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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杞埔事件,又稱竹林事件,為發生於台灣日治時期的抗日事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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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1912年的林圯埔事件,是台灣人民反抗日本資本憑藉殖民統治機器進行經濟掠奪的公開武裝鬥爭,它的爆發反映台灣殖民地化進程中殖民地人民與侵入殖民地的殖民母國——日本資本之間的矛盾衝突日益尖銳化了。

位於南投廳的林圯埔,有着大片的林,歷史上當地人民多半是自由的、無償的利用竹林,製作竹材,挖食竹筍,或以竹子為原料來造紙牟利。日本殖民統治台灣之後,總督府先是通過林野調查將14514甲竹林強制收歸官有,後又設立總督府模範竹林事務所。1908年11月12日,總督府將竹林以80548?88元的價格貸與三菱製紙所,其餘官有竹林則組織竹林組合管理,嚴禁私入採伐。這樣,當地人民世代相傳藉以糊口的竹林被總督府強制收奪而成為日本資本的地盤,民眾的基本生活資料遭剝奪,他們多次抗議均被置之不理,私入採伐者更是受到竹林巡視員的無理毆打,人民的不滿情緒急劇升高。

沙連堡的劉乾,是從事扶乩行業以占卜算卦為生的相術師,常遭巡查管教和侮辱,被逼迫避居深山,結廬拜觀音菩薩,廣招信徒,在傳道中常常有宣洩對日本殖民者的不滿言論。此間,大坑莊農民林啟禎因採伐竹林被巡視員毆打,痛恨日人的他與劉乾共謀起事,他們認為:「為避免日本人迫就不能不殺盡日本人」山邊健太郎:《現代史資料》21《台灣》(1 ),みすず書房,東京,1971,第27、29頁。1912年3月23日,劉乾等率10餘人奮起暴動[2],襲擊頂林派出所,擊斃巡查2 人,巡查補1人,然後乘勝向林圯埔進發。由於獲報的日本殖民者已先行戒備,暴動群眾中途解散躲避。林圯埔支廳派出所警察隊經過一個星期的嚴密搜索,殺害暴動群眾1人,逮捕14 人,其中劉乾、林啟禎等8人被判死刑。行刑之日,就連日本殖民者也不得不嘆道:這些人真是面不改色,「視死如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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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