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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辅元(7世纪-691年),汴州浚仪(今河南省开封市)人,唐朝官员。因弱冠时考中明经,累迁殿中侍御史,历任御史中丞、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左肃政台御史大夫[1]

天授二年(691年)六月,以左肃政大夫格辅元为地官尚书,与鸾台侍郎乐思晦、凤阁侍郎任知古并同平章事[2]。因反对立武承嗣太子被诛。[3][4]

家庭

父亲是格处仁,曾仕为剡丞,与同郡王孝逸、文林郎繁师玄、罗川郡户曹靖君亮、司隶从事郑祖咸、宣城县长郑师善、王世充的中书舍人李行简、处士卢协皆有名,号“陈留八俊”[3]

二子:

史料记载

《新唐书 格辅元传》 辅元者,汴州俊仪人。父处仁,仕隋为剡丞,与同郡王孝逸、繁师玄、靖君亮、郑祖咸、郑师善、李行简、卢协皆有名,号“陈留八俊”。辅元擢明经,累迁殿中侍御史,历御史中丞、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既持承嗣不可,遂及诛。子遵,亦举明经第,为太常寺太祝,亡命匿中牟十余年。神龙初,诉父冤,擢累赞善大夫。知 辅无兄希元,洛州司法参军,同章怀太子注范晔《后汉书》者。——《新唐书 卷一百一十五 岑虞李褚姚令狐》[6]

参考文献

  1. 新唐书/卷061:六月庚戌,鸾台侍郎乐思晦,凤阁侍郎任知古,左肃政台御史大夫格辅元为地官尚书,并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2. 资治通鉴/卷204:(天授二年)六月,以左肃政大夫格辅元为地官尚书,与鸾台侍郎乐思晦、凤阁侍郎任知古并同平章事。
  3. 3.0 3.1 3.2 欧阳修宋祁等编,《新唐书·卷一百二 列传第二十七》:辅元者,汴州俊仪人。父处仁,仕隋为剡丞,与同郡王孝逸、繁师玄、靖君亮、郑祖咸、郑师善、李行简、卢协皆有名,号“陈留八俊”。辅元擢明经,累迁殿中侍御史,历御史中丞、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既持承嗣不可,遂及诛。子遵,亦举明经第,为太常寺太祝,亡命匿中牟十馀年。神龙初,诉父冤,擢累赞善大夫。
  4. 资治通鉴/卷204:(天授二年)九月乙亥,杀岐州刺史云弘嗣来俊臣鞫之,不问一款,先断其首,乃伪立案奏之。其杀张虔勖亦然。敕旨皆依,海内钳口。 鸾台侍郎、同平章事傅游艺梦登湛露殿,以语所亲,所亲告之;壬辰,下狱,自杀。 癸巳,以左羽林卫大将军建昌王武攸宁为纳言,洛州司马狄仁杰为地官侍郎,与冬官侍郎裴行本并同平章事。太后谓仁杰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卿欲知谮卿者名乎!”仁杰谢曰:“陛下以臣为过,臣请改之;知臣无过,臣之幸也,不愿知谮者名。”太后深叹美之。 先是,凤阁舍人修武张嘉福使洛阳人王庆之等数百人上表,请立武承嗣为皇太子。文昌右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岑长倩以皇嗣在东宫,不宜有此议,奏请切责上书者,告示令散。太后又问地官尚书、同平章事格辅元,辅元固称不可。由是大忤诸武意,故斥长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征还,下制狱。承嗣又谮辅元。来俊臣又胁长倩子灵原,令引司礼卿兼判纳言事欧阳通等数十人,皆云同反。通为俊臣所讯,五毒备至,终无异词,俊臣乃诈为通款。冬,十月,己酉,长倩、辅元、通等皆坐诛。
  5. 旧唐书/卷70:格辅元者,汴州浚仪人也。伯父德仁,隋剡县丞,与同郡人齐王文学王孝逸、文林郎繁师玄、罗川郡户曹靖君亮、司隶从事郑祖咸、宣城县长郑师善、王世充中书舍人李行简、处士卢协等八人,以辞学擅名,当时号为“陈留八俊”。辅元弱冠举明经,历迁御史大夫、地官尚书、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初,张嘉福等请立武承嗣也,则天以问辅元,固称不可,遂为承嗣所谮而死,海内冤之。辅元兄希元,高宗时洛州司法参军,章怀太子召令与洗马刘讷言等注解范晔《后汉书》,行于代。先辅元卒。
  6. 列传第二十七岑虞李褚姚令狐, 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