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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武汉市版权局)是主管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著作权、版权管理上,以市版权局的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武汉市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市新闻出版行业(含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我市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宏观调控措施,推进全市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协调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科技工作。
(三)审核申报新设立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审核申报新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新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和出版物零售单位。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的出版活动进行行业监管[2],组织审读、审看(听)、鉴定各类出版物,负责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营机构的监管。
(五)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复制)的监管,制定印刷业管理规定,依法查处非法印刷活动和非法印刷品。
(六)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并制定管理规定,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负责全市“农家书屋”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七)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出版物市场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九)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协调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和版权贸易。
(十)负责全市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监督管理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互联网的著作权管理;处理或协助国家和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审核申报新设立的本省报社驻汉记者站,负责本地区记者站的监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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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武汉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揭牌成立,搜狐,2013-04-29
- ↑ “线上审核+线下收件”武汉这个区设首个新闻出版服务工作站 ,搜狐,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