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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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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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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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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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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钏生于(1946年11月9日-),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物,曾以党外人士身份当选为为第一届增额国民大会代表、第八届台湾省议会议员;民主进步党成立后,则代表该党当选为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第十届台湾省议会议员;冻省后当选为第四届立法委],但任内因涉及刑案远离台湾,并于1999年11月22日辞职。
王兆钏曾于1987年省议员任内与兄弟、友人创建无天禅寺,并树立廖添丁、李师科的雕像作为门神,一说为纪念两位劫富济贫的英雄,一说为讽刺时政、凸显国民党威权统治。民主进步党成立前,一些党外人士会在此讨论时政。新竹市长施性忠曾因官司缠身于此暂居,落发并取法号“无天”,王兆钏为声援也剃光头而“无发”,两人并称“无法无天”。
- 1994年10月22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湾之声广播电台负责人许荣棋抗议拆除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旧址案,王兆钏、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周伯伦及另一名男子叶国坤一同从旁听席冲上前冲撞法警,企图阻止法警带走许荣棋。叶国坤因与法警有肢体冲突而被依现行犯逮捕,王兆钏与周伯伦则因被拦阻而被推出法庭外。之后王兆钏被法院多次传唤都不到庭,而被发布通缉。
- 1994年12月1日,王兆钏率众到中华民国总统府前,抗议总统李登辉公开呼吁民众不要参与台北县政府核四公投的言论。王兆钏在凯达格兰大道遭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架设铁丝网阻拦,以油压剪先后剪断铁丝网四处,遭警方搜证并依《中华民国刑法》妨害公务罪移送法办;1996年4月11日,法院判处王兆钏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三年定谳。
- 1997年12月4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员临检时意外发现王兆钏躲藏在台北市长安东路二段朋友的住处,将王兆钏逮捕移送法院;王兆钏在临时庭中,承认自己有意逃避,逃避原因是不愿坐牢;法官谕令王兆钏以新台币六十万元交保。
- 1998年11月15日,王兆钏在台北县中和市景平路竞选总部遭台北县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逮捕,并立即解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学历
经历
- 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
- 台湾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辅导行政组组长
- 省立台东师专助教
- 省立台北、花莲师专讲师
- 中国文化大学讲师
- 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委员会辅导委员会委员
- 中国青年救国团原住民大专学生辅导委员会委员
- 中华民国原住民族福利策进会理事
- 台湾省社会服务工作队第27期队长
- 中华民国体育协进会原住民运动推展委员
- 第一届增额国民大会代表
- 第八届台湾省议会议员(1985年-1989年)
- 第二届不分区国民大会代表
- 第十届台湾省议会议员(1994年-1998年)
- 第四届立法委员(中途离职)(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