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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本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答复;
(五)受理信访处理、复查、复核事项;
(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其他工作部门和基层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八)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九)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正当权利。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文件起草和信访工作会议安排;开展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负责信访干部培训、信访宣传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市信访统计报表和信访工作考核情况;负责文电收发、印鉴管理、机要通信、档案、保密、文印、人事、财务、行政、固定资产管理[2]、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
(二)办信科。负责受理市内外人民来信;受理中央、省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转办的人民来信;交办、转办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督办落实处理措施;统计、分析人民来信情况;负责受理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提交的信访事项,受理省信访局网上信访交办事项,向责任单位转办、交办,跟踪落实处理措施;筛选重要信件报送领导阅批并跟踪督办;综合分析受理信访事项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驻湛单位的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初次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事项的交办、督办、通报和考核工作。
(三)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向责任单位转办、交办上访事项,跟踪落实处理措施;上报来市集体上访动态;做好集体上访的控制疏导和化解工作;对市领导批示交办的来访问题立案查处;协调紧急突发上访事件的处理;负责群众来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报告上访动态,向基层通报上访情况。
(四)督查科。负责办理中央、省立案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信访件的转办、查办、督办,组织材料向上报结;督导检查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驻湛单位的信访督查工作;汇总督查情况,编写督查专报。
(五)复查复核科。负责受理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听证、复查、复核申请;组织信访事项听证会,协调市相关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作出复查、复核意见报批;督促检查复查、复核意见的落实;负责信访疑难资金申报;办理信访终结事项备案;对其他工作部门和基层的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进行指导。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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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磅!湛江新增或调整机构“一把手”到位!附最新名单 ,搜狐,2019-01-12
-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解决方案,搜狐,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