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6月19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秦一彬、代表联络处处长王晓然、议案建议处处长任玲忠一行来校考察调研。校党委书记朱传耿会见了省人大领导一行,介绍了我校办学情况和办学成绩等。校党委副书记兰亚明,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许立俊全程陪同考察调研。
省人大代表、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薛刚,省人大代表[1]、我校训练处原副处长任大新一同参加了调研,二位代表向省人大领导提出了关于体育方面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省人大领导一行参观了奥运冠军大道、世界冠军之路、国术场、中央体育场,观看了蹦床队、击剑队等队伍的训练情况。在考察中,省人大领导一行与我校奥运冠军黄旭、许安琪,奥运冠军教练许学宁等交流、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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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的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和代表工作计划,努力做好代表联络、代表议案建议、人事任免、人大换届选举和指导基层人大等方面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个年度的工作任务。
一、深化和拓展省人大代表工作
本届以来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推进代表工作创新,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一)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组织网络。为了组织开展好本届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届初建立健全省人大代表组织网络,按照地域分布以及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把省人大代表编成78个代表小组,其中在各市的63个小组,省直13个小组,解放军2个小组,明确了各小组的召集人及联络员;按法制、内务司法、财经、农业和农村、教科文卫、民宗侨、环资城建、外事等工作内容,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牵头,组建了8个专业代表小组。同时根据代表职业和专长,分专业领域建立了代表资料库,为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按照代表法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一是组织年中专题调研活动。省直省人大代表小组开展的年中专题调研,内容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活动;注意丰富活动形式,本届改变以往按13个省直代表小组各自回选举单位调研的形式,采取两至三个省直代表小组联组,轮流至有关市开展调研,使代表更多地了解情况,也增强了活动效果。调研后将代表调研报告汇编成册,有的调研报告直接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在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的年中专题调研,委托各市人大组织,主要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年初专门发出通知,对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年中专题调研的题目做出安排。五年来,参加专题调研的省人大代表共达2500多人次。
二是组织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在每次省人代会前,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组织全体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人代会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五年来,参加会前视察的省人大代表共达2800多人次。
三是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围绕本委员会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代表的作用,也促进了本委员会工作更好开展。五年来,参加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省人大代表共达1500多人次。
四是召开专门会议推进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开展。2014年11月召开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开展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搞好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这次会议召开对进一步规范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开展,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和实效成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更好地推动常委会工作开展。
一是增加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数。本届以来从上届每次邀请15名省人大代表,增加至每次邀请18名代表,并要求一届内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围绕每次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组织有关市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邀请参加调研的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还注意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熟悉相关议题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促进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五年来,共邀请500多人次的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二是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领导每逢双月开展一次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基层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本届对接待日议题的确定进行改进,从原来的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为每次着重围绕下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听取代表意见,使得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对常委会工作起到作用,切实提高了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的效果。五年来,共举行了21次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共接待了160多人次省人大代表,收集400多条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固定联系192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坚持到代表工作单位走访看望联系的代表,或者邀请所联系的代表进行座谈、一起参加活动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也都采取多种形式与联系的代表进行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除了固定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外,还坚持到基层开展工作时必访当地的省人大代表。通过联系代表倾听基层和群众意见,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履职,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的质量。
四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常委会及各委员会每次组织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调研、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等活动时,都邀请相关代表参与。本届以来共邀请代表1000多人次,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作用。
(四)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代表法规定的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代表联系群众提出的要求,以及中央深改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2013年专门召开全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座谈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4年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对省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2017年专门出台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委深改办布置的重点改革任务。在省人大的推动下,全省各级人大积极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并在这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有的工作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主要有:
一是通过“人大代表之家”等平台定期接待群众。全省设立了五千多个“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等工作平台。各级人大代表在这些平台上定期轮流接待群众,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为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
二是开展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这届各地这方面活动亮点纷呈。如,南通市开展“万名代表小康行”活动,连云港市开展“我与小康社会建设同行”活动,淮安市开展“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千百万扶贫济困大行动”活动,盐城市开展“科学发展走在前”活动,泰州市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活动周”活动,宿迁市开展“千名代表连万家”活动等。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五级代表集中起来接待联系群众,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活动影响大,也解决了不少问题,收到了很好效果。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联系群众。南京市开通“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搭建听取民声、反映民意的交流互动平台;徐州市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的信息平台建设,公布代表的联系方式;苏州市有的区建立代表联络员制度,为代表配备助手,帮助收集整理群众意见。
(五)务求代表建议工作实际成效。本届以来,省人大代表在省人代会上共提出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51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808件,在闭会期间提出16件,共计2824件;这些议案和建议,均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还会同相关委员会对其中的83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17件建议进行了重新交办。
1、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本届省人大代表是首次按照“城乡同比”、“两升一降”的要求选举产生的,针对农村代表、基层代表增多的特点,为协助代表提高建议质量,注意前移工作关口,每次在省人代会召开之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组织省代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会前视察活动,协助代表熟悉提出建议的基本要求、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实质内容、有可行措施、符合规范的建议。还将如何提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代表履职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邀请履职好的代表在培训班上介绍提好议案建议的经验和做法。
2、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是代表建议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对重点承办单位的督查。和承办大户建立经常性的联系,督促他们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内部工作机制。不仅参加承办部门的交办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还和他们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上门听取代表意见,共同商讨办理方法。二是加强对人大党群系统、“两院”系统办理情况的督查。除多次到部分承办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建议办理的进度及落实情况,对一些涉及几个承办单位的建议,主动进行协调,对办理工作不及时的单位进行催办和督办。三是注意做好与“提”“办”双方的沟通工作。每年都要收到五六百份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表,凡是代表在反馈意见表中进一步提出意见的,在认真分析归类的基础上,及时把代表的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明确要求对代表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尽可能加以吸收和采纳;不能采纳的要向代表本人认真进行解释和说明。本届以来,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建议的办成率保持在52%以上。
3、充分发挥网上建议系统的作用。本届以来,根据代表、承办单位、交办机关的使用体验,不断优化和改进建议网上处理系统,更好地实现代表议案建议网上提交和办理。省人代会期间,代表本人、各代表团进行网上提交议案建议。会后代表工作机构将代表建议通过平台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交办,承办单位登录该平台查看建议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在网站上答复。代表登录该平台查阅接收答复,并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代表与承办单位在网上互动沟通,实时了解自己所提建议的办理状态,承办单位也可以及时了解代表对具体建议办理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了答复的针对性以及办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4、致力于代表建议工作的创新。代表建议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更高要求。一是改进了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范围和方式。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重点、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确定督办议题,将以前单纯的督办1件建议改进为督办一个方面的一类建议,使得重点督办的建议从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从2017年开始,还探索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省政府分管副省长领办的重点处理建议督办新方式。二是对代表建议工作进行大数据分析。从2014年起,结合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开展了对代表建议的大数据分析工作,将代表建议分为8个方面35类,逐项分析研究,形成了21种图表,得到了代表建议的基础性分析数据,为今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代表建议工作措施提供依据。三是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化。公开建议办理工作相关情况,不仅是对政府部门和“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监督,也是对代表提高建议质量的一种促进。有关承办单位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公开办理答复的达到一半以上。下一步将对代表建议内容先摘要公开,直至全文公开,以及公开代表的有关信息,逐步实现代表建议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大力推进代表建议工作的规范化。一是制定有关规定。2013年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程序。二是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制。承办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办、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作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作为对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办理流程。对建议办理工作中的交办、承办、调研、沟通、协调、催办、答复、审签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明确办理程序、答复时限、办结标准等要求,做到流程清晰、时序明确、职责分明、任务落实。特别是要求承办单位把调查研究作为搞好建议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在摸清实情、了解各方意见、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上多下功夫。
(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是人大常委会代表机构的重要职责。本届以来努力加强这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代表的履职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省人大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把代表履职培训列入每年常委会代表工作计划中。根据常委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省代表学习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这项工作。在本届第一次人代会前,及时组织全体新当选的代表,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初任培训,之后从2013年至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共举办6次代表履职培训班或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的代表达1300多人次,对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让代表进一步学习掌握履职知识,届初还编印了人大代表履职手册供代表们参考。
二是协助代表知情知政。通过寄送刊物资料、邀请参加会议等方式,帮助代表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和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打好基础。每年省人代会召开之前,召开由省直代表和南京的省人大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会,由省政府负责人向代表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新一年工作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书面通报全省审判和检察工作,会后及时将“一府两院”的通报材料寄送全体省人大代表,为代表参加人代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做好准备。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本届以来,在江苏人大网站上开发建设代表服务平台,为所有省人大代表提供服务,代表登录该平台,可查看省人大、“一府两院”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查看自己的各项履职活动;也可直接向省人大有关工作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反映情况等。通过代表服务平台的使用,更好地畅通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也促进了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
四是加强对代表履职及代表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事迹,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强化对代表履职的管理和监督。本届以来,在加强对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根据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的新要求,依法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届初对省人大机关办公网的代表履职管理系统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增加了相关内容,并就建立代表履职情况网上登记的工作进行布置。代表履职档案登记的内容,包括每位省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参加履职培训、联系人民群众等方面的情况,年底对所有省人大代表全年履职情况进行汇总,对于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换届时提出连任代表人选有了量化的重要依据。
二是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本届省人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全省各地普遍开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工作,并形成了完整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一届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同时积极推动组织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面组织省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为了有序推动这方面工作,2014年开始进行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试点,2015年在全省普遍推开,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试行办法》,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至本届末,全省近800名省人大代表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了审议和测评,其中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以省直代表小组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实现了省人大代表在一届内至少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一次履职情况的目标。同时推动各设区市普遍开展了组织市代表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八)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本届以来,在做好代表工作同时,在总结、归纳、提炼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代表工作法规,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出台“两个联系”的若干意见。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该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提出两个联系的主要内容以及方式、途径,并明确了服务保障措施。若干意见的出台得到了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两个联系”的若干意见,还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办法》、《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和《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进一步提高两个联系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二是修订省实施代表法办法。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代表法等法律作了修改。为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与修改后的代表法有关规定保持一致,结合我省代表工作实践,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除了对应代表法修改作相应修改,特别是针对我省代表工作实践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在法规中做出规定。
三是制定《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工作实际,2017年制定了我省《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经省委深改组研究同意印发各地执行。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群众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和服务保障工作等,从制度上机制上为我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和保障,对于新形势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依法按程序搞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共750人次,其中:任命438人次,免职249人次,接受辞职33人次,决定代理2人次,批准任命19人次,批准免职13人次。为了切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对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初审工作。根据委员会承担的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职责,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有人事任免事项时,都主动加强与提请机关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提请机关对人事任免情况的汇报,对送达的人事任免材料进行严格过细的审核,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常委会会议期间,认真收集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意见,并向主任会议做出汇报。
(二)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库。本届初,从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聘请了5位专家,分别围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17部法律进行出题,经过统筹和筛选,新增题库题目2598题。在增加新题目的同时,对原有的不合适的题目作了相应修改。二是组织好考试工作。按照关于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出卷、监考、阅卷等各项考务工作。在出卷过程中,注意加强试题的针对性,不断提高试卷质量,保证考试效果。本届以来,共组织280名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组织提请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拟任职发言。根据关于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的办法的规定,本届以来,共组织426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了拟任职发言,其中作口头发言的43人,作书面发言的383人。
(四)做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人事任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工作。为了保证常委会会议人事任免投票表决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事先认真做好有关程序、材料的准备工作。投票表决结束后,做好向常委会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的具体组织工作。本届以来,常委会共向415位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五)做好宪法宣誓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宪法宣誓制度。根据工作安排,由我委牵头组织人员起草《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于2015年12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落实好国家法律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的精神和主要内容,根据常委会领导要求,又研究起草了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程。办法和规程出台后,及时召开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会,对宪法宣誓工作进行布置,明确操作程序,统一全省做法,确保各地宪法宣誓组织工作的实施。二是组织好宪法宣誓。2016年1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组织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省检察院负责同志进行宪法宣誓。两年来,共组织173人次(包括省人代会选举人员)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励宣誓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时对于保证宪法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促进作用。根据要求,2016年我们对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进行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三、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工作
本届以来,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指导下,结合江苏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这个主题,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活动实效,不断提高为代表履职行权提供服务的能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得到了新的提升。
(一)加强组织协调,代表活动实效不断增强。提高代表活动质量是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保证。注意采取多项措施,不断优化代表知识结构,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努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积极为全国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一是科学合理编组,奠定代表活动基础。届初,为了便于全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组织地开展活动,按照行政区划和不同经济发展区域,将150名江苏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划分为10个代表活动小组,为每个代表小组推选了2至3名召集人,并配备了联络员。每年初通过召开各代表小组组长或联络员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交流沟通情况,通报有关工作,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国代表联络工作的新途径。同时,每年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时,根据全国代表专业特长,按照“专业对口,兼顾自愿”的原则进行整合编组,有的调研小组还根据活动议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有效地提高了活动质量。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在每次全国人代会前,都按全国人大部署,组织全国代表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并就有关重大议题做好审议准备。五年来,除组织代表会前集中学习外,还安排300余人次的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保证了基层代表必须参加一次专题学习培训要求的落实。
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每年年初,都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向各位代表发出关于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意见,协助各代表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好各项活动。在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时,突出抓好选题、编组、确定视察单位和成果汇总等环节。在调研视察活动结束前,组织代表与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交流,研究如何撰写调研报告和需要提出的议案或建议。各组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报告和建议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并汇编成册,寄送人大代表及省有关单位和部门参阅。
四是扩大代表活动参与,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从届初开始,严格落实邀请代表列席省人代会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共邀请78人次的代表列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85人次的代表列席了省人代会,81人次的代表列席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时,扩大代表对人大活动参与度,每年邀请6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还利用调研、视察等机会,接待、走访全国人大代表120余人次,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
(二)注重强调质量,议案建议工作不断提升。狠抓议案建议质量,加强跟踪督办,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一是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在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活动时就明确具体要求,使代表在参加调研视察活动中,就开始思考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适时召开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代表座谈会、情况对接会,交流有关情况,共同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五年来,共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与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情况对接会5次,80个次省政府组成部门参加,研究提出议案建议近200件;共有16个政府组成部门向代表集中报告工作,24个部门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在每年全国人代会前,我们还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国、省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定期向代表提供常委会公报、人大刊物等信息材料。
二是注重质量,做好人代会期间议案建议工作。每次全国人代会前,向每位代表发出关于做好提出议案建议准备工作的通知,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列出具体题目供代表参考。同时,将通知抄送各市人大常委会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协助做好资料提供、情况介绍等相关工作。大会期间,根据大会议案组要求,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逐件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议案建议提出的要件、法律政策、行文格式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本届以来,江苏代表团共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1573件,质量普遍较高,每年有近10件建议还被列为重点处理建议。
三是跟踪督办,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省政府每年承办全国人代会代表建议都在10件左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后,我们及时与省政府办公厅及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协助做好资料核对工作,尤其对外省市代表提出交江苏办理的建议,做到确保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根据我省代表提出建议情况,协助承办单位及时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建议办理专项调研,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及时做好督促和催办工作,保证了每一件代表建议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谋划探索,“双联”工作成效不断显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3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6位江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工作。
一是反复酝酿,周密安排。为增强联系工作实效性,逐个征求江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根据代表平时履行职责情况,结合实际,反复酝酿,推荐了联系的代表人选名单。在此基础上,向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委员逐个介绍情况,最后确定15名联系的代表。
二是做好服务,畅通渠道。通过书面通知、电话沟通、登门走访等形式向每位联系的代表宣传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重要意义,引导代表把积极参加联系活动作为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行动。为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的渠道畅通,把双方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等印发双方,还注意了解联系代表工作进展情况,较好地促进了联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联系紧密,初显成效。本届以来,联系江苏代表的3位副委员长和6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均已与联系的代表取得了联系,每人平均联系代表10次以上。通过联系代表,副委员长和委员表示对江苏当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中,副委员长邀请15人次的联系代表参加活动,6位常委会委员通过专程走访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或其他活动与所联系的代表见面。
(四)增强社会效应,代表工作影响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激发代表履职为民、奉献社会的热情,积极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代表工作影响面不断扩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加强履职宣传,树立代表良好的社会形象。注重代表履职宣传工作,不定期在新华日报、江苏人大发布、人民与权力、人民代表报等媒体宣传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事迹。五年来,共为45名代表撰写了履职事迹材料13万余字。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在两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分别推荐1名履职事迹突出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协助整理了事迹材料。通过对代表履职事迹宣传,较好地树立了代表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也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热情。
二是打造活动载体,提高代表工作的社会效能。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载体,为全国人大代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广阔的舞台。如:南京市鼓楼区、镇江市京口区探索的“四级人大代表联席会议”,扬州市人大确定5月8日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统一见面日”,全国人大代表都积极参与了活动。五年来,联系群众近千人,收集建议和意见1000多条,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为和谐社会建设尽一份职责。
三是加强激励引导,激发代表奉献社会的热情。注重引导代表把履行职务和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结合起来,主动为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奉献社会。2016年,阜宁、射阳特大龙卷风灾害发生后,一些代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队抢赴灾区,全力投入救灾工作,许多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灾区捐款捐物。
(五)注重学习交流,接待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认真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和兄弟省市托办的接待任务和相关工作,并从中学习外地工作经验。
2014年接待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一行,2015年接待解放军二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一行,2016年接待香港特别行政区原任全国人大代表一行,此外,还接待了上海、广西等地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来苏调研考察,共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9次,实地考察11个相关企事业单位。详细拟定接待方案,认真选择考察单位,精心安排每场活动,完成好每次任务。特别是香港、台湾代表团来苏调研考察的圆满成功,不但加深了港台代表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而且还促进了境内外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的合作,得到全国人大高度评价。
四、切实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省委26号“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抓好乡镇人大主席学习培训,开展基层人大工作调研和宣传,不断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召开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会议。2016年4月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贯彻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程序规范为抓手,提出8个规范,明确乡镇人大的规定动作,把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召开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议。2017年10月召开全省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8号、省委26号文件精神,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总结交流各地街道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强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基层人大负责人的培训学习。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需要,与省委组织部协商联系,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列入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并列入省委党校主要班次。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在省委党校各举办2期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乡镇人大主席480多人。此外,2015年和2016年,分别组织全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赴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县级人大干部培训班。
(四)开展对基层人大工作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省委26号文件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重点对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赴外地开展学习考察,形成《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和思考》报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收集整理了全省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机构建设、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县级行政区域人口数等基础资料,为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打好基础。
(五)做好县乡两级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从2016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始,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6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从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开始,每次邀请6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这在我省属首次。认真确定列席的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协助做好县级人大主任列席的相关工作,会议期间做好联络沟通,为常委会领导与列席的乡镇人大主席交流座谈等做好服务工作。本届共邀请了30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72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六)认真制定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省乡镇人大工作暂行条例是1995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个暂行条例的部分条款不适应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的新形势,一些在地方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也需要通过法规加以固定,因此2016年重新制定这个条例。我委认真组织起草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草案),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制定该条例,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制度设计,明确了乡镇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工作的组织运作方式,规范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的日常履职制度。
(七)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宣传。本届以来,我们及时将基层人大工作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推动全省各地基层人大工作开展起到积极作用。集中整理了8个设区市有关乡镇增开人代会、规范化建设等县乡人大工作的典型材料数十篇,分别在中国人大、人民与权力、人民代表报等刊物、报纸,以及省人大微信平台、江苏人大发布上登发。还帮助提供典型材料,配合中央电视台对镇江、徐州等地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导。
五、积极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本届我省先后开展了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以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能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
(一)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照宪法、法律规定,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2月底前,我省开展了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是广泛开展调研。到南京、无锡等市及上海、广东、浙江、山东等省市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听取市县乡三级人大、街道人大同志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学习了解外省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认真起草文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报请省委批转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三个决定草案和说明等。三是搞好换届部署。协助开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起草这次会议有关领导的讲话,做好会议的相关工作等。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部署会议一结束,即举办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分管选举工作的领导和代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在直接选举的每一阶段都召开由各市和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选举工作的同志参加的会议,了解全省面上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编印选举工作手册,发至全省各地,对于指导各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选举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掌握各地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编发《选举工作简报》,交流信息、推广经验、推动工作。六是做好选办工作。负责省选举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与有关部门就有关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联系协调,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做好省选办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数据的统计和整理工作;关注和收集各地人大网站中有关换届选举进展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各地人大提出的有关换届选举中的问题和咨询,认真研究并予以解答。七是按期上报材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的书面材料上报工作。
(二)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决定,2018年1月产生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十三届省人大,2017年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和省人大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起草工作意见。起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委组织部报请省委批转各地执行的《关于做好我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批转的《关于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这两个意见对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素质、结构,把好入口关,加强选举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做好常委会决定的工作。起草《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及说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并向各市及驻苏部队印发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三是做好连任代表人选相关工作。对本届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连任届数情况等进行统计,认真研究确定可以连任的人选条件,为挑选连任人选做充分准备。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连任人选建议。四是配合做好工作部署。起草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在全少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对代表选举工作提出要求。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一)依法做好省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对省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迁出(调离)、辞职、罢免、去世等情况进行初审,起草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本届以来,共召开十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补选的54名省人大代表和出缺的68名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其中:调离31名,辞职22名,去世10名,罢免1名,终止代表资格1名)进行审查,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告。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二)做好每年省人代会有关工作。一是根据人代会要求,做好大会组织组、议案组的相关准备工作。与有关部门沟通,商议参加组织组、议案组人员名单;起草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大会常务主席名单、副秘书长名单、大会党组和临时党支部人选名单、大会各代表团召集人(团长、副团长)名单、辞职备案报告等大会文件材料,议案组有关材料等。二是做好省人大代表职务变动的核对工作,核准六次大会代表名单。三是做好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三)加强工作联络。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各兄弟省区市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交流探讨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好的做法,认真做好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来苏调研考察的接待工作。继续重视做好与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每年开好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座谈会,在全国、省代表工作、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基层人大工作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共同推动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
本届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强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面还不够宽,对基层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掌握的还不够全面;代表活动的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代表履职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
新一届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认真做好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实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 ↑ 【人大知识】人大代表的作用,搜狐,2022-08-12
- ↑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搜狐,202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