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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设立于1987年,2000年12月20日与省出版总社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是主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新闻出版活动、出版物市场、印刷业和著作权的行政管理职能[1]。
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
三、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及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批、管理;组织协调古籍整理出版。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制定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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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关注 文化浙江40年历程回顾 ,搜狐,2019-01-07
-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201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