、職業資格審核、資質審查和管理等工作;開展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規範物流行業行為;參與物流方面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的貫徹實施,參與行業地方標準的制訂與修訂;為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的改革、發展、經營管理提供諮詢服務,協助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進行物流項目、品牌、營銷策劃;支持大型運輸代理、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工業企業進行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加快建立綜合性與專用性並存的各層次物流配送體系;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絡和專業網站,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全方位和個性化的資訊信息服務;與大中專院校合作,提高物流教育水平與設施建設,並採取多種形式為企業培訓各種專業人員,促進產學研的和諧發展;編輯出版會刊和有關書籍、資料;舉辦物流學術研討會、專題報告,提供國內外物流行業市場信息,普及現代物流知識,開展物流學術交流;推薦優秀物流企業和企業家、在物流理論研究和實踐以及組織協會活動中有突出成績的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組織企業開展與國內外有關經濟組織和物流團體的交流活動,包括組織考察、人才培訓、舉辦展覽、學術交流、經貿洽談研討會、論壇等;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係,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參與組織區域性商品交易活動,促進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連鎖經營、代理等新型營銷方式的發展,提高物流業的科技含量; 組織會員開展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社會活動。
內設機構
協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內設一室三部,即辦公室、綜合部、外聯部、《甘肅物流》編輯部,協會設立了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專家諮詢、物流園區、電商物流、冷鏈物流、供應鏈金融、危化品物流、商貿物流、一帶一路等八個專業委員會。2017年2月17日,協會入選全國第二批非公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節示範單位,並成立了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為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簡稱甘物協。英文名稱為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縮寫形式為GSLPA。
第二條 協會是由甘肅省從事物流業發展相關的生產、經營、科研、諮詢、教育等單位,重視本行業有社會影響力的個人,按照自願原則組成的社會團體,是全省性、行業性、自律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協會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及參謀、助手和諮詢作用,倡導行業自律,保障公平競爭,規範市場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積極為政府、會員、行業及經濟社會服務,推動全省物流業健康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甘肅省民政廳監督管理和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指導。
第五條 協會活動地域為甘肅省及物流延伸所在地。
第六條 協會辦公地址設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廣場南路107號浦發銀行大廈1505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協會業務範圍: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物流產業發展政策、法規,研究貫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正當願望和合理要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二)受政府委託,組織和實施行業調查與行業統計,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產業政策、經濟立法等建議,並參與有關活動;
(三)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絡,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信息、技術和諮詢服務;
(四)推進本行業的企業改革與產業發展,表彰先進,組織經驗交流,提高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
(五)組織對現代物流領域內的經濟理論與實務進行研究,舉辦各種類型的學術討論會、報告會,促進現代物流理論水平的提高;
(六)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參與物流方面的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化的制修訂,參與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的質量認證,不斷提高行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
(七)採取多種形式為行業、企業培訓各類物流人才,提高物流從業人員的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
(八)協助政府加強行業法制建設,促進公開、公平、公正市場秩序建立,接受委託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係,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九)組織本行業開展各項與國外有關經濟組織和物流團體活動,包括組織考察、人才培訓、舉辦展覽、經貿洽談等,促進會員發展對外貿易、經濟技術、科學管理、學術研究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十)經有關部門批准,組織全國性和區域性物流設備、技術等商品的交易活動;
(十一)組織發展行業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利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社會活動;
(十二)編輯出版發行會刊、年鑑、資料等出版物;
(十三)承擔政府有關部門的購買服務和會員單位委託的相關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協會由甘肅省從事物流業發展相關的生產、經營、研究、諮詢、教育等機構按照自願原則組成。
凡從事物流相關業務且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贊成本協會章程,參加本協會活動,接受本協會委託的工作,按期繳納會費,經自願書面申請,協會批准後,可以成為本協會會員單位。會員單位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人作為該單位代表。如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人接替,並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九條 申請加入協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意願;
(三)有一定經濟實力和影響力;
(四)依法註冊、守法經營,無不良記錄。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協會服務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要求協會對其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給予支持;
(七)可按程序委派或更換會員代表。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
(二)執行協會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維護協會聲譽和合法權益;
(五)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不履行義務時,可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時應交回會員證書和牌匾。
第十四條 會員如不遵守協會章程,協會可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或觸犯國家刑律時,經會長辦公會議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 ↑ 科研機構組織結構形式淺析,搜狐,2022-07-08
- ↑ 現代物流的分類 ,搜狐,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