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法规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林业法规是一个科技名词。
汉字(拼音:hàn zì,注音符号:ㄏㄢˋ ㄗˋ),又称中文[1]、中国字、方块字,是汉语的记录符号,属于表意文字的词素音节文字。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已有六千多年的历史。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笔画,象形变为象征,复杂变为简单;在造字原则上从表形、表意到形声。除极个别汉字外(如瓩、兛、兣、呎、嗧等),都是一个汉字一个音节。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国在历史上都深受汉文化的影响,甚至其语文都存在借用汉语言文字的现象[2]。
名词解释
规范用词 林业法规
英文对照 forestry regulation
所属学科 林学 > 林学综论
名词审定 林学名词审定委员会
见载刊物 《林学名词》 科学出版社
公布时间 1989年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共同领导、中国科学院代管的全国性机构。
全国名词委的任务是负责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和规划;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各学科的名词审定、公布及协调、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海峡两岸及华语地区科学技术名词的交流、协调和统一工作;组织开展中国术语学学科建设和中国国内外术语学学术交流活动。
据2018年10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官网显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事务中心,各名词审定分委员会95个;聘请了中国各学科著名学者、专家、教授135人担任全国委员;数千位科学家参加过名词审定工作。
参考文献
- ↑ 中文为何越来越受欢迎?,搜狐,2021-12-30
- ↑ 中国能屹立几千年不倒的精髓是什么?汉文化的诞生和传承是关键,搜狐,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