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工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浙江省总工会成立于1952年10月。截至2018年7月,省总工会机关编制为73名。现有主席1名、副主席6名,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其中,主席由省领导兼任,党组书记担任常务副主席。
下设机构
省总工会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保障部、宣传教育部、女职工部、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干部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等14个职能部室。
省总工会下属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浙江工人日报》社、浙江省职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浙江省职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7家企事业单位[1]。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省总工会在省委、全国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人物,指导全省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全省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全省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有关立法工作。
(四)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能比武等活动;研究全省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工会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省工会的各项组织、建设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两新”组织等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服务和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六)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平安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2],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七)研究全省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协助省政府做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评选表彰
(九)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十)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十一)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同各市委和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省属企业党委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省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工会国际联络和国际、港澳台工会交往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总工会是全省工会的领导机关。领导全省11个省辖市总工会,16家省产业(局)工会以及县(市、区)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截止2017年底,全省基层工会15万多家,其中联合工会近1.5万家,涵盖单位53.5万个,会员2000余万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85%左右。省总工会成立66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委和全总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道路走下去,以改革为统领,大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履行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深受职工群众欢迎的职工之家。
现任领导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史济锡
党组书记:吕志良
省总工会副主席:曹国旗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董建伟、周小兵、张卫华、张兆都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林金德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干部人事处处长:张东风
省教育工会主席:赵祖地
省总工会副主席:应达伟(挂职)、徐前(挂职)、陈美芳(女、兼职)、竺士杰(兼职)、叶金龙(兼职)。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陆佩军。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保俶路85号。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哪些单位?,搜狐,2020-06-26
- ↑ 【涨知识】“社会组织”知多少?,搜狐,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