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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因培
李因培(1717年-1767年),字其材,號鶴峰,雲南晉寧人,乾隆十年(1745年)進士,中國清朝官員,曾任戶、禮、兵、刑四部侍郎,以及湖南、湖北、福建巡撫。博學能文,工書法。着有《鶴峰集》。因桉賜自裁。
人物生平
李因培幼時,即由其父口授四書五經、《左傳》、《國語》及《莊子》等,他努力學習,皆能背誦。後入塾讀書,成績常名列前茅,被稱為"小先生"。9歲時隨母遷居昆明,11歲參加童試,補博士弟子員。乾隆三年(1738年)參加鄉試,中舉人,因家貧無力上京應試。
過了七年後,得友人資助,入京考中進士,授翰林學士,三年後被提任侍講學士,其後出任山東學政。乾隆十八年(1753年)三月擔任刑部侍郎,六月兼任順天府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調任江蘇學政,與文學家袁枚(字子才)友善,常詩酒聚會,遊山玩水。時袁枚建"隨園"於金陵(今南京),曾廣徵楹聯,均未如意,遂擇《蘭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一句為上聯,徵求下聯,李因培便取魯昭公十二年,楚王夸左史倚相的話應對,即"其人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袁枚大加讚許,稱為"絕對",立即刻木掛於園中。晉寧人引以為榮,亦曾將此聯刻懸於晉寧象山書院內。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皇帝南巡江蘇,看到李因培署理學政,成績昭著,曾賜詩稱讚。其後曾調任浙江學政。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六月,調任禮部侍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出任湖北巡撫,後又先後任湖南巡撫和福建巡撫。
民間評價
李因培博學多才,尤精文史,為官清廉,頗得民心,民間留有"才高八斗李因培,字壓兩江馬汝為"的說法(馬汝為是雲南元江人,精於書法)。他才高受寵,加之性剛氣盛,為朝中奸佞之徒所恨,竟被誣陷,以"屬員虧空不實"之罪,降為四川按察使,後改賜死,死時年僅51歲。
其子李翊、李翔、孫李浩均進士,女李含章詩文皆精,所作收入《蘩香草集》。李因培祖孫四代名噪文壇,其事跡《清史》有傳,並被近年出版的《中國歷史人物辭典》收錄。
相關作品
《滇繋》、《滇詩略》、《雲南通志》、《晉寧州志》、《李氏詩存》、《滇賢生卒考》
參考文獻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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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定長 |
福建巡撫 乾隆年間上任 |
繼任: 莊有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