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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元枝

圖片來自民報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09年 大日本帝國新竹州桃園郡蘆竹莊
逝世 1982年
籍貫 台灣桃園縣蘆竹鄉
國籍 大日本帝國 中華民國
政黨 中國國民黨1945年-1947年 中國共產黨 1948年-1952年7月

學 歷

大日本帝國

經 歷

中華民國

  • 蘆竹鄉鎮長 1945年8月-1947年2月
  • 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桃園縣委書記1948年-1952年
  • 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桃園武裝工作隊負責人1948年-1952年

林元枝,生於(1909-),日治新竹州桃園郡蘆竹(今臺灣桃園蘆竹)人,中國共產黨員,蘆竹人,臺北二高畢業,其家族為蘆竹望族,曾任蘆竹鄉長、省工委桃園縣委書記,二二八事件時率眾包圍大園軍用機場,3月2日率眾包圍大溪區署,3日佔領中壢區署宣佈自治,事敗後潛逃,透過簡吉介紹加入共產黨,任桃園縣委書記發展地下組織,領導游阿添楊樹發謝萬福等,並於十三份成立武裝工作隊[1]。由於成員多為地方角頭,行為不受約束而失控犯下綁架勒贖及殺人等情事,1950年11月林元枝躲藏至苗栗領導苑裡支部,1952年因飲用溪水身染肺吸蟲病,且陳福星等人已自新,於7月14日自首,自首後竟因其背景被派往綠島擔任教官,待遇卻如綠島新生,形同關押綠島19年,釋放後隔年1982年去世。[2]

生平

蘆竹望族

林元枝,1909年生於日治新竹州桃園郡蘆竹(今桃園蘆竹),臺北州立第二中學校畢(今成功中學),其家族是蘆竹有名的林天賜家族,祖先於乾隆年間渡海來台在蘆竹地區靠買賣土地致富,甲午戰爭時,蘆竹林家參與了1896年1月1日的臺北城義軍起義自坪頂進攻臺北城,之後日軍進行大嵙崁大燒殺,林家大坑本厝遭燒毀,維字輩家族成員19人慘遭日軍報復殺害,家道中落,林元枝父親林維贊因而入贅當時南崁首富王家,因此林元枝兄弟都姓王,由於林氏家族重視子弟教育而不出仕日本當局,至丕字輩與元字輩開始擔任日本公職,逐漸回復舊日林氏基業,成為蘆竹地區重要仕紳家族[3]。由於林元枝就讀臺北二中,加上家族曾參與抗日,年輕時更接觸社會主義,為人富正義感,因此結識許多江湖兄弟,由於他的學歷高,儼然成為眾人的領袖,1945年二戰結束後,林元枝因為地方上的聲望與家族背景被國民政府委派為蘆竹鄉長,其表弟林元昱、家族成員林元傑後來也皆為蘆竹鄉長,前後長達二十多年。[4]

加入共產黨

  • 1947年二二八事件,林元枝對時局深感憤怒,召集平日結交好友,於3月2日率眾包圍南崁派出所,繳獲警用武器後,與黃阿能徐文通前往「圈仔內」(大園軍用機場),3日占領中壢區署宣佈自治,國民政府派劉雨卿部鎮壓,林元枝開始潛逃。由於林元枝的地方實力,當局多次派員搜索始終找不到林元枝。
  • 1947年5月由桃園大圳水利會職員詹木枝介紹認識簡吉並加入共產黨,任桃園縣委書記發展地下組織協助張志忠建立南崁及竹圍兩個省工委支部,林元枝召集舊日相熟好友吳敦仁呂喬木曾阿華與道上兄弟游阿添黃阿能楊樹發謝萬福等加入省工委。1948年林器聰遭逮捕,林元枝與張阿屘等人前往臺北躲藏於親戚家中。
  • 1949年4月林元枝返回南崁,簡吉將南崁支部交與林元枝,實際上仍由張志忠領導。[2]

成立武工隊

  • 1949年10月張志忠陳福星於十三份成立武裝工作隊,林元枝於筆錄中表示,成立武裝工作隊的目的是計畫搶劫、綁架地主富商來開展省工委財源,例如綁架桃園名人陳希達、遊姓肉商等,對於地方上政府員警或國民黨眼線派武裝人員暗殺,然而隨著逃亡過程,武工隊逐漸失控,甚至殺人強盜,依據跟隨武工隊之成員簡國賢的供詞顯示。
  • 1950年8月游阿添黃阿能楊樹發謝萬福等人在十三份附近圳仔頭隨機擄人,綁押談話後將其刺殺[5],由於武裝工作隊成立不久,1950年1月,張志忠就遭到逮捕,隨後,蔡孝乾也落網,桃園地區的成員由陳福星曾永賢等依退守保幹的方針往鄉村撤退,並從桃園轉往苗栗山區躲藏[6],林元枝與吳敦仁呂喬木等也於11月轉往苗栗躲藏,透過賴阿煥與魚藤坪基地的陳福星聯繫
  • 1952年4月林元枝感覺藏匿地點可能曝光,與呂喬木李詩漢吳敦仁彭坤德返回桃園外社,獲悉陳福星等人已自新,由於長期躲藏山區飲用溪水,林元枝身染肺吸蟲病,又不願意收容他的親朋好友受到拖累,於1952年7月14日自首。[2]

軟禁綠島

自新後的林元枝,本應如陳福星曾永賢黎明華等人一樣,接受當局安排工作與監視,林元枝自白顯示藏匿桃園多時,但保密局幹員卻根本蒐查不到他,當局認為林元枝地緣關係與家族勢力有必要與之隔絕,竟將自新後的林元枝派往綠島,雖給予教官名義,但由盧兆麟吳敦仁等證言顯示林元枝之待遇與新生無異,如此滯 留綠島19年之久,1981年得以返回故鄉,1982年即過世。[2]

冤獄賠償

由於吳敦仁等人的證詞,由於沒有判決書林元枝等於被非法監禁19年,2000年林元枝的五名子女向政府提出冤獄賠償,2002年,臺北地方法院判准應賠新台幣二千四百七十二萬四千元。創下冤獄賠償最高紀錄。[7]

相關案件

林元枝與呂喬木李詩漢吳敦仁彭坤德同時向當局自首,林元枝的自新與自白導致許多人遭到逮捕,計有遊清添案、林金堂案、葉水田案、楊樹發案、楊阿木案、詹木枝案、鄭再添案、黃阿能案、許慶案等,相關案件遭判刑者有吳阿爐李景昭陳阿水陳敬賢游石寶游則智薛子健簡文宣黃啟賢莊松樹黃添登陳春園林秋英莊新祿陳錦源劉落魏阿肚林清波王傳境林阿鐘邱寶貴嚴丁枝江清華吳柏青吳子仲陳輝煌陳新發曾阿華林進興陳玉瑛餘日旺陳添旺蔡亮林秋蘭林器聰莊文傳馬同超劉萬山呂華璋呂木標邱乾耀邱聯飛林金堂遊清添莊文忠莊傳義林添丁張金塗呂源蔡明通葉水田楊樹發楊永全徐清全楊阿木楊叡艷詹木枝鄭再添林乾黃阿能許慶黃金龍李成莊永和等人。其中無辜的68歲老農莊新祿因留宿林元枝遭判死刑,通霄鎮長邱乾耀以窩藏共黨罪名遭判死刑,楊阿木詹木枝自首後仍遭槍決,另遭判死刑者有楊樹發楊永全徐清全蔡明通葉水田遊清添莊文忠莊傳義鄭再添簡文宣黃啟賢等11人。

參考資料

  1. 國家安全局. 林元枝自首經過報告.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2-08-27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2). 
  2. 2.0 2.1 2.2 2.3 翁建道. 【鍾肇政文學獎/報導文學類】林元枝談話筆錄. 民報. 2016-01-03. 
  3. 王慧瑜. 歷史教育《日治時期桃園蘆竹林天賜家族的肆應與發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出版. 2010-06. 
  4. 桃園縣蘆竹區公所歷任首長. 桃園縣政府. 
  5. 國防部軍法局. 簡國賢等叛亂案.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4-07-13~1955/06/07 [201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9). 
  6. 張四平. 《屘春風》張阿屘回憶錄. 望春風文化. 2011-01-01. 
  7. 二二八事件林元枝冤獄獲賠是遲來正義. 大紀元. 200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