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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倉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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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倉勝重(いたくら かつしげ,1545年-1624年6月14日)日本安土桃山時代到江戶時代前期的旗本、大名。江戶町奉行、京都所司代。板倉家宗家初代。流傳至今的史料中大多稱板倉伊賀守。勝重以善斷的名奉行著稱,運用優秀的能力和靈活的判斷對許多事件和訴訟作出有理有據的裁定,甚至連敗訴的人都心服口服。[1]
生平
勝重是板倉好重的次男,出生於三河國額田郡小美村(現在的愛知縣岡崎市小美町)。幼年在淨土真宗的永安寺出家為僧。然而永祿4年(1561年)出仕深溝松平家的松平好景的父親好重在善明提之戰中戰死,隨後繼承家督的弟弟定重也在天正9年(1581年)的高天神城之戰中戰死,勝重奉德川家康之命還俗繼承家督。
還俗以後的勝重主要從事政務工作。天正14年(1586年)家康把駐地從濱松移往駿府時勝重任駿府町奉行;天正18年(1590年)家康移封關東時被授予武藏國新座郡、豐島郡1,000石,任關東代官、江戶町奉行。關原之戰後的慶長6年(1601年),加封三河國3郡共計6,600石,被任命為京都町奉行(之後的京都所司代),負責維持京都治安並監視朝廷和大坂城的豐臣家。另外有說法認為是勝重組織了對德川家光的乳母的公開招募,而春日局就是參加了這次招募。
慶長8年(1603年)家康就任征夷大將軍,開江戶幕府之際敘任從五位下、伊賀守。慶長14年(1609年)加封近江、山城的1萬6,600石知行領,位列大名。同年的豬熊事件中以京都所司代的身份,統合了後陽成天皇和家康的意見作出處分決定,加強了朝廷統制。慶長19年(1614年)成為大坂之陣的導火索的方廣寺鐘銘事件中和本多正純一同建議採取強硬態度。大坂之陣後江戶幕府實施禁中並公家諸法度,勝重負責監視和指導朝廷對法度的實施工作。元和6年(1620年)把京都所司代職位讓予長男重宗。
寬永元年(1624年)去世,享年79歲。
板倉政要
勝重和重宗作為奉行施善政,後世評價很高。勝重、重宗的裁定和逸話被編纂判例集《板倉政要》流傳後世。其中的一些案例後來被安在後來的名奉行大岡忠相頭上,收錄進《大岡政談》,例如落語中的「三方一両損」的故事(左官金太郎撿到3兩金子,還給了失主大工•吉五郎,但被吉五郎拒收。於是做出裁定的官員就自己貼了一兩金子,分給二人一人二兩,因此官員、金太郎和吉五郎都相當於各損失一兩金子)。另外《板倉政要》中也收錄了一些根據明國的《包公案》、《棠陰比事》改編的故事。
《板倉政要》據說成書於元祿年間。彼時百姓渴望清官名奉行執政,就虛虛實實附會了很多有關前代的名奉行板倉勝重、重宗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