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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氏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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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木氏土司

时间: 元、明、清三朝

制度: 徭役制和实物代役租

府邸: 木土司城堡等

木氏土司是指明清云南三大土府之一的纳西族木氏封建领主,历经元、明、清三代,直到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历经22世470年。[1]

历史

丽江境内的土司制度始于宋末元初。

宋宝佑元年,蒙古宪宗三年(1253),蒙古军经境征大理国,第二年,封巨津州纳西族首领和牍之子阿干为茶罕章管民官。

宋景帝四年,蒙古中统四年(1263),将茶罕章管民官之职改封于丽江坝纳西族首领阿良。

明洪武十五年(1382)阿良五代孙阿甲阿得归附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赐其汉姓"木",并封其为世袭土知府,木氏土司世袭统治境内及周边部分地区。明洪武十六年又颁旨"授尔子孙世袭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门、镇御蕃鞑"、"封中顺大夫"。

从此,这个家族在延续父子联名制的同时,拥有了汉族的姓氏"木"姓,并以"世袭土官知府"的身份统治丽江。而木氏土司为了保持统治集团姓氏的高贵,在纳西族内推行"官姓木,民姓禾"的制度。木氏土司代代承袭,一直沿袭到明、清时期。

明代,木氏土司承前启后,开采银矿,用武力向北与吐蕃争夺金矿、盐矿,兴修水利,发展农牧业及手工业、商贸业,与蒙化、元江并称为云南三大土府之一,富冠诸土司,并以知诗书、好守礼义而著称于当时,影响于后世。

木氏土知府积极向朝廷捐饷银、战马,多次派士兵帮助朝廷征战,成为全省土司之首。清代,初期沿明制仍封木氏为世袭土知府。但实力大不如前。

至清雍正元年(1723),清王朝对丽江实行"改土归流",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世袭土知府为世袭土通判,解除了木氏土司的统治权。

元代,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与历朝对少数民族采取的"羁縻"相比,中央王朝的管理加强了,表现在:(1)官吏任用权、承袭、考核权掌握在中央。(2)各地土官要向中央王朝缴纳赋税和定期朝贡。(3)中央王朝对各地土官所属的军队有征调权。即政权、财权、军权等主要方面要属于中央,土府、土州、土县等本身,有一定自治权,其实质就是中央王朝郡县制的一种变通形式。

土官的任职要有朝廷颁发的诰敕,明清制度一至五品以"诰命"授予。木氏土司任职的知府,为从四品或正五品,故称诰命。

木氏每次承袭,均要本人或派亲信进京朝觐,请给诰命。到明代中后期多派人去进京请诰。当时土官能否承袭,在吏部有验封司"委官体勘,别无争袭之人,才呈部具奏照例承袭"。在省内,先要通过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司等"三司"会勘属实,即应袭人姓名、所属身份、住址、所管地方、人口、自始祖以来袭职事迹,官府查对纸号,以为凭据,还要地方官出具保结文书,这些材料齐全,才能上报朝廷请求袭职,称"保勘袭职"。为了便于承袭,在家庭内部,木氏土司采取嫡系承袭制,

从元到明末,一直如此。元代4世、明代14世,均为长子继承。秩序不乱,有利于家庭统治的交接。在其家谱中,将历代的人物、事迹、长幼记述得十分清楚。谁是"承袭人"很明确,因而避免了"嫡庶不明,累年争袭"的弊端。只是到了清初,原有的家法变了,木靖之后由胞弟木繇之子木尧承袭,此后,尧之次子木兴、次子木钟相继承袭。

木氏土司经元、明、清三朝,传袭22代,共470余年。

统治区域

元代以前,境内处于"酋寨星列,不相统摄"的局面。宋末元初,阿良一系受到元王朝的扶持重用。在改朝换代之际,任上土司审时度势,适时地归附新王朝,受到明、清两朝的册封。其直接统治区域为丽江县域全境,今维西县、兰坪县全境,中甸县金沙江边河谷地区。

明代以来,西北部吐蕃武装力量多次南下,侵掠木氏土司的统治区域。在中央王朝的支持下,木氏土司击退来犯之吐蕃武装,挥兵长驱直入,将势力范围扩张至北部藏区。

西北面: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明太祖敕命土知府:"裨杨塘镇(今香格里拉县小中甸一带),节制西番,礼际机便从宜,摈相体统行事,以彰国威。"

明永乐四年(1406),木初遣通事禾节,与锦衣卫镇抚司指挥使朱程至中甸,开设杨塘、镇道二安抚司,明成化十九年(1483)木氏土司开始进军中甸,至嘉庆三十年(1551)占领中甸全境,继而向北推进。

《巴塘县志》政区建置载:"明隆庆二年至崇祯十二年(1568~1639)云南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氏土司攻占巴塘,并派一大臣驻扎巴塘,以巴塘为中心建立得荣麦那(得荣)、日雨中咱(中咱)、察哇打米(盐井)、宗岩中咱(宗岩)、刀许(波柯)等5个宗(相当于县)进行统治。这时期,巴塘属云南丽江土知府管辖。"

1991年纂修之《理塘县志》第一篇第三章载:"元明时期,理塘被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氏土司占领,统治约70余年,在此期间,木氏土司先后将大批丽江纳西族人强行迁入理塘。"木氏土司的势力范围往北延伸至西藏昌都地区。

东北面:明天顺六年(1462)始,木氏土司始进征鼠罗(今木里)、盐源、盐边等地,后逐渐延伸到九龙、稻城、康定等地。

《义敦县志》遗迹部分载:"木天王死后,人民神之,凡所辖之地东由打箭炉(康定),西至察木多(昌都)各寺院皆塑其像于正殿,名曰木王殿。"

西南:今怒江州,缅甸境内的恩梅开江一带均属木氏土司势力范围。

明崇祯十二年(1639),蒙古族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占领昌都、巴塘、理塘、中甸等地,结束了木氏土司在北部藏区的统治。

明末清初,木氏 土司的实力逐渐衰弱,对东北部、西部的势力范围渐渐无力控制。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新疆蒙古族准噶尔部东陵敦多布占领西藏及今川滇藏区。

康熙五十九年(1720),康熙帝命川、滇同时进征西藏。土知府木兴奉命亲领土兵500名,委土守备二员,土千总二员,沿途帮安台站,搭造桥船,把守要渡,侦探向导,护军粮饷。木兴之子木崇授扎符一张,任随征游击,并委土守备二员,土千总二员,土把总四员领精壮土兵500名,随军进征,由钦差伍标调遣,充当先锋。土知府木兴,欲乘朝廷用兵藏区之际,收复木氏对北部藏区的统治。

木兴请求云贵总督蒋陈锡向朝廷奏疏,要求将中甸等地仍归木氏管辖。朝廷上谕:"应如所请,将中甸地方及巴塘、理塘仍为丽江土知府管辖。"其时川军已占领巴塘、理塘等地,四川总督年羹尧奏疏:"四川现在用兵,一切用粮调遣之事,道经巴塘、理塘,关系紧要,…请仍归四川管辖,有济军务。"

朝廷上谕:"应如年羹尧所奏,…其巴塘、理塘地方,应暂归四川统辖,俟事平之日,再照原议改隶云南。"川督年羹尧,因巴塘、理塘之争,与云南方面结下隔阂,年借云南方面运送粮迟之事,弹劾云贵总督蒋陈锡、云南巡抚甘国璧,朝廷将蒋、甘二人革职,并命二人自备口粮,运米进藏,蒋于途中病死,甘留藏三年始还。

木兴督运军粮至喇普地方,当地土目巴松"耽搁公文,拦截军饷",木兴部下将巴松杀死。年羹尧向朝廷参劾木兴:"八月二十日,木兴带领蛮兵,前至喇普,因番目巴松,以已归四川为辞,即被杀死,又示威蛮番,勒令归已,以至蛮番欲图报复,各思扬兵,巴塘之运路遂阻。木兴狂悖生衅,杀良阻运,请革职拿禁省城,俟西藏事平,严审究拟。"木兴得悉,惊悸成疾,遂拮据返家,于十一月初九日亡故。

其子木崇,随清军入藏作战,染上寒湿症,回师调治不愈,亦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二月三十日亡故。至雍正五年(1727),朝廷勘定滇川两省疆界,凡江外中甸,江内其宗、喇普、阿敦子等地俱还滇辖,巴塘、理塘、查木多等地归四川管辖。

府邸

木府

木府是丽江木氏土司衙门的俗称,位于丽江古城狮子山下,是丽江古城文化之"大观园"。 整个建筑群坐西向东,是一座辉煌的建筑艺术之苑。明末时达到鼎盛,其府建筑气象万千,古代著名旅行家徐霞客曾叹木府曰:"宫室之丽,拟于王室"。

木府是一座辉煌的建筑艺术之苑,它充分反映了明代中原建筑的风采气质,同时保留了唐宋中原建筑古朴粗犷的流风余韵,而其座西朝东,府内玉沟纵横,活水长流的布局,则又见纳西族传统文化之精神。

据《丽江府志》记载,从前的木府殿堂巍峨、布局严谨,仅中轴线就有369米长,中轴线上分别有议事厅、万卷楼、护法殿等大殿,两侧房屋罗列,楼台亭阁,数不胜数;花园回廊,风格别致。其总体建筑风格为"仿紫禁城而建"。

木土司城堡

木土司城堡位于香格里拉县小中甸乡联合村公所贡下村西侧,城堡具体始建年代不详,小中甸作为迪庆境内较广阔而丰膄的藏区平原,是当年木氏土司屯田屯兵的一个好场所。同时,小中甸作为向藏区进发的第一道兵城,具有较强的战略优势,易攻、便守、利退。

木土司当时在藏传佛教噶举派势力范围内修建城堡,也利于创造机会与噶举派高僧接触,推崇藏传佛教,利用藏传佛教对藏民的感召力,来实现对藏区的统治。自公元1253年开始,纳西族世袭土司木增就成为滇西北地区有较大影响的纳西族首领,民间称其为"木天王"。

万德官

万德官别称木家院,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开南街道漾西社区,是明代丽江木氏土司的行官,今只残留主院。万德官由土司木高在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建盖。

1639年正月初十日,徐霞客"辩文木家院",观赏"古中之冠"的山茶,与木增四子同时写下《雅颂各得其所》的作文,并为其修改点评。留下纳西族崇拜中原文化,积极学习汉文化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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