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和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和完善全市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承担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销售许可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承担民用爆破器材技术、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2]。
(九)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政策和建议;拟订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煤炭、煤层气开发及综合利用,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煤炭市场经营运销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研究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发展;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区域性经济合作、专业化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审和监督;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运作,协调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十五)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各类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全市企业管理水平。
(十六)负责直属单位及工业企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有关评审工作;负责市直工业系统离休干部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协调工业、信息化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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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机构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红头文件】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通 知,搜狐,201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