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李应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李应升(1593年-1626年),字仲达,号次见。晚明东林党政治人物,东林七贤之一。南直隶江阴人。

简介

[1]

李应升为诸生李鹏翀之子。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考中丙辰科进士[2],授南康府司理推官,擅长刑事诉讼,曾经平反了无辜的十九个死刑犯,把好几个死罪真凶揪出处死士大夫乡民佩服其公正廉明,把他跟泉州泉安的清官林学曾并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后升福建道御史[3]天启二年(1622年),南康知府袁愚贞请李应升主持白鹿洞书院,重修《白鹿洞书院志》。上呈魏忠贤七十二大罪,天启五年(1625年)罢官归里。藏书五万于“落落斋”。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应升被东厂缇骑逮捕,被捕之时,常州城聚集数万居民,为其鸣冤。四月抵京,下镇抚司,拷掠追赃[4]。天启六年(1626年)闰六月初二日,被杀于狱中。钱谦益为其作墓志铭崇祯初年平反追赠太仆寺卿,谥忠悼南明弘光改谥忠毅[5][6]。其子李逊之编有《落落斋遗稿》十卷。

李应升《诫子书》

吾直言贾祸,自分一死,以报朝廷,不复与汝相见,故书数言以告汝。汝长成之日,佩为韦弦②,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长官舍,祖父母拱璧视汝,内外亲戚,以贵公子待汝。衣鲜食甘,嗔喜任意,娇养既惯,不肯服布旧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若长而弗改,必至穷饿。此宜俭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习见游宦赫奕,未见吾童生秀才时,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艰难支持之日也;又未见吾囚服被逮,及狱中幽囚痛楚之状也。汝不尝胆以思,岂复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势不可凌。此宜谦以全身,二也。

祖父母爱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训汝汝傲而弗亲今吾不测汝代吾为子可不仰体祖父母之心乎至于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亲,三也。

吾居官爱名节,未尝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业,皆祖父母勤苦积累,且此番销费大半。吾向有誓愿,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亩一粒。汝视伯如父,视寡婶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负我志。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鲜兄弟,止一庶妹,当待以同胞。倘嫁中等贫家,须与妆田百亩;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当足其衣食,拨与赡田,收租以给之。内外出入,谨其防闲。此恩义所关,五也。

汝资性不钝,吾失于教训,读书已迟。汝念吾辛苦,励志勤学,倘有上进之日,即先归养。若上进无望,须做一读书秀才,将吾所存诸稿简籍,好好诠次。此文章一脉,六也。

吾苦生不得尽养。他日伺祖父母千百岁后,葬我于墓侧,不得远离。[7]

注释

  1.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mkB7DwAAQBAJ&pg=PT30&lpg=PT30&dq=%E6%9D%8E%E6%87%89%E6%98%87&source=bl&ots=hjBZCc49cv&sig=ACfU3U2bCFWq-gS0Eug-DL1iyjIyEwxW-g&hl=zh-TW&sa=X&ved=2ahUKEwjeteyQucvnAhVhMX0KHYN8Am8Q6AEwCHoECAoQAQ#v=onepage&q=%E6%9D%8E%E6%87%89%E6%98%87&f=false
  2. 明季北略》卷之二说是万历四十一年进士
  3. 明史》(卷245):“李应升,字仲达,江阴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南康推官。出无辜十九人于死,置大猾数人重辟。士民服其公廉,为之谣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林谓晋江林学曾,卒官南京户部侍郎,以清慎著称者也。九江、南康间有柯、陈二大族,相传陈友谅苗裔,负固强梗,尝拒捕,有司议兵之。应升单骑往谕,皆叩头听命,出所匿罪人,一方以定。”
  4. 明季北略》卷二:“李应升,字次见,号仲达,江阴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南康府推官,升御史。疏论魏广微,有阁臣负罪愈骄,谨平心参驳以拆凶锋疏。疏论魏忠贤有罪,珰巧于护身,明主不宜分过疏。大触逆珰,矫旨以缇骑逮公。”
  5. 明史》(卷245):“明年三月,工部主事曹钦程劾应升护法东林,遂削籍。忠贤恨未已。六年三月,假李实劾周起元疏,入应升名。遂逮下诏狱,酷掠,坐赃三千。寻于闰六月二日毙之,年甫三十四。崇祯初,赠太仆卿,录一子。福王时,追谥忠毅。”
  6. 明季北略》卷二:“明日乃死于狱。崇祯登极,初拟谥忠悫,又拟忠悼。”
  7. 李应升《诫子书》, 文档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