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绿色湘西、森林生态环境、国土绿化建设的政策,参与绿色湘西建设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工程、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体系、可持续利用的绿色消费体系、和谐共生的绿色文化体系等四大体系构建。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州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州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州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批。协助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州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州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州石漠化防治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制定全州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州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指导全州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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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部门服务,湖南政务服务网
- ↑ 资讯 |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调研花垣、保靖油茶基地建设 ,搜狐,201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