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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遂记(1956年|2月),男,山西平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太原市公安局[1] 局长、党委书记。
生平
柳遂记高中毕业后,在平陆县大河庙水库工程指挥部工作,1977年在平陆县黄堆小学任校长,1978年在兰州大学历史系学习,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毕业后分配到太原市委组织部工作;1984年任共青团太原市委副书记、少工委主任;1989年任共青团太原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1年任太原市河西区委副书记;1996年任太原市南郊区委副书记、区长;1998年任太原市小店区委副书记、区长;2002年任太原市小店区委书记;2006年任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4年8月24日,柳遂记被免职及调查。8月29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柳遂记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2015年12月3日,山西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柳遂记已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2018年,柳遂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法院最终决定对柳遂记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而柳遂记之妻王丽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