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1]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海南省的公安工作,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各市、县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基本信息
中文名:海南省公安厅
外文名: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Hainan Province
办公地址:海口市滨崖路9号
主管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现任厅长:闫希军
部门概况
海南省公安厅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海南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海南省的省直管县的体制,除省公安厅机关外,分别在各市、县(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安派出所。市县公安机关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荣誉记录
2020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乐东支队九所派出所、陵水支队光坡派出所、东方支队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视频
海南省公安厅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海南省概况 ,中国网,2009-12-14
- ↑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律图,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